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号)要求,2月24日,我局收到《吴忠市红寺堡区金太阳幼儿园关于普惠性民办园到期复验的申请》等相关资料。3月11日,教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交流沟通等形式,从内部管理、人员配置、园舍建设、设备条件、收费管理、保教保育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估。
4月10日,经2026年第5次局务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将吴忠市红寺堡区金太阳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验结果予以公示。
一、评估结果
吴忠市红寺堡区金太阳幼儿园评估得分81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4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有关线索。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208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受理电话:0953-5090274
特此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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