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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9/2020-0006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04
名称
2020年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0年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0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98日至9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红寺堡区燕然北路社会保障大楼)。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户籍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提供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服务证。

2)“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3)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助理会计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等)。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

报考者须打印并携带报名表1份及两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复审表可到现场填写,也可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填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考生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送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可书写委托书(签字并加按左手食指手印),将所需材料一并交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来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二)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应聘者应按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我局递交书面放弃申请(A4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放弃原因、签字并按左手食指指纹)。

(四)考生应当自觉严格服从防疫工作要求,自备医用口罩,并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可摘除口罩,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体温检测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入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953—5099122   传真号码:0953—5099122

附件: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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