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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呈报《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工作计划》的报告

  • 发布机构:红寺堡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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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呈报《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工作计划》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

    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呈上,请审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日            

  

  

  

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敢于担当,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为红寺堡与自治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资源要素保障。

一、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履职尽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积极参与各类调研问询活动,新制定14项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示权力清单73项、责任清单73项,上报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事项12项,严肃认真整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计署、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指出的各类问题,扎实开展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用地考评、土地征收自查等专项活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非煤矿山专项清理整治,规范了行政行为,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2017年以来,局党支部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加强学习、勤政廉政,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开展了“道德讲堂”“廉政大讲堂”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听取廉政讲座3次,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及农业开发用地管理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作为地方性法规颁布执行。明晰了管理职责,细化了依法行政流程;建立了内审、局务会议制度,逐级签字负责,带头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每项决策具有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度明显提升。

三、2017年各项业务工作情况

(一)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5年10月26日,红寺堡区挂牌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并启用了不动产登记局等3枚印章,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2016年7月,吴忠市委编办下达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7名。目前,已协调从各乡镇上调4名事业人员,数据库平台建设、资料移交和数据库整合、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10月30日,正式“停旧发新”。期间,积极请示协调解决了不动产登记新老数据库不统一、人员缺少培训、缺乏档案密集架、房地一体登记平台建设等多个难题,确保了我区不动产登记走在全区前列。

截至今年9月底,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4222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55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665本,帮助企业融资7.834亿元。

(二)项目建设工作   

“十二五”以来,共实施完成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2个,建设规模27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13.8万亩,完成投资1.54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共3个,分别为:2010年度红寺堡区南川乡红阳村土地整理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3年度红寺堡区南川乡红阳村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5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1739万元,新增耕地0.363万亩,土方平整10.32万m3,修建道路45公里,砌护渠道337公里,建筑物29485座,栽植防护林0.9万株。“十三五”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共3个,分别是: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土地整治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中圈塘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6043万元(其中区政府配套资金50万元),新增耕地0.171万亩,土方平整306万m3,修建道路95公里,砌护渠道347公里,埋设各类型号管道2702公里,建筑物31118座,栽植防护林3.6万株。惠及4个脱贫销号村、1080户3922人建档立卡户。

2016年以来,共完成生态移民项目5个,已顺利通过国土资源厅验收。分别是: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2014年度红寺堡区柳泉乡土地整治项目、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2015年度红寺堡区大河乡新圈安置区项目、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2015年度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光彩村与团结村安置区项目、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2015年度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安置区红星等三个村项目、宁夏生态移民土地整治2015年度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安置区买河村、田原村项目。共完成投资5107万元,新增耕地0.474万亩,土方平整46.22万m3,修建道路182公里,砌护渠道768公里,建筑物71662座,栽植防护林2.37万株。惠及10个脱贫销号村、2491户9267人建档立卡户。

(三)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依据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我区现实有耕地61.09万亩,其中水浇地51.93万亩。2017年吴忠市下达我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为耕地保护量59.85万亩、基本农田46.6万亩。红寺堡区共与5个乡镇和孙家滩管委会签订责任书6份,与60个行政村签订责任书60份,实际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61.05万亩、基本农田46.63万亩,超额完成任务。

2.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五项工作

(1)落实地块。截至目前,红寺堡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已划定完成,共划定较大图斑 3881个,地块61530个,并全部分解落实到户。

(2)责任落实。红寺堡区共与5个乡(镇)、孙家滩管委会签订责任书6份,与60个行政村签订责任书60份,实际分解落实基本农田46.63万亩,印制发放《永久基本农田明白卡》29411份。

(3)保护标志设立。共维护1个擎天柱,2个双立柱,9个标志碑。在5个乡镇和孙家滩新设立宣传牌15个,埋设界桩500块,做到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标志全覆盖。

(4)表册建立。完成了红寺堡区五个乡镇和一个管委会的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等一系列表册。

(5)完善图库。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以及落地块、明责任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各乡镇所在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更新完善了红寺堡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图、表、数、实地相一致。

3.完成了征地信息公示,指导督促各部门完善征地程序。全部征地补偿费规范兑付,共兑付821.1168万元,无拖欠现象,无上访事项。

(四)规划利用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底,共完成供地177宗,面积2738.54亩,其中划拨用地55宗,面积2367.25亩;出让土地122宗,面积861.26亩,土地出让金7823.02万元(其中:挂牌出让土地20宗,面积1278.5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0054.3万元;协议出让遗留问题土地102宗,面积106.08亩,收缴土地出让金291.4537万元)。

(五)执法监察信访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共下发2016年度红寺堡区管辖范围内监测图斑506个,监测面积12298.1亩,占耕地2099.26亩(其中:基本农田396.29亩)。经多次实地核查和分析比对,最终确定拆除复垦图斑13个,立案查处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图斑9个。截至今年4月19日,13个拆除图斑所对应的13宗违法用地建筑物全部拆除复垦到位,9个违法图斑对应的9宗违法建设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并执行到位,收缴罚款9万余元,档案资料全部完善,结案率100%。至此,红寺堡区圆满完成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违法比例0.12%,实现了历史最好结果。

高度重视信访案件调处,先后调查终结了马建秀、马汉有、马彦忠、周吉奎、撒德发等一大批长期信访遗留问题,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地灾防治等一系列要求,从7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大清理大整顿活动,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辖区内32家非煤矿山的储量开采、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和出让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提出了分类整治措施。自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巡查队率先出击,坚决巡查打击各类非法盗采盗挖行为,截至目前,共巡查检查60余次,出动人员车辆近300人次,现场检查打击非法乱盗滥采60余起,涉及非法采坑30余个,扣押证据保全装机11辆、沙筛9盘。

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一方面我局对已挂牌出让的16家石料、砂石、砖瓦粘土采矿权,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复垦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检查,核查界定采矿权范围,坚决制止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管理规章制度,办理采砂粉碎各类临时用地和采矿生活区临时用地手续,将非煤矿山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集中对柳泉乡金庄子沟、土坡矿区、城北区域内非法开采区进行全面巡查打击,并积极争取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予以彻底恢复治理,乱采滥挖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六)加快城乡建设用地遗留问题处置进度,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  

自2016年7月25日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成立协调指导委员会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建设用地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以来,已开展工作一年。

红寺堡区在2009年9月30日前出让没有登记发证的建设用地共有427宗120.0504公顷(其中:商业类用地286宗96.7045公顷,住宅类用地132宗7.9182公顷,工业类用地9宗15.4277公顷),不包括综合市场及惠民小区等已征收的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由吴忠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的建设用地共有54宗;划拨的建设用地除少量宗地外其余均已登记发证。

截至2017年10月26日已受理出让的建设用地202宗64.5235公顷,处置到位95宗32.4832公顷(登记分宗为309宗);目前尚未申请的已出让的建设用地225宗55. 4269公顷(其中:商业类用地85宗32.3419公顷,住宅类用地131宗7.6573公顷,工业类用地9宗15.4277公顷);处置到位 宗地应补缴土地收益金1393.95万元。受理划拨的建设用地3宗9.4021公顷,已处置到位。勘测公司共完成勘测报告768宗;评估公司完成土地市场单价评估185宗。

(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局党支部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范围;每周一例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研究议题,具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制定下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红国土资党发〔2017〕4号)等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家庭助廉承诺书》10份,明确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实行 “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整套制度,实行办理事项终身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了重大事项公开讨论、集体决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

(八)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和及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月19日,邀请红寺堡区人大相关领导和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对两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面对面答复。对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虎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土地管理协管员的建议》和《关于实行乡镇国土站(所)由国土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的建议》两项建议的办理情况,当面答复后,杨进才副主任认为办理过程讲法律,办理结果讲质量。提出该项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国土资源局的答复意见表示满意,认为国土资源部门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进行答复,体现了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创新了办结回复的方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部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还不健全,不动产登记相对滞后,执法监管不到位,虽然市委编办已下发了批复文件,区人民政府也下达了编制规定,但没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制,内设机构明显偏少,且乡镇国土所没有设立,管理不规范,实际工作人员少,履职监管难以到位,城乡违法乱占滥建较多,矛盾纠纷非常突出,执法监察形势严峻。

(二)红寺堡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难度大  

由于受自发移民户籍管理混乱、转让频繁、定居率低等因素影响,符合宅基地登记发证条件比例低,主体资格难以认定。按照农村宅基地登记有关规定,有将近1.2万宗宅基地无法发证到户。这将严重影响下一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而影响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进程。

(三)城乡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27日下发了《关于红寺堡区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宁政函〔2013〕178号)文件,提出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节点和原则性处理意见,为全面解决红寺堡区城乡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具体问题多、情况复杂,而且涉及社会稳定,除划拨用地大部分已办结外,其他用地正在办理。

(四)城乡违法乱占土地和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矛盾纠纷多,信访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  

国土资源信访量总体约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0%。我区土地问题积淀深、积累多,涉土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非法倒卖、非法抢占、私自转让土地屡禁不止,违法违规开垦荒地、滥垦乱挖、私搭乱建等现象十分严重,社会矛盾突出,历史跨度太长,调处难度极大。

(五)土地供应征收等程序不健全,台账还不完善  

经过几年来自查清理和土地例行督察活动的推动,土地审查报批供应利用等有了长足进展,但土地“批供用补查”各环节工作还不够规范,还存在廉政风险,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较小项目的土地征收中,存在工作制度不完善,征收程序不规范,台账不健全,有拖欠现象,失地农民安置保障还缺乏配套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成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度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中圈塘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投资1585万元,完成2016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土地整治项目的内业资料整理和验收工作; 完善红寺堡区海子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内业资料整改,提请自治区终验。

2.加大土地报批供应力度,全面梳理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完成城区所有划拨用地供地任务,清查弘德工业园区批而未供且已建设土地面积,督促建设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全面提高供地率。

3.依法做好土地“批供用补查”各环节工作,有力保障经济发展。

4.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5. 进一步推进“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工作,做好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分解入户和后续管理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和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护耕地。

6.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规范管理非煤矿山,排查调处终结一批长期信访遗留问题,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国土资源管理新秩序。

7.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对历年已供未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一年未开工的收取闲置费用,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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