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内砂石厂盗采乱挖问题整治
进展情况的报告
红寺堡是扬黄灌溉移民扶贫开发区,1999年开发建设,2009年市辖区成立。开发建设以来,坚持边开发、边建设、边发展、边规范,但受“建设和管理”分离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直至2014年年底,我区一直没有矿产资源公开出让权和配号发证权,历史上曾存在大大小小的非法非煤矿山采矿点30余家,经规范整合,并编报审批矿业权设置规划,2015年、2017年两年先后依法挂牌出让16家非煤矿山采矿权。近年来,红寺堡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优化国土利用,建设“和谐国土”和“绿色矿山”,特别是针对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研究,采取一个问题+一名处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单位承办、一个专班小组推进、一个整改方案落实的“1+4”工作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要求、最严格的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疏堵”结合,扎实开展“两大”专项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整治专项行动。2015年以来,我们坚持“疏堵”结合,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治理行动。一方面,对已挂牌出让的16家石料、砂石、砖瓦粘土采矿权,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复垦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检查,核查界定采矿权范围,坚决制止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管理规章制度,办理采砂粉碎临时用地和采矿生活区临时用地手续,将非煤矿山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联合安监、建设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对全区15家(1家停产)合法矿山进行复工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下发《复工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另一方面,区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打击乱占草原、乱采滥挖行为的通告》《关于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分类管理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和《非煤矿山分类管理工作方案》《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国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柳泉乡金庄子沟、土坡矿区、城北区域内和慈善大道东侧非法开采区进行全面巡查打击,并编制上报21平方公里、投资6100万元的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争取国土资源厅纳入到2019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盘子。目前,共巡查检查100余次,出动人员车辆近500次,现场检查打击非法乱盗滥采80余起,取缔非法采矿点30余个,证据保全装机24辆、沙筛15盘,收缴罚款39.2万元。对湾岔沟煤矿越界开采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矿区全部停工;对2处非法盗采矿坑责令恢复闭坑;对5处非法采砂洗砂设备场地拆除复垦,复垦面积28亩;对土坡矿区、金庄子沟、水套沟进行了大面积复垦,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辖区内合法矿产企业全部开工复工,非法开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环罗山保护区矿山整治“绿盾”行动。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联合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常态化巡视机制和举报制度,对环罗山保护区周边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监管检测。经国土资源厅、罗山管理局、红寺堡区联合实地核查,罗山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全部进行围栏封闭,试验区外红寺堡一侧现场未发现乱采乱挖砂石资源现象,未设立过任何非煤矿山采矿权和临时取弃土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保护和修复。
(二)压实责任,认真办理转办信访案件。
一是逐件销号整改。2018年红寺堡区共承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有关“非煤矿山类”转办信访案件8起,分别为:221号关于区朝阳村红城砖厂烧煤无环保设施的问题;268号耍艺山村湾岔沟煤矿乱挖乱采破坏,扬尘污染;536号宁夏能源玉峰公司丰源煤业非法占用红寺堡区梨花村;329号营盘井泄洪沟内一家私人沙场,采石采砂,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周边瓜农种植;330号慈善大道两侧有4.5万多亩温性荒漠草原属于国有土地,被当地老百姓剥去草皮种植硒砂瓜,毁坏草原;330号柳泉乡,大河乡有数家非法采矿,采砂企业;441号吴区304线交警路政联合治超点西侧2公里的杜疙瘩沟砂厂和拌合站无防尘设备,每天三四十辆车超载向外运沙,不遮盖篷布,不洒水,扬尘污水严重,影响附近农作物生产;888号大河乡麻黄沟村后面的林地和荒山于2017年4月至8月被非法转卖给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京藏高速改扩建工程JZ二十五合同段项目部采挖土方,毁坏林地,破坏环境。对上述问题,红寺堡区全部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化解处理方案,限期办理,销号作业。目前,所有问题已于6月25日全部办结。
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对8起信访案件问题分析,主要归类为三大类问题:一是砖厂环保配套设施不齐全问题;二是砂场和非法采砂企业乱采乱挖行为问题;三是矿区内露天堆放渣土、开挖采煤坑、裸露场地均没有进行覆盖,煤矿企业无环保措施破坏环境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坚持一案一策,制定化解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督促责令各砖厂完善环评手续,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搭建彩钢房煤棚,对堆放煤堆煤渣及生产场地进行洒水处理。利用近一个月时间,集中人力、机械对砂场及盗采严重的沟道进行了恢复治理。先后出动挖机、装机等车辆120多台次,动用工人60多人次,对甘泉沟、水套沟、独疙瘩沟127万㎡区域进行了彻底修复治理。对土坡矿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拆除宁夏能源玉峰公司丰源煤业土坡矿区及周边建筑物700平方米,清理煤矸石、渣石及建筑垃圾6000多吨,苫盖防尘网9万余平方米,复垦土地120亩,有效恢复治理了土坡矿区及周边环境,促进了非煤矿山管理,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煤矿山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近20年开发建设,一些非法彩矿点得到了取缔,矿山管理逐步规范。但矿山布局还不够科学合理,非法盗采的趋势还没有全面遏制,需要加大常态化的执法监管。历史遗留采空矿区比较多,历史欠账多,增加了治理的难度。
(二)督察转办案件办理需进一步跟进。砖厂方面,主要是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还没有完全到位,煤堆煤渣堆放没有搭建彩钢棚,生产场地裸露洒水处理不及时,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砂场方面:监管难度大,“昼伏夜出”的采砂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采砂者利用各种方式对付执法人员,增加了打击非法盗采行为的难度;环评手续不齐全,部分砂场和石料厂未安装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有证砂场存在超层越界现象,合法开采复垦不及时。煤矿企业方面:保护环境意识淡薄,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还未根除;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的不彻底;一些矿区内露天堆放的渣土、开挖的采煤坑、裸露场地没有完全覆盖,防尘措施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力加速推进非煤矿山整治。深刻吸取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切实站在政治的高度,对照督察指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持续落实对非煤矿山分类处置措施,挂牌出让一批,复垦转产一批,征收置换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疏堵结合,强化监管,争取年底前全部处置到位,促使非煤矿山管理秩序根本性好转。积极争取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编制城北矿山采空区和大罗山周边矿山采空区治理项目,争取将鲁家窑和大罗山2个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共计21.09平方公里(鲁家窑6.79平方公里,大罗山周边14.3平方公里)范围纳入2019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盘子,估算资金6100余万元。力争对所有矿山采空区、塌陷区进行治理复垦,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美丽红寺堡。
(二)从严从实打击乱采滥挖行为。组织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建环局、农牧局、水务局、安监局、规划分局、公安局、检察院、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重点对海子塘和工业园区北部区域的砂石资源偷采和土坡矿区偷采煤炭资源行为进行昼夜动态巡查,严厉打击各类乱采滥挖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矿山开发利用环境。继续大力调处信访案件,调查终结一批长期信访遗留问题。
(三)常态长效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红寺堡区煤矿和非煤矿山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对恢复整治后的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督促各砖厂、砂厂负责人按要求落实抑尘措施,进行扬尘治理;加大对境内所有砂石厂的监管巡察,对有合法手续的,督促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减少开采、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提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无合法手续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并责令限期复垦。
(四)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加大《环境保护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环保意识。采取“断电、封堵、关停”等措施,依法对全区所有采石矿山进行综合整治,对拒不停业整治、私挖盗采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执法,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逐企业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整顿关闭。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煤矿山整治,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非煤矿山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