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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财务)。

负责文电、会务、人事、人才管理和培训、保密、网信、信访、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战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档案管理、年终干部考核宣传、科技、疫情防控创卫、创城、印章管理、团委、工会、等工作。负责车辆派遣、车辆管理、司机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联系各站室做好深化改革和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禁毒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纪要撰写及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工资福利发放、年度部门预决算等工作,做好财务报销全面审核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审计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98636

(二)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室(扫黑办)。负责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提出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和和谐社区建设活动;负责盐同红连片整治相关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负责社区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移风易俗等相关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98936

(三)社会事务室(儿童福利、殡葬、社会救助站)。

负责安全生产和职责范围内的扫黄打非工作,统筹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收养、“三留守”“儿童之家”等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殡葬机构监督管理及殡葬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莲花山公墓及香园公墓全部事宜,做好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98936(儿童福利)

          0953-5098136(殡葬管理所)

(四)社会组织室(慈善和社会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年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负责社团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慈善和志愿者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统计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扫黄打非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89920

(五)婚姻登记室(司法局一楼东侧)负责婚姻登记相关工作,做好婚庆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91060

(六)社区建设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养老服务、项目)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食品安全、招商引资、社会救助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工作。负责民政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和深化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5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