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基本原则
1.落实政策,应整尽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自治区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集中统筹安排使用。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打破原有专项资金界限、行业界限,把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2.规划引领,精准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精准落实到乡(镇)、村,将产业发展作为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3.分类推进,统筹兼顾。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任务和脱贫村、非贫困村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推动均衡发展。
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结合“四查四补”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水利、农业产业发展等水平,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脱贫人口经济收入,配齐社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指导部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及返还资金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补助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林业优势特色产业资金。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资金规模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600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2023年计划完成支出资金10311万元,实施项目49个。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1个,投入资金682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7个,投入资金648万元;产业配套设施类项目7个,投入资金1710万元;就业类项目4个,投入资金1133万元。具体为:
农业生产发展任务
1.大河乡甜瓜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0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甜瓜500亩,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受益情况:40户136人
2.红寺堡镇黄花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33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黄花菜1650亩,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受益情况:71户218人
3.太阳山镇黄花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151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黄花菜2550亩,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受益情况:105户357人
4.大河乡黄花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23.1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黄花菜1155亩,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受益情况:49户172人
5.红寺堡区西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600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西瓜2万亩,按照3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受益情况:200户381人
6.红寺堡区萝卜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580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萝卜1.5万亩,一茬种植萝卜按照400元/亩,麦后复种萝卜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受益情况:230户500人
7.红寺堡区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资金规模160万元。主要内容:计划对新种植的3000亩中药材给予补助,利用高效节水灌溉按照600元/亩给予补助,大田灌溉按照4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对缺水重点村按照5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受益情况:36户122人
8.红寺堡镇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本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2个特色产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乡镇自行确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受益情况:100户562人
9.太阳山镇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本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2个特色产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乡镇自行确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受益情况:3559户13482人
10.柳泉乡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本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2个特色产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乡镇自行确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
受益情况:6469户25945人
11.大河乡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本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2个特色产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乡镇自行确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受益情况:100户100人
12.新庄集乡特色产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本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确定2个特色产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乡镇自行确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受益情况:161户689人
13.红寺堡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和大豆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37.5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275万亩、大豆单种0.275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00元/亩标准补贴,大豆单种按照200元/亩标准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受益情况:100户1390人
14.太阳山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和大豆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67.5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135万亩、大豆单种0.135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00元/亩标准补贴,大豆单种按照200元/亩标准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受益情况:3559户13482人
15.新庄集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和大豆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17.5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235万亩、大豆单种0.235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00元/亩标准补贴,大豆单种按照200元/亩标准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受益情况:750户390人
16.大河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和大豆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17.5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235万亩、大豆单种0.235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00元/亩标准补贴,大豆单种按照200元/亩标准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受益情况:100户390人
17.柳泉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和大豆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85万元。主要内容:计划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17万亩、大豆单种0.17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300元/亩标准补贴,大豆单种按照200元/亩标准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
受益情况:6469户25945人
18.红寺堡镇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80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受益情况:400户1200人
19.太阳山镇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受益情况:3559户13482
20.大河乡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受益情况:500户1500人
21.新庄集乡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80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受益情况:400户1200人
22.柳泉乡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80万元。主要内容:一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二是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
受益情况:6469户25945人
23.大河乡石坡子村肉牛集中养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规模250万元。主要内容:农户拟自建规模化养殖圈棚20座。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硬化、门房、饲草料棚、青储池、场区围墙、蓄水池一座、水电等基础设施。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石坡子村
受益情况:30户90人
24.大河乡龙泉村硒甜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资金规模340万元。主要内容:新建日光温棚8座及外网配套工程;硒甜瓜基地仓储冷库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室外道路。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石坡子村
受益情况:300户1170人
25.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马渠设施农业园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规模900万元。主要内容:建设日光温室40座,检查井4座,敷设给水管道,铺设电缆附属设施。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红川村
受益情况:1165户4945人
26.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资金规模461万元。主要内容:新建土夯墙简易钢结构拱架12座(长70米*宽18.0米,共4座、长130米*宽18.0米,共1座、长170米*宽18.0米,共7座),总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净种植面积:1.75万平方米,室内给水管道安装1600米,电气安装工程(卷帘机20套)、19套24m³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19套水肥一体机;旧棚拆除2.2万m³,安装外网电等配套设施。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乌沙塘园区
受益情况:67户227人
27.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666.9万元。主要内容:建设日光温室(墙体土夯)共38座(棚宽均为18米,长度根据场地调整),总建筑面积10.48万平方米,净种植面积:6.61万平方米,室内给水管道安装7100米,电气安装工程(卷帘机78套)、59套24m³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59套水肥一体机;安装外网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
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南源村
受益情况:1165户4945人
28.太阳山镇周新村村集体加工车间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资金规模80万元。主要内容:周新村村集体晾晒场新建牛羊肉分割、包装车间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黄花菜分拣车间流水线设备采购。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周新村
受益情况:550户2003人
29.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项目,资金规模20万元。主要内容:对经营主体建设100吨以上的冷藏保鲜库按照农业农村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潘河村
受益情况:20户65人
30.新庄集乡新集村农产品晾晒及储存提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20万元。主要内容:4057平方米场地硬化、18941平方米砂砾路、150方蓄水箱建设,泵房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新集村
受益情况:505户2185人
31.红寺堡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资金规模200万元。主要内容:计划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15万亩,按照25元/亩标准作业。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受益情况:20000户80000人
(二)乡村建设行动任务
32.大河乡龙源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30万元。主要内容:对损坏的各类管道、阀井进行维修。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龙源村
受益情况:317户1429人
33.大河乡石炭沟等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70万元。主要内容:对损坏的各类管道、阀井进行维修。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石炭沟村、平岭子村、石坡子村
受益情况:808户3204人
34.柳泉乡甜水河-光彩村主管道维修改造工程,资金规模150万元。主要内容:铺设管道624米,配套各类闸阀井。过路防护2处95m。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甜水河村、光彩村
受益情况:318户1347人
35.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28万元。主要内容:更换管道1140米,维修配套各类建筑物14座。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洪沟滩村
受益情况:390户1290人
36.新庄集乡西源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40万元。主要内容:更换管道1200米,配套各类建筑物7座。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西源村、红阳村
受益情况:318户1346人
37.红寺堡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规模30万元。主要内容: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补助,收购给予不超过15元/公斤补贴、处理废弃物420元/吨补贴。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
受益情况:65户260人
38.新庄集乡东川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规模300万元。主要内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每个示范村投入资金300万元。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东川村
受益情况:513户2008人
(三)产业配套设施任务
39.柳泉乡沙泉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70万元。主要内容:铺设供水管道,配套地面出地桩、检查井,提升灌溉面积5945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沙泉村
受益情况:183户727人
40.新庄集乡康庄等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146万元。主要内容:铺设供水管道,配套地面出地桩、检查井,提升改造维修灌溉面积3864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康庄村、沙草墩村、乌沙塘
受益情况:674户2916人
41.太阳山镇周圈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主要内容:铺设供水管道,配套地面出地桩、检查井,提升改造维修灌溉面积7807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周圈村
受益情况:115户466人
42.大河乡龙源等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144万元。主要内容:铺设供水管道,提升灌溉面积3683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龙源村、龙泉村
受益情况:566户1446人
43.新庄集乡红川等村高效节水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90万元。主要内容:铺设供水管道,提升灌溉面积3683亩。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红川村、向阳村
受益情况:1142户4882人
44.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资金规模900万元。主要内容:维修沉砂池1座,维修改造蓄水池1座,配套田间管网1200米。泵房改造,配备机电设备。田间配套各类阀井等。
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4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兴旺村
受益情况:108户446人
45.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资金规模300万元。主要内容:新建约9万方蓄水池一座、泵站一座,铺设供水管道约4公里及配套建筑物。
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龙源村
受益情况:317户1429人
(四)其他任务
46.红寺堡镇脱贫户及监测户务工奖补项目,资金规模380万元。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务工形式,连续就业达到2个月及以上,凭同一企业、帮扶车间、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创收12000元以上,给予每人2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创收达到30000元以上,给予每人4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受益情况:900户900人
47.太阳山镇脱贫户及监测户务工奖补项目,资金规模62万元。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务工形式,连续就业达到2个月及以上,凭同一企业、帮扶车间、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创收12000元以上,给予每人2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创收达到30000元以上,给予每人4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受益情况:300户423人
48.新庄集乡脱贫户及监测户务工奖补项目,资金规模550万元。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务工形式,连续就业达到2个月及以上,凭同一企业、帮扶车间、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创收12000元以上,给予每人2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创收达到30000元以上,给予每人4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受益情况:2000户2450人
49.柳泉乡脱贫户及监测户务工奖补项目,资金规模141万元。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务工形式,连续就业达到2个月及以上,凭同一企业、帮扶车间、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创收12000元以上,给予每人2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创收达到30000元以上,给予每人4800元的一次性务工奖补。
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
受益情况:600户785人
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一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总责,审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工作,编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乡村振兴局及发改局负责脱贫规划编制指导、汇总,项目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参与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四是财政局负责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和资金管理,配合实施单位参与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五是审计局要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六是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负责项目申报、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评。七是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脱贫规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审核,做好涉农项目公示、公告、宣传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是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对所有项目建档立卡,实行专人管理。二是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建立资金台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实施项目跟踪问效管理机制。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方法,重点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申报、立项、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行和完善专家评审制、公示公告制等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实现资金分配有理有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杜绝涉农资金无序、重复申报。四是实施项目纳入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为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涉农单位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带动效果明显,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做法;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五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宣传制度。相关涉农部门应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在区、乡、村三级通过各种方式分事前、事中、事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红寺堡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2.红寺堡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3.红寺堡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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