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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9/2022-00186
文号
红人社发〔2022〕9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3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2022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红寺堡区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红寺堡辖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时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22020-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做硬性要求。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4年(2018-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要求计算。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5年(2017-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

4)学时说明

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对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凡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参加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此项政策截至2022年年底,以后不再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同时,须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附件5)及继续教育审验材料。

具体要求

专业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具体要求,请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nx.gov.cn/),在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版块,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申报系列(专业),查看对应的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不同系列(专业)要求有所不同,请认真对照学习。

)高技能人才申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不将学历、论文、外语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四)部分系列(专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标准条件要求不一致的解决办法

工程、农业等专业性较强的系列,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要求,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在实践中不乏所专业与专业不一致,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刻苦钻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参加两年以上相应专业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明,将其最高学历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2.作出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宁人社发201880号)评审职称,可不受学历和专业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高级职称

3.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初级职称,可不受申报职称系列对所学专业的限制(医疗卫生专业除外),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4.国家、自治区有准入资格要求的系列(专业)从其规定。

  1. 评审权限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红寺堡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小教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1. 申报比例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即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二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212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三是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认定发文)以及符合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四是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数、现有资格人数(已聘人数,待聘人数)、年内退出人数审核工作,审核人须在表中签名确认,如发现统计表错报漏报,审核人及申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要严格审核推荐人数,对不符合推荐数量要求的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系统申报流程

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http://222.75.70.73:8001/zcps/)中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程序操作。

(一)单位注册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注册页面,真实、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用户名等信息,注册成功后页面自动关闭,至此单位注册流程完成。

2.返回登录页面,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单位登录,进入页面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地为红寺堡区,除教育局是否组织评审。单位注册完毕,经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48小时内)后,申报人员方可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人注册

1.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新版登录及注册入口”——在个人用户下点击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的身份证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返回登录页面,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点击维护所属单位信息如实进行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3.点击维护个人信息并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资料信息,具体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术成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内容。

4.上传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上传电子版(照片JPGPDF格式均可,10M以下),论文须上传全文word 电子版(与发表原文一致)。

5.点击个人申报——选择2022XX系列X级职称评审活动”——点击相应评审活动前的个人申报”——完善申报信息——提交申请。

6.个人申报信息上报后,如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情况可点击撤回申报,修改信息后再次上报。

(三)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用人单位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申报人业绩成果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之后,在系统中据实操作审核公示结果。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公示结果为有异议(不通过)的,本年度将无法继续参加职称评审。请各单位人事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系统发布的各系列评审活动,确保及时申报,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请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准备(附件3),清单中材料的数量请按实际提交的数量进行填写。

(二)初级所提交申报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装入A4牛皮纸档案袋,袋面贴材料清单,袋底右下角处写明姓名、单位、申报系列、专业、层级及联系电话。中、高级提交申报材料时清单内容、数量、顺序与档案盒内装入的纸质材料须一致,若需分装多盒,请在盒面标明共几盒、第几盒,如:序号X-1X-2 等。

、相关情况说明

(一)申报人员提供的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均须在任现职期内取得,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继续教育、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论文等评审条件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取得时间均截至20211231日。

(三)系统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中工作总结为必填项,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及申报类型必须与纸质资料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保持一致)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包括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要认真细致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迁就照顾;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徇私舞弊。单位审核人必须在所有盖章处签名确认。

(五)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一般不得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

、申报时间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523日至630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1日至831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9:00—17:30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办公室

(四)服务热线:09535099122


: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202253号)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

6.公示(样例)公示结果(样例)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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