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年报统计数据,对2020年全区大中型企业进行了重新核定。具体核定标准是: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业 |
从业人数(X)
主营业务收入(Y) |
人
万元 |
X≥100
Y≥40000
|
300≤X<1000
2000≤Y<40000 |
20≤X<300
300≤Y<2000 |
X<20
Y<300 |
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从业人员数为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依据上述标准,2020年红寺堡区大中型工业企业共6户。其中,大型企业1户,中型企业5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统计局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