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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城乡低保审计结果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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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城乡低保审计结果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 日



红寺堡区城乡低保审计结果专项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2017年年初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进驻自治区民政厅,对全自治区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宁民办〔2013〕6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推进低保救助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决定对我区城乡低保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清理整改,健全和完善以户施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全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达到“监管机制完善、进出渠道畅通、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多榜公示透明”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低保的公平、公正、公开。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更好的发挥民政工作助推脱贫攻坚政策兜底的有效作用。

二、清查整改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保障对象;

(二)坚持以户施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原则,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原则,加强属地管理,进行分类指导;

(四)坚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平台核对相结合原则,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五)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支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原则,做好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和清理整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坚持向年老、大病、残疾、孤儿、建档立卡等困难对象倾斜的原则。

三、清理整改范围

对近年来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列低保户进行及时清理:

(一)自然减员的:出嫁、死亡的;

(二)家庭条件较好的:名下有车辆、多处房产、本人或家庭成员从事经商、经营活动的;

(三)有固定收入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本人或赡养人(抚养人)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及家属、领取大额养老金、养老退休待遇的。

四、清理整改时间及步骤

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从20175月16日起至521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5月16日)。

乡镇、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城乡低保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乡镇实际,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清理整改对象,设立城乡低保清理整改活动公示专栏。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017517日—521日)。

1.认真梳理辖区内城乡低保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要全力做好审计结果中指出的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的深入纠查工作。对死亡后仍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本人或赡养人(抚养人)系国家公职人员,家庭条件确实较好而违规享受低保行为的,由乡镇逐一核实,并追回其违规所得,上缴至区低保资金专户(开户行: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户名: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账号:5008216700045 )。二是对家庭条件明显好转,仍在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而未及时动态调整的,要作全面的部署和排查,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畅通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良好运行机制。

2.整改任务要分解和具体到人,确保整改成效明显。各乡镇要在乡镇干部、村委会、村民代表当中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逐村入户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违规资金足额按时追缴到位。

3.阳光公示。对清理整整顿情况及追缴金额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清楚整改情况。要公开区、乡两级清理整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低保中心整改举报电话:0953-5089921

4.整改规范。在本次城乡低保整改清理活动中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坚决清退;对资料不齐全的必须补充完善;要以城乡低保整改清理规范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低保工作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乡镇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各乡镇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城乡低保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此次审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要指派专人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对清理整顿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理未清理、该追缴未追缴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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