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月21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我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反馈工作。一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岗位整改工作督促推进。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2项30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工作。三是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现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海正祥 党组书记
副组长:袁安莉 局长
成 员:刘彦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海瑞 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成龙 党组成员、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 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李 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马碧玉 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论述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学习不够,2023年以来均未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学习。未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2024年对人才工作重要讲话仅学习1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未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及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新闻联播直播、学习新华社新闻通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也未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和宣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干部学习“第一任务”,目前共集中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员干部学习40场次,且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了“第一议题”全覆盖。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重要讲话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提交交流研讨材料10篇,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2.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力度不大。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到位,未建立部门联查联处机制。2024年我区纳入宁夏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272个工程项目中,仍有大河物流园、金水悦府等15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3017人6359.7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欠薪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反映的15个有欠薪隐患的项目,已及时对相关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各项目、单位拿出硬措施,明确清欠时限,确保工资发放到位,目前,15个欠薪项目均已完成工资支付。
3.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设置不精准。2022年组织开展培训科目15项,其中电焊工等6项培训就业率均低于25%;2023年组织开展培训18个班次861人,鉴定合格564人,其中挖掘机操作、酿皮制作就业率为6%和12%,带动就业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辖区五乡镇一街道和企业进行培训需求摸底,将含焊工、电工、农业种植技术员等工种的传统培训项目及含快递员等工种的新就业形态列入培训计划。依托职业技术学校等多家合作单位,搭建培训就业平台,科学合理设置理论+实践培训课程,同时,采用“线上视频+线下检查”监管方式,确保培训班高质量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期508人(含“直补个人”10人),其中405人取得证书。二是培训结束后,通过现场招聘会、微信群就业信息推荐等方式推荐就业,目前已就业223人,就业率超过50%。
4.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滞后,未制定年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检查方案,对乡镇、社区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监督指导不够有力。2024年4660人因认证缺失或未及时认证被停发待遇,占应认证人数26.73%。未主动开展社保基金风险排查,2021年以来6054条疑点数据均为上级部门反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检查方案》,成立监督指导小组,前往乡镇、社区开展实地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目前已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2人次。二是确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不重、不漏、不错,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截至6月底,巡察反馈的2024年4660人因认证缺失或未及时认证被停发待遇的情况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相关人员已恢复待遇发放。三是已制定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社保基金风险排查方案和风险排查表,从严排查梳理风险点。
5.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铁杆庄稼保”政策落实有差距,参保行为不够规范,2023年为不符合条件的357人补贴“铁杆庄稼保”金额达1.28万元,包括80名公职人员、232名享受“雨露计划”的学生、45名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把关不严,2023年有2名个体户在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后随即注销了营业执照,套取创业担保贷款3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按要求追回不符合“铁杆庄稼保”政策享受人员的补贴资金,并加强与教育局、组织部等部门对接,防止“铁杆庄稼保”补贴政策重复享受、超范围享受情况发生。二是我局已积极联系2家营业执照已注销的经营户向银行退回本金35万元,追回政府贴息6394.52元,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贷前调查及贷后跟踪机制,通过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联合银行开展贷前调查771次,贷后实地走访14户、查询了解114家个体户创业情况,在每季度对贷款户进行贴息前,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贷款户经营状况进行核实了解,对存在非正常经营或已注销营业执照的贷款户停止贴息,并联合银行启动贷款追缴程序。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制作快问快答、专题解读、情景短剧等政策宣传以及企业招聘短视频,在融媒体视频号开设“人社政策小喇叭”专栏。截至目前,发布各类政策宣传类视频20期、访企探岗类视频3期,播放量达4万余次。
6.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密文件管理不严格,个别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混存,存在失泄密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全单位涉密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已指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目前已经做到涉密文件专门登记、独立审批,将所有涉密文件、涉密文件登记簿等在保密柜中专柜保存,在涉密文件的审批签转方面严控涉密文件传阅知悉范围,严防泄密。二是针对单位保密工作实际,结合全局办文办会办事培训会,重点讲解保密法规、文件管理流程及泄密典型案例,共培训全体干部职工80人次。
7.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2021年以来,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以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为主,未研究具体事项,其中2023、2024年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仅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5年3月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局2025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上,集中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专题会议精神,总结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对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周相关活动做了安排部署。
8.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计划)未按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责任清单内容不全面,未将“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纳入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将“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列入“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要求,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结合整改要求,明确了各个事项的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清单措施可行,责任可溯。二是将“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纳入主体责任清单,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列入“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清单内容全面,推动责任压力有效传导。
9.廉政谈心谈话不扎实。2024年,党组书记仅与4名班子其他成员中的2名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科室(下设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未达到全覆盖,廉政谈心谈话未明确“一岗双责”要求、无廉政教育提醒等主要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我局2025年廉政警示教育周,扎实开展廉政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与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之间逐级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谈话过程求真求实,直面问题,此次谈话涵盖了全局重点岗位、年轻干部等群体,累计开展谈心谈话45人次。
10.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风险排查不够全面,有2个办公室和1个事业单位未排查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共排查各类廉政风险38条,其中年轻干部廉政风险20条,重要岗位廉政风险18条。二是结合廉政谈心谈话,通过和谈话对象谈工作、聊职责,从工作职责看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从日常工作行为中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让全体干部在谈话中深化了对本岗位重要性的认识,也更加认识到在岗位上保持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11.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深入。对集中整治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线索摸排不力。2024年10月,自治区人社厅通报红寺堡区人社系统在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中,摸排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线索均为零,巡察发现仍存在重复领取社保、骗取务工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重复领取社保的问题,我局对上级人社部门反馈的疑点数据继续核查,经查,有7人因早期移民搬迁公安户籍管理混乱造成的双重户籍导致重复领取社保待遇5.94万元,目前已全部追回。二是加大就业补贴政策审核力度。针对巡察中反馈的问题,我局已追回红寺堡镇套取务工奖补3人1.44万元,并加大审核力度,严防套取补贴资金情况。
12.就业帮扶数据不实。2021-2022年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数据核查不精准,有1779名信息重复统计,将41名重度残疾人、235名财政供养人员和在校学生等非转移就业人员纳入转移就业统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常态化到各乡镇(街道)核查就业台账,加大数据逻辑性核查,确保数据精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村、乡镇、人社部门三级核查,避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重复统计。二是红寺堡区e就业平台建设情况。
13.文件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党组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中存在表述不规范、文不对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需经承办人自查、处室负责人复审、办公室终审的流程,重点核查表述规范性与数据准确性。二是组织公文处理人员业务专题培训,覆盖全体公文处理人员;建立保密工作动态台账,对涉密文件全流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违规行为可追溯、可预警。
14.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群众对“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理满意度不高,2024年10月人社局承办工单109件,群众满意率低于80%。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工单办理流程,减少工单流转环节确保工单及时办结;二是已组织工单办理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确保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办理服务质量,并建立反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接收涉及我局业务的工单744件,办结696件,市民满意度达到95.38%,未办结量为零,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15.合同签订法律依据不当。签订的2022年义务植树劳务合同、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合同,均依据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主动合同缔约方,就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就重新修订合同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详细沟通,在争取合同缔约方同意后对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事项进行了修改,整个沟通对接期间,积极邀请我方法律顾问,对整改修订过程进行指导监督,确保修订过程合法合规。二是对单位2022年所签订的合同全部进行自查,就合同适用法律法规、约定内容等进行全方位自查,确保合同签订严格履行审批流程,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合同签订问题。
16.单位采购询价不规范。2023年支付宏达印刷厂印刷费1500元,未进行三方询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联系该笔采购事项经办人员及宏达印刷厂,就该采购印刷品数量、价格、采购过程等进行核查,并就三方询价情况进行了了解,确保该采购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方式、流程、标准及责任分工。已开展采购人员业务专题培训,重点提升询价技能及相关专业能力。已设立监督机制,询价过程纳入审查范围。
17.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不完善,议事界限不清,未明确大额资金会议研究标准。2023年共3次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研究资金支出事项,仅1名党组成员参加。大额资金存在先支付后研究的现象,2022年7月7日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591名企业困难职工发放补助金35.46万元,但2022年7月15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该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善财务制度规则,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与流程,大额资金审批严格遵循先评估论证、集体决策,再支付并完善手续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二是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议事决策制度和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规则意识。三是及时调整单位议事规则,对于紧急研究事项或资金支出紧急事项,但未赶上党组会、局务会议程的,可由主要负责人临时召集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就党组会、局务会召开时间进行了调整,更加方便研究单位紧急事项。
18.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未听取年度党建工作汇报。重要工作讨论研究不充分,2023年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均未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党支部重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红人社党支发〔2025〕1号)及《红寺堡区人社局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计划表》。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报人社局党组2025年第3次会议、党员大会研究审议后印发。
19.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2023、2024年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工作台账信息不完善,年度工作计划、支委名册、党员名册、转出转入党员等信息填写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配备2名党员专门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务干部常态化学习党务知识,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知识体系。二是组织人员对我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工作台账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对转出转入党员信息、党员名册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
20.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2024年1-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均以理论学习为主,主题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结合人社业务延伸职能,举一反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就业服务+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
21.问题整改不彻底,未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反馈“培训效果不明显,创业就业率低”,2024年自治区审计厅关于红寺堡区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情况专项审计中反馈“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就业率偏低”等问题,以改促建、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今年以来,已深入辖区五乡镇一街道和企业进行培训需求摸底,将含焊工、电工、农业种植技术员等工种的传统培训项目及含快递员等工种的新就业形态列入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培训后相关工种就业率必须达30%以上兑付培训资金规定,确保培训精准性。
(二)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有短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效不明显,落实上级关于减少劳务中介及劳务经纪人要求力度不够,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仍然突出,“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问题并存。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由2021年的1141人下降至110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由2022年的4.53万人下降至4.48万人。岗位需求对接不够精准,2024年举办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累计提供岗位4.1万个,达成就业意向仅3.07%。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目前我区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就业人员259人,其中参保人员107人,参保率41.3%。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培育劳务经纪人队伍,2025年截至目前培育劳务经纪人300人,已制定《劳务中介及劳务经纪人管理制度》初稿。二是建设红寺堡区零工就业数字化服务管理系统,目前劳动力基础数据收集、系统试运行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频次,截至目前共计举办各类招聘28场,提供就业岗位3.1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1439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38人。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于每周例会对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2.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规模有差距。2023年“点对点”输送外出务工人员较2022年下降明显。2024年1-11月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8290人,占转移就业总量的17.1%,与自治区专项行动30%的任务要求差距较大;同年“点对点”输送14批559人,其中人社部门有组织输出10批347人,占比57.93%。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线上线下招聘会宣传“点对点”输送政策和服务,制作快问快答、专题解读、情景短剧等政策宣传以及企业招聘短视频,在融媒体视频号开设“人社政策小喇叭”专栏。截至目前,发布各类政策宣传类视频20期、访企探岗类视频3期,播放量达4万余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和知晓率。提高就业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目前输送643人前往广东、江苏等地就业。二是积极开展访企拓岗,精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采取“政企联动”方式,组团赴福建省、中宁县、盐池县等地开展访企拓岗活动,与甘肃省6个县(市、区)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并在福建省南安市、厦门市海沧区零工市场设立劳务工作站,搭建跨区域劳动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实现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实时共享。三是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截至目前培育劳务经纪人300人,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9万人,劳务收入7.92亿元,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1.86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40.52%。四是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依据16条措施,计划对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待赋分后进行奖励。
3.统筹落实人才强区政策有偏差。对自治区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补助政策宣传解读、推动落实不到位。2024年4月针对区长信箱关于“未能享受政策人员投诉”问题,局党组未主动研究解决。经巡察组初步核实,有5人符合条件未通知申报。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引进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仅31人、高水平创新团队4个,在市辖区排名靠后。企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大,2024年度吴忠市认定我区市级高层次人才10人,其中企业人才仅2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红寺堡区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进行摸底,对满足条件的6名人员,及时组织其进行申报。目前全日制硕士工作补助相关指标文件已下发,与财政局以及相关单位对接,全日制硕士工作补助已发放至满足条件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兑付资金。二是已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现已进入公示阶段,目前我区2025年共招录26个岗位46人。三是2025年度吴忠市级人才工作室经前期申报、公示等流程,成功入选4家,其中企业入选2家。2024年度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4人,其中企业人才1人,目前,我局正积极动员企业各类技术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评定。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今年,我局积极对接红寺堡区融媒体中心,在其微信视频号上开通了“人社政策小喇叭”专栏,用于宣传人社政策,截至目前,已发布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等相关政策10条,努力提高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4.自查自纠不深入。2023、2024年开展专项整治查找问题形式单一,未按要求运用征求意见、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查找问题数量较少。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中,围绕10项整治重点自查问题5个,在“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中,围绕12项整治重点未自查出问题。2024年“红寺堡区人社局要求乡镇、村(社区)重复填报多个雷同统计表格”问题,被吴忠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通报。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完毕。一是积极做好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吴忠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要求,立即取消雷同统计表格,并对我局所有需要乡镇填报的表格进行梳理,切实避免增加乡镇统计负担。二是优化整合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类数据,借助“红寺堡e就业”系统开展数据统计,对乡镇、村就业网格员基础数据统计开展培训,按照劳动力年龄、工作地点、工作时长等信息对劳动力数据进行摸底,取消重复统计报表,减轻基层负担,目前劳动力基础数据收集、系统试运行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3年12月建成470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转入固定资产。2020年8月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转至区人社局1辆行政执法车,未履行调拨手续,未转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发挥实训基地作用,自2023年12月实训基地建成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实训基地运行机制,2024年同红寺堡区职中签订运营协议,将实训基地交由职中运行,并积极对接各类培训资源,努力激发实训基地在提升群众技能水平,支持就业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已累计完成电子商务、电工、焊工、创业等领域培训共计2800人次,引进千夕等2家数据标注公司,累计培训数据标注人员270人,培训后就业130余人,支持职中利用实训基地场地及部分设施,举办技能大赛,举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班1期50人,目前,我局正积极对接招募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公共实训基地运营。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公共实训基地内的所有资产进行了盘点,目前已登记入账。三是积极对接行政执法车调拨手续。目前,我局正积极对接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就我局行政执法车辆(车牌号:宁C.KM060)调拨手续进行办理,待调拨手续完成后,即可完成入账。
(三)巡察移交信访件和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1.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对企业规范用工、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督查检查不够,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争议风险,如美佳超市共有30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仅有8人。指导乡镇(街道)化解劳动争议主动性不强,2024年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均为零。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企业用工规范检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争议风险,我局及时对包括美佳超市在内的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已督促美佳超市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备案。二是健全部门联查联处机制,加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督促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今年以来,我局在加大企业规范用工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持续规范劳动合同备案工作,今年累计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302份,解除合同备案12824份。三是要强化法治宣传,增强维权服务。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3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四是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督促各乡镇(街道)对线上案件及时清零,加强乡镇(街道)化解劳动争议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人才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调查研究,深学细悟、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核心职能,全力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人社工作职能职责,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等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利益。
(三)扛牢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经常性与分管领域重点岗位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改正自身存在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班子成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举一反三,切实真改实改见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5098291
来信地址:红寺堡区燕然路北政务大楼305综合办公室
电子信箱:hsbrsj@163.com
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