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宁夏兴办动物养殖场等场所选址动物防疫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东岭场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三虎家庭农场、吴忠市红寺堡区长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吴忠市红寺堡区家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夏可托牧人云牧场养殖有限公司递交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核查,均符合条件,准予许可。
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群众有异议,请及时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内无群众反映的,则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公示表(2024年第一批)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