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结合辖区生态环境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无事不扰、公开透明”为核心,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和主要方式,实现计划性检查全覆盖、常态化。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抽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破解重复检查、随意执法等问题,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继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精确监管、精细管控、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二、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随机抽查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严格落实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公正、及时、有效。
三、持续完善“两库一单”。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与之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相关信息,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纳入新增检查对象,按季度消亡企业名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对应的所有市场主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四、精确划分监管对象和内容。将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监管抽查对象,明确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建立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应分为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三类。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环境信息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监管对象类型设置不同的随机抽查比例。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对辖区2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次巡查)。对特殊监管对象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六、严格履行抽查程序。按照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抽查系统内采用随机匹配的形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及抽查数量,并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发布。
七、努力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帮扶。以“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内专项抽查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做到应联尽联,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为企业创造公平化、法治化的优良营商环境。
八、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对检查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锁定问题线索,不断提升监管资源利用效能。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部署,执法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