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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8/2026-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2-05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相关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结合辖区生态环境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无事不扰、公开透明为核心,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和主要方式,实现计划性检查全覆盖、常态化。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抽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破解重复检查、随意执法等问题,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继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精确监管精细管控、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二、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随机抽查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严格落实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公正、及时、有效。

三、持续完善两库一单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与之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相关信息,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纳入新增检查对象,按季度消亡企业名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对应的所有市场主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四、精确划分监管对象和内容将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监管抽查对象,明确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建立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应分为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三类。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环境信息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监管对象类型设置不同的随机抽查比例。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对辖区2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次巡查)。对特殊监管对象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六、严格履行抽查程序。按照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抽查系统内采用随机匹配的形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及抽查数量,并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发布。

七、努力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帮扶。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内专项抽查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做到应联尽联,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为企业创造公平化、法化的优良营商环境。

八、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对检查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锁定问题线索,不断提升监管资源利用效能。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部署,执法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2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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