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已脱贫村脱贫成效,确保建档立卡户稳定销号脱贫,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宁党办发〔2017〕97号)及《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党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脱贫攻坚、增收富民”为核心,以精准施策、精准造血、精准帮扶为抓手,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培育壮大产业,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实施产业保险政策,通过产业带动帮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汇集合力、培育产业。坚持把扶贫政策宣传放在产业上,社会力量放在产业上,各类扶贫资金放在产业上,用足用活各项扶持资金和政策,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产业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立足产业基础和群众需求,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选准脱贫致富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三)分级补贴、全面覆盖。对未销号村建档立卡户、已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和非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均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贴,对未销号村中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户给予一定奖励补贴。
(四)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施产业扶贫到户项目,从项目规划到资金安排、日常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由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负责,第一书记负责协调汇总,乡镇、村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行业部门负责到户项目的抽验、公示和资金兑付。
三、贫困村情况
(一)未销号贫困村情况。我区作为自治区“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还有未脱贫贫困村共10个,其中深度贫困村9个,即红寺堡镇弘德村、同原村;太阳山镇田原村,大河乡石坡子村、龙源村、乌沙塘村,新庄集乡新集村、红川村,柳泉乡羊坊滩村,贫困人口19089人,分别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22.5%、贫困人口总数的30.2%。贫困村1个,即周圈村,建档立卡户113户、贫困人口428人。2018年实现太阳山镇田原村、周圈村,大河乡石坡子村、乌沙塘村、柳泉乡羊坊滩村5个贫困村销号;2019年实现红寺堡镇弘德村、同原村;大河乡龙源村;新庄集乡新集村、红川村5个深度贫困村销号。
(二)已销号贫困村情况。全区已销号贫困村涉及五乡镇30个行政村,其中红寺堡镇贫困村共6个,即:团结、红关、红海、玉池、中圈塘、朝阳村;大河乡贫困村共6个,即:石炭沟、红崖、龙泉、香园、麻黄沟、河西村;柳泉乡贫困村共5个,即:柳泉、沙泉、永新、甜水河、豹子滩村;新庄集乡贫困村共8个,即:柳树台、东川、康庄、新台、红阳、白墩、杨柳、中川村;太阳山镇贫困村共5个,即:兴民、周新、红星、买河、巴庄子村。
(三)非重点贫困村情况。全区共有非重点贫困村24个,即红寺堡镇共7个,包括梨花、光彩、东源、上源、和兴、兴旺、河水;太阳山镇共4个,包括小泉、潘河、塘坊梁、白塔水村;大河乡共4个,包括龙兴、大河、开元、平岭子村;新庄集乡共6个,包括洪沟滩、菊花台、西源、向阳、南源、沙草墩;柳泉乡共3个,包括红塔、水套、黄羊滩村。
四、产业扶持政策
(一)未销号贫困村产业扶持政策。全区10个未销号贫困村建档立卡户4555户,贫困人口19089人,贫困户按照8000元/户的标准进行产业政策扶持,户均各类补助项目资金不超过8000元。具体补贴标准为:肉牛3000元/头(基础母牛3500元/头)、肉羊(生猪)500元/只(头);鸡(蛋鸡、肉鸡)20只/户以上、兔20只/户以上补助2000元/户;鸡(蛋鸡、肉鸡)50只/户以上、兔50只/户以上补助5000元/户;经果林500元/亩(枸杞、红枣、苹果等)、大拱棚种植1000元/座、日光温室种植2000元/座、中药材500元/亩、育苗500元/亩、黄花菜500元/亩、牧草200元/亩(青贮玉米除外)、标准化养殖圈舍5000元/座。其他种植业和养殖业补贴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补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可在区、乡(镇)、村范围内适当调整。对未享受产业补贴的主动脱贫户奖励总资金12000元,经验收合格后按照5000元、4000元和3000元分三年给予奖补。2018年全区10个未销号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共计3644万元。各村具体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如下:
1.大河乡石坡子村。建档立卡户197户,贫困人口734人。主要发展枸杞、肉牛、滩羊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产业补贴资金为157.6万元。
2.大河乡乌沙塘村。建档立卡户193户,贫困人口789人。主要发展日光温室、红梅杏、肉牛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补贴资金为154.4万元。
3.柳泉乡羊坊滩村。建档立卡户114户,贫困人口477人。主要发展黄花菜、肉牛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产业补贴资金为91.2万元。
4.太阳山镇田原村。建档立卡户66户,贫困人口254人。主要发展黄花菜、肉牛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产业补贴资金为52.8万元。
5.太阳山镇周圈村。建档立卡户113户,贫困人口428人。主要发展黄花菜、肉牛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产业补贴资金为90.4万元。
6.红寺堡镇弘德村。建档立卡户1134户,贫困人口4914人。主要发展肉牛、肉羊、劳务等产业,2018年预计补贴资金为907.2万元。
7.红寺堡镇同原村。建档立卡户506户,贫困人口2205人。主要发展肉牛、劳务等产业,2018年预计补贴资金为404.8万元。
8.新庄集乡新集村。建档立卡户765户,贫困人口3203人。主要发展肉牛、劳务等产业,2018年预计补贴资金为612万元。
9.新庄集乡红川村。建档立卡户1188户,贫困人口4885人。主要发展肉牛、劳务等产业,2018年预计补贴资金为950.4万元。
10.大河乡龙源村。建档立卡户279户,贫困人口1200人。主要发展枸杞、大拱棚、肉牛等特色产业,2018年预计产业补贴资金为223.2万元。
牵头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已销号贫困村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持政策
红寺堡区对已脱贫销号村贫困户和非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均给予一定产业资金扶持,对2014年—2017年已脱贫销号村和所有非重点贫困村贫困户,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扶持,户均各类补助项目资金不超过5000元。具体补贴标准为:肉牛3000元/头、肉羊(生猪)500元/只(头);鸡(蛋鸡、肉鸡)20只/户以上、兔20只/户以上补助2000元/户;鸡(蛋鸡、肉鸡)50只/户以上、兔50只/户以上补助5000元/户;经果林500元/亩(枸杞、红枣、苹果等)、大拱棚种植1000元/座、日光温室种植2000元/座、中药材500元/亩、育苗500元/亩、黄花菜500元/亩、牧草200元/亩(青贮玉米除外)、标准化养殖圈舍5000元/座。其他种植业和养殖业补贴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补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可在红寺堡区、乡、村范围内适当调整。2018年红寺堡区30个已脱贫销号贫困村和24个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资金共计5760万元,其中红寺堡镇涉及14个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1174.5万元;太阳山镇涉及9个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591万元;大河乡涉及10个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1316万元;柳泉乡涉及8个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1015.5万元;新庄集乡涉及14个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1663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牵头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政策
对建档立卡户和“十二五”生态移民村(包括非建档立卡户)实施产业技能培训,按照所在村的产业实际针对性开展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1-2门就业技能、2-3项实用技术。2018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任务920人,每人补助标准400元,补贴资金36.8万元。
牵头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配合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扶持政策
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2018年鼓励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50户,其他企业带动10户;国家级合作社带动15户,自治区级合作社带动10户,市县级合作社带动贫困户5户;家庭农场带动2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初要有帮扶计划、有措施、有投入资金,全年完成帮扶脱贫任务享受相应农业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
牵头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产业保险保费扶持政策
在区、乡(镇)、村范围内进行统筹,做到种养业建档立卡户产业保险全覆盖,户均保费给予不高于700元补贴。保险公司配合各乡镇、村做好贫困村产业保险宣传动员工作,对参保贫困户及时送达保险单,让贫困户知晓保险内容、保费标准等。保险公司建立产业保险信息平台(APP),方便农民群众查询产业保险信息,申请种养业受灾理赔。
牵头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人保财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验收程序
(一)建立产业档案。由贫困户提出申请,各村第一书记组织人员(包括帮扶责任人)对养殖种植情况进行实地核对,对牛、羊、猪打固定耳标,对种植业明确详细地块、作物和面积,建立产业档案。
(二)每月检查一次。对发展养殖业的贫困户,由第一书记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将真实情况记录档案并公示,作为中期验收资料存档,耳标由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统一采购。
(三)实施集中验收。由第一书记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照贫困户产业档案,组织人员进行全面验收,乡级验收后,在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由乡镇上报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未脱贫贫困村主动脱贫户必须在2018年9月上旬前向村委会提出脱贫申请,并提供详细收入证明,务工收入需提供工资证明,由第一书记组织验收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在9月中旬完成验收,乡级验收后,在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由乡镇上报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根据乡镇验收申请,每年分两次进行统一抽查验收,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验和公示,无异议后以社保卡兑付资金。6月底种植业补贴资金兑付完成总资金的80%,养殖业补贴资金兑付完成总资金的50%。9月底种养业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完成。
(四)绩效评估。年终由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拿出产业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评估细则,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各乡镇产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工作年终考核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乡镇和扶贫、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对本村产业扶贫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贫困户对产业扶贫政策进行一对一宣传,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既要让贫困户掌握政策,又要让贫困户选准产业,早种早养,增收致富,早日脱贫。
(三)科学合理调度。农牧部门要加强调度,适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部署产业扶贫工作。要确保宣传到位、产业到位、技术服务到位,督查指导到位、资金兑付到位,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四)严肃督查追责。区委督查室牵头,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内部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产业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补贴表册上报不及时、不规范等影响补贴资金兑付进度的乡镇村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在补贴资金兑付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2018年红寺堡区产业扶贫到户补贴资金汇总表
2.红寺堡区未销号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
3.2018年红寺堡镇已销号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
4.2018年太阳山镇已销号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
5.2018年大河乡已销号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
6.2018年柳泉乡已销号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
7.2018年新庄集乡已销号和非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