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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工作,负责来文拟办、发文审核、信息简报核、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制度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印鉴管理、三公经费报账审核保密、工会、招商引资会议筹备党组会议议题征集办公室起草、党组会议记录及纪要起草,收集各类图片资料,联系区委办、政府办报送会议研究事项,关注会议通知,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文件收发政务公开、互联+监管、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深化改革、普法、法治政府、健康红寺堡、质量强区、信访、信用体系、扫黑除恶、信息简报及各类表格的报送内控制度系统管理,联系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

3.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网信、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公开、人事人才、统战、干部理论学习会议筹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减负等工作

4.负责妇联、工会、双拥共建、创城、爱卫、志愿服务、疫情防控、考勤、报纸分发等工作。

5.负责购及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节约机关创建、业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

联系电话:0953-5086366

二、信息登记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

1.医保系统、宁夏电子政务内网、宁夏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系统等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稽核工作;

4.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复核工作;

5.零星报销资料的受理工作;

6.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7.大病、外伤的登记工作;

8.与方达、东软、计服等系统运营商沟通协调工作;

9.指导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查询、信息变更、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10.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及零星报销资料的受理工作

11.负责线下单位的职工首次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工作;

12.负责线下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核定工作

13.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职工门诊统筹代扣、大额补助代扣等数据生成工作;

14.负责单位及个人医保待遇封锁及解封工作;

15.负责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档案审核及退休补缴医疗保险费复核工作;

16.负责正式库、待清理库中重复信息复核合并工作;

17.负责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多缴费用退费复核工作;

18.负责死亡人员扣费工作(死亡人员次月停止待遇,个人账户多划基金扣回);

19.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未就业随军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复核工作;

20.负责职工参保人员退保回退工作(网报过程误操作造成信息封存);

21.负责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核定工作;

22.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工作;

23.负责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24.负责职工跨省异地居住、跨省调动、死亡人员个人账户退返初审工作;

25.负责医疗保险权益查询工作;

26.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及零星报销资料的受理工作

27.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登记工作;

28.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9.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信息处理工作;

30.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31.指导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查询、信息变更、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52601

三、待遇保障室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

1.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变更信息调整工作;

2.政策信息宣传、信访咨询解释工作;

3.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待遇复审工作

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线上线下(生育一站式服务)报销复审工作

5.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复审工作;

6.两定机构基金结算对账复核工

7.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基金清算复工作;

8.每月对接按病种收付费推进过程中医疗机构数据测算、汇总上报等工作;

9.负责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变更信息调整工作;

10.负责政策信息宣传、信访咨询解释工作;

1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待遇初审工作

12.负责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初审工作;

13.负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线上线下(生育一站式服务审工作

14.配合稽核室协查两定机构工作;

15.负责各险种零星报销的系统录入核定和支付凭证打印工作;票据粘贴、数据录入汇总、与财务资料交接工作;业务档案交接等工作;

16.负责零星报销、信息查询等工作;

17.负责医疗救助零星报销资料受理工作;

18.负责肾透析、器官移植病人就医购药、管理,认定名单抽查、随访工作;

19.负责对接人民医院做好门诊大病的办理及台账管理等工作;

20.负责政策信息宣传、信访咨询解释工作;

21.负责财务反馈的社保卡未开通人员的联系督促工作;

22.负责20000元以上待遇报销票据的核实工作

23.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门诊统筹基金预拨工作;

24.负责两定机构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清算工作及资料存档工作;

25.配合市级异地就医基金清分工作及资料存档工作

26.负责儿童重大疾病资料受理、审核、结算工作;

27.负责政策信息宣传、信访咨询解释工作;

28.配合稽核室协查两定机构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98919

四、医保监控科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总额控制分配方案起草工作;

2.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的复核工作。

3.“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医保身份识别系统”每季度筛查报告中违规行为的审定、提出科室处理意见;

4.外伤、大额疾病稽核调查及结果的审定工作;

5.组织安排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年终考核工作,形成考核报告;

6.协议医药机构协议续签工作;

7.按病种付费方式、按疾病相关诊断分组(HIS-DRG)支付方式改革的跟进督导评估工作;

8.对新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提出股室意见、提交中心办公会审定工作;

9.各类信访投诉案件的实地调查核实,答复意见的审定工作;

10.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11.对外提供各项业务数据的复核审定工作;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日常管理及年底考核工作;

13.负责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运行跟踪,做好统计、分析、评估工作;

14.负责医疗投诉案件的调查核实、答复工作;

15.负责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16.负责医疗改革及股室各项业务数据统计上报及本股室业务台账、数据统计、档案归类工作;

17.负责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申报资料的复审、变更及医保医师、医保药师诚信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18.负责对新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实地评估工作;

19.负责外伤、大额疾病核查任务,提出核查小组的意见;

20.负责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21.负责协议医疗机构日常、年终考核工作;

22.负责“审核系统”和“识别系统”的管理应用。

23.负责对接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及市局,反馈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过高信息数据工作,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25.负责协议医药机构的申请、变更资料收集、初审、实地评估工作,形成书面意见材料;

26.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归档工作;

27.负责收集医疗机构“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医保身份识别系统”每季度筛查自查报告中疑似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依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制发处理报告及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28.负责外伤病人的资料收集、实地核查、台账建立、档案管理工作;

29.负责外伤、大额疾病核查任务,提出核查小组意见;

30.负责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理报告工作;

31.负责协议医疗机构日常、年终考核工作;

32.负责“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医保身份识别系统”每季度筛查报告中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33.负责做好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申报资料的初审、变更及医保医师、医保药师诚信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34.负责协议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35.负责对新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实地评估工作;

36.负责协议医疗机构日常、年终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52603

五、财务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

1.负责基金财务票据审核工作;

2.负责基金财务印章的管理工作;

3.负责基金网银支付审核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市地级统收统支政策相关工作

5.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的撰写上报工作;

6.负责各项基金财务会计工作,包括:基金财务核算,编制会计各类报表;编制基金预算;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档案管

7.负责及时同税务、银行、财政对账工作

8.负责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清算记账工作;

9.负责个人账户划拨职工门诊统筹代扣、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费代扣工作;

10.负责做好医保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11.做好上争资金上报工作;

12.财务票据审核工作;

13.单位经费财务核算、经费预决算编报、经费预决算公开、经费内控管理等工作;

14.单位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资产月报、年报表;

15.经费、医疗救助、财政兜底审核工作;

16.及时同税务、银行、财政对账做好经费、医疗救助、财政兜底等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17.做好上争资金上报工作;

18.负责报送审批发放在职职工工资、购房补贴等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发放辅助人员工资、生活性补助工作负责缴纳职工五险一金申报职工个人所得税工作

19.负责做好医保经费和医保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20.负责经费、医疗救助、财政兜底票据初审及报销费用支付工作;

2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凭证、非税收入票据的购入及使用管理工作;

23.负责基金网银录入支付工作;

24.负责按月与银行、财政、国税对账并收集单据等工作

25.负责固定资产系统卡片录入工作;

26.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纳工作,包括:支付住院、门诊统筹、门诊大病、普通门诊、药店个人账户刷卡、零星医疗报销、跨省异地居住人员、跨省调动人员、死亡人员个人账户退返、重复缴费退费生育医疗、生育津贴、公务员医疗等费用的支付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8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