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驻红各单位:
《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政办发〔2022〕15号)精神,把准方向、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加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链接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库和自治区财政厅“全区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税务局
(三)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和我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批服务局、住建交通局、水务局
二、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和不实炒作。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从严审核,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公安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持续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切要认真做好相关回应回复,将教育领域政策解读到位、问题化解到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宣传面,便于群众获取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通过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加强技能培训,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基层执行机关,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扩大技能培训政策公开面,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相关国家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主动对接、准确掌握区、市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制定、修订情况,适时制定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确保衔接有序、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水务局、文体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
(五)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并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
责任单位:司法局
三、探索重要政策多元解读,提升公开服务质效
(一)提升解读质量。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合理确定解读渠道,根据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最优解读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优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入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探索建设政策问答库并持续丰富完善。
牵头单位:审批和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精准推送政策。继续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政策直通车”专栏,梳理汇集涉企利民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主动化、个性化供给;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各单位发布信息时,主题分类选择要准确合理,杜绝信息内容与栏目名称不相符的现象,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对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归并或关闭。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2.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常态化开展全区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部门间沟通协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减少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申请信息公开无法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进一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继续将9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各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在全区政府开放月活动期间,在活动现场要设置“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规模效应。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六)扎实开展试点创新。
1.启动村务公开试点,确定中圈塘村、周圈村、香园村、白墩村、红塔村承担试点,政府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的原则抓好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各乡镇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备查。启动村级公开窗口建设,规范村级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平台设立,引导和鼓励村委会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和村务公开目录,依法公开自治事项。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定期梳理本年度阶段性政策性文件,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集中展示,用心打造功能齐全、设备完善、温馨舒适的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体局、档案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切实抓牢抓实监督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同时充分评估、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法规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重点对网站运维、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要点,按照《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实时推进,逐项落实,并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务公开办公室,亮点或创新工作可另行上报。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四)严格督查问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