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红寺堡区实际,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红寺堡区禁牧封育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5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传真号:5090170
联系人:张飞龙 联系电话:18709580543
附件:1.红寺堡区禁牧封育管理办法(试行).doc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日
为有效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红寺堡区实际,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红寺堡区禁牧封育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5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传真号:5090170
联系人:张飞龙 联系电话:18709580543
附件:1.红寺堡区禁牧封育管理办法(试行).doc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吴忠各市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