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杨目沟建筑用砂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室
联系电话:0953-5085678
邮箱:hspqzrzyj@163.com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001号
附件: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杨目沟建筑用砂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吴忠各市区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