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督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双拥、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民族团结、绩效考评等工作。承担机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5090519
(二)医政医管股(医改办)。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投诉、医疗纠纷调解和调查处理。负责临床用血质量安全。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拟订并执行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定并组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工作,承担“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机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临床用药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协调等工作。拟定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运行评价、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健康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5090708
(三)疾控妇幼股。
主要职责:拟定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免疫规划,完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落实家庭医生制度。负责落实禁毒、妇幼两纲及妇联等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5098531
(四)综合监督执法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咨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法等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医疗卫生保障和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全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的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
联系电话:5098531
(五)健康综合股。
主要职责:承担健康红寺堡和健康产业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健康红寺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对接落实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共青团、工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508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