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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3/2022-0005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
法制大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30
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切实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检查任性等问题,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凡具有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执法检查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检查事项和其他执法检查事项),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2022年3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红寺堡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馆等行业场所。

(三)检查范围及要求。严格按照《吴忠市红寺堡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和《吴忠市红寺堡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检查。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5%,抽查频率不少于1次。

(五)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确定行业类型,再从行业抽取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两名执法人员;检查事项全覆盖或随机抽取部分进行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抽查前不设定条件,备检行业类型、备检企业、执法人员、检查事项全部通过随机抽取产生。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可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人员,如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履行职责的,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随机抽取递补执法人员。

(六)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随机从“两库”名录中进行抽取,参加人员由具备执法人员组成。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依法查阅复制被抽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并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

3.处理结果。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在宁夏协同监管平台上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上级部门布置、安排、督办的随机抽查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进一步加强与文化、市场管理、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要向社会公布监管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执法意识和工作监督。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红寺堡区公安分局2022年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红寺堡区公安分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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