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寺堡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红寺堡区区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发展活力。通过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考,结合村情实际、一村一策制定方案等措施,完成64个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确认和股权量化、村集体组织选举、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等工作。认真开展产权交易市场多元化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累计开展交易77宗9.71万亩,挂牌金额2.75亿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累计贷款笔数2036笔,为上千户农民融资近1.9亿元。进一步盘活了农民资产,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增加移民村收入。采取“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联农带农发展模式,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企业受益、农户增收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2024年培育发展特色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67家,家庭农场、种植大户667家,带动参与农户1.33万户,年带动务工180万余人次,务工创收4亿元以上。累计培育百头以上肉牛养殖场22家、千只以上滩羊养殖场33家;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324家、家庭农场226家,评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13家,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4家,为我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助力。
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发展能力。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制定了《红寺堡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红寺堡区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累计争取投入各类扶持资金2.4亿元,探索“乡镇支部+联合社跨村联建、化整为零分散经营、齐心抱团发展、光伏收益统筹再分配”四大模式。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的发展思路。2024年,继续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行动,年经营性收益1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达到7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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