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质量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省级政府质量考核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宁质发办〔2017〕8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6-2017年度政府质量考核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红寺堡区迎接政府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苏达志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建斌 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献东 吴忠市市场监管局红寺堡区分局局长
成 员:卢维生 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杨国文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亚群 财政局局长
浦彦卿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耀忠 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马文虎 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马德福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爱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马 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光亚 水务局局长
糟怀仁 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黄培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力海 公安分局副局长
虎治亮 林业局局长
杨金花 教育局局长
蔡金玉 红寺堡镇镇长
马广步 太阳山镇镇长
张怀力 新庄集乡乡长
马 军 大河乡乡长
郑慧玲 柳泉乡乡长
李成林 粮油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何献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质量考核工作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质量目标方面。
1.第1、4条由市场监管分局负责;
2.第2条由农牧局负责;
3.第3条获得国家级质量激励项目情况主要由建环局(鲁班奖)、水务局(大禹奖)、市场监管分局(质量奖、品牌示范区、质量安全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农牧局(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老字号、涉外商标、质量标杆)、文体局(质量标杆)负责报送。
4.第6条由水务局负责;
5.第7条由文体局负责。
(二)质量措施方面。
发改局负责第10、31条;工业和商务局负责第9、10、11、13、14、15、21、22、23、24、31、33、41、42条;建环局负责第9、10、11、18、21、32、34、35、42条;农牧局负责第9、10、11、17、21、22、24、26、28、30、40、42条;交通局负责第9、10、11、21、29、42条;水务局负责第9、10、11、42条;卫计局负责第9、10、11、20、21、27、42条;文体局负责第9、10、11、21、37、42条;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第9、10、11、12、16、19、21、22、23、24、25、30、31、32、33、36、38、39、40、41、42条;人社局负责第19、22条。
(备注:任务分工中第+数字+条对应附件1中考核要点所列项)
三、完成时间
(一)10月1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弘德慈善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向红寺堡区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联系电话,同时报送质量工作自评报告。
(二)10月18日前,各相关部门依据《2016-2017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完成2016年度、2017年各项档案资料整理汇总,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档案资料并将档案资料目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10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电子版资料的汇总、自评报告的撰写,并报送至政府办公室审核上报。
四、考核材料
(一)自评报告。按照《办法》和《评分细则》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考核年度总体质量工作情况,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定性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对否决项说明,以及质量工作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案例成效,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机构、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数据,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各单位在撰写自评报告时,请对照各自任务条目,将能印证评分标准条目的工作内容详细表述,确保所表述的工作内容能有效对考核条目进行诠释,自评报告中所提及的印证文件,必须要注明文号,比如:“出台了《关于印发<**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具体格式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附件3)。
(二)档案资料。各单位要对照《评分细则》,逐条对应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并按最小指标项编制档案材料目录。档案资料可以是文件、新闻宣传资料、场地资料、活动照片、研究报告等。档案资料是公文的,将红头带红章的正式文件扫描成PDF格式,非公文的资料使用PDF格式、同时支持OFFICE、WPS、图片格式,且每个文件大小不能大于10M。档案资料中一个文件必须放入一个文档中,属于同一序号的,在不大于10M的前提下,一项内容放入一个文档中。档案材料及目录严格按照《2016-2017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序号1到42进行排列,并标明。如:发改局:第10条:一、…….二…….第31条:一、…….二……。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考核准备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依据本通知时间要求,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报送质量工作自评报告。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档案资料及自评报告。
(二)强化工作措施,尽快查漏补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2016-2017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逐项核对完成情况,补齐相关档案资料,并对照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核实确认,经核对未完成或无法完成的,要提出具体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电子版、目录和质量工作自查报告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红寺堡区金水街市场监管分局一楼城区市场监管所,联系人:杨治东,电话:18695326889传真:0953-5091800邮箱:359695248@qq.com)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