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pdf附件:政府投资项目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