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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9/2021-00166
文号
红大党发〔2021〕5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大河乡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大河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10
名称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河乡2021年度“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河乡2021年度“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河乡2021年度“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落实普法责任制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河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紧紧围绕委、政府工作大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大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原则:

1.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各村的工作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辖区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依据,以法律彩页、法治读本等书面性材料和面对面解说的形式进行宣传,以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

2.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结合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各村应全力配合司法所、综治办、禁毒办等相关站所充分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日及宣传月,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乡政府在履行好依法治乡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全乡的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细化到村及乡属各单位,以本年全面打造乡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目标为契机,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乡、村级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在农村、家庭、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宣传力度。

4.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相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创新智慧普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普法机制,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详细梳理乡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制订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明确内容清单。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措施清单。一是切实做好系统内普法。明确本单位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要求和考核等。制定乡政府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经常化。要求每人撰写学法读书笔记1万字,学法心得体会2篇,切实把各项学法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社会普法。明确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文化广场等阵地,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全面构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秩序。要充分利用“五彩大河”微信公众号、大河乡各村普法微信群及各村户外LED显示屏等平台,深入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载体,12·4国家宪法日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制定普法“标准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乡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履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党政办及司法所要加强对村、各相关站所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编制四清单一办法详细梳理乡政府负责执行或管理或服务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内容清单”;细化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牵头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内部和社会普法工作措施,制定普法“措施清单”;依据国家、自治区、市和委、政府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工作规范、“法律八进”建设标准等,明确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普法标准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乡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普法工作“法律八进”计划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普法工作“法律八进”。定期对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办公室、中心等予以通报,并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进行扣分;对普法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寺堡区大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2.寺堡区大河乡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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