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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泉乡||柳泉乡“1112”工作模式 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走深走实

  • 发布机构: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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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柳泉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111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模式,持续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1”: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治区《全区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红寺堡区《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聚电动车三轮车、城乡道路等领域突出问题,全面部署推进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项抓好落实,我们可以坚决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健全机制常抓常效。坚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结合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建立健全随机督查、按月排查、季度通报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片到人管控责任制,从严从细抓好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1”: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农村病害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截至目前,联合红寺堡区交通运输、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1次,对G338穿村过乡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安装爆闪灯、提示灯等安全设施6处、电子设施设备4处,排查整改销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处。

“2”:做实人、车安全教育。紧盯务工务农、农村赶集、婚丧嫁娶等,突出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公安派出所、执法大队等力量,在集中用工、市场街道、学校周边、过境国道等重点路段开展电动车辆和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督促群众按要求对电动车挂牌登记。今年以来,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3次,纠正劝导、现场处罚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电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503起,移交交管大队处理超载违法行为4起、无证驾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