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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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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杨文福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四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等相关事宜;研究了红寺堡区5宗建设用地供地,宁夏天鸿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土地收回及土地剩余承包费退还等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党外人士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上牵线搭桥;引导党外人士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支持党外人士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项目建设、深化改革、提升城乡品质、保障改善民生等开展调查研究,争当“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把学习贯彻《办法》《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办法》《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办法》《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办法》《条例》的学习宣传,尤其要多措并举积极向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宣传《办法》《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各项要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办法》《条例》在全区宗教界入脑入心入行。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办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主体的管理,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务实落实举措,切实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办法》《条例》等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见效,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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