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上,政府区长谭兴玲主持召开三届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和吴忠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讨论研究了《红寺堡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红寺堡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送审稿)》《红寺堡区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送审稿)》《红寺堡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送审稿)》等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一是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二是促使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履行宪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通过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可以塑造公众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突出宪法至上的氛围,对整个社会产生强烈价值观的引导。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坚持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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