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结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0日,向团结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团结村党支部对照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6个问题,团结村党支部制定整改措施65条,其中,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村级落实情况,反馈问题10个,制定措施28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反馈问题12个,制定措施29条;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反馈问题3个,制定措施5条;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反馈问题1个,制定措施3条。2025年7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63个,持续整改中2个问题。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村级落实情况,学习不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力度不足。
1.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高。
(1)理论学习不到位。团结村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不深入,仅学习1次且未进行全文传达学习,未结合村情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在建立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做实做细网格管理方面存在差距。巡察发现,团结村现有基层网格员6名,其中60岁以上2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名。网格员“力量弱”、结构不优、培训不够,不能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功能。2021年以来,未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未明确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出现“小网格”承担基层社会治理“大任务”的现象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等纳入学习计划,2025年利用“三会一课”共组织学习12次,交流研讨12次。二是因为之前的网格员对村民家庭的基本情况较为熟悉,村民自发推荐之前的网格员继续担任网格员。三是每季度组织一次网格员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解读、信息收集技巧、矛盾纠纷调解方法等。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进行学习,村级党组织对如何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未深入谋划,虽编制了村庄规划,但在实际工作推动中“有心无力”,规划逐一落空。如,针对团结村中央大道沿街商铺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单一,村集体经济仅依靠光伏和帮扶车间收益等问题,如何更好利用良好的地理位置提升发展本村经济,缺乏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5次。二是拓宽学习平台,利用微信群分享专业性学习资料。三是针对团结村中央大道沿街商铺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单一、村集体经济仅依靠光伏和帮扶车间收益等问题,开展两次集中研讨会议,深入分析团结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四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于2025年3月21日完成大型农机招租,实现增收3万元,同时,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实现保值增值。
2.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上有偏差。
(3)落实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不力。推动落实红寺堡镇建设千亩以上中药材基地建设任务存在偏差,团结村现种植中药材仅851亩。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31日,原团结村划分为团结村和振兴村。目前,推动落实红寺堡镇建设千亩以上中药材基地的任务安排在了朝阳村,不涉及团结村。朝阳村现种植中药材3500亩。
(4)落实惠农补贴程序不规范。2022年春小麦种植补贴项目验收无乡村两级验收人员签字,2023年产业帮扶到户补助项目农户申请表中553户帮扶责任人长期未走访入户,签字栏空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2023年产业到户补助项目村级验收表中存在代签现象,且大豆、玉豆补贴无绩效评价表和报告。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2022年春小麦种植补贴项目涉及的乡村两级验收人员对验收文件资料进行完善。二是每月向所有帮扶责任人传达入户任务,明确入户时间,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各类帮扶政策宣传到农户家中,并详细记录兜底清单,今年新纳入监测户1户,有唇腭裂患者3人。三是对大豆、玉豆补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收集种植面积、产量、农民收益等数据,按照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完成绩效评价表填写与报告撰写。
(5)落实农业保险机制不到位。2023年团结村购买土地农业保险,公示土地面积大于实际种植面积,存在虚报现象。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该问题纪委做出处理,并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政务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把审核关,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明确法治底线,提升法律意识,更好的把“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落实在岗位上、工作中。
(6)帮扶车间“一租了之”。自2023年团结村通过社会组织与村结对共建协作协议的方式将帮扶车间交由惠安县校园服饰装备行业协会运营,出资金额为1万元/年,属于企业自主化运营,无固定工人,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为确保团结村帮扶车间顺利运行,
能带动更多群众务工,2024年7月下旬,将帮扶车间出租给宁夏常真冷鲜肉有限公司。2024年7月—2025年6月已带动22人,增加收入共计6.6万元。
(7)宅基地确权推进缓慢。截至目前,团结村户籍人口1107户4291人,常住人口1841户7104人,现有734户只登记未确权。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针对尚未确权的734户,推行分片包干制度,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期限。2025年7月底,已将相关资料提交至自然资源局,正在等待后续进展。
3.基层治理工作存在短板。
(8)“55124”模式运行不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提出议案”环节不够具体,没有坚持“一事一议”,五联记录本记录不规范,重要事项未纳入“55124”进行决策。如,2022—2024年村级临时救助涉及245户134.95万元,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研究。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55124模式”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严格要求规范五联记录本的填写,保证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信息记录完整且清晰。确保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执行“55124”,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决策,确保村民广泛参与。
(9)村集体经济运行混乱。团结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内控制度,2024年“1422”管理模式推行落空,管理台账空白。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试行)》制定,涵盖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决策流程等关键环节,2025年2月5日经村“两委”表决通过并实施。二是对照模式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村“两委”成员、监督委员会职责。三是已复印2024年台账,涵盖收支明细、资产变动、项目进展等内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核查。
(10)落实破解“大乡镇、大行政村”体制难题不力。2024年1月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增设振兴村委会的批复》,明确要求要加强村集体阵地建设,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团结村集体资金、固定资产未明确划分,仍交叉运行,影响村级规范发展。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2024年5月,原团结村划分为团结村和振兴村,已对“三资”进行明确划分。2025年8月1日,团结村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理事长、监事长以及股东代表。计划于2025年10月底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扎实。
(1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支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近3年来未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2023年村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1月21日团结村党支部讨召开2024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在2024年度村党支部书记撰写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中,已涵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12)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以来,1名党支部委员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名党员因涉嫌犯罪、交通肇事等构成违纪违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让党员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提高党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示能力,二是将反面教育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预警纠错,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小事渐变为大事、小错酿成大错,2025年无党员受到处分。三是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强调8小时之外同样要严守党纪国法,注重自身言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13)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执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近3年未进行廉政谈话,未讲廉政党课,没有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大时间节点前后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3日和2025年5月29日分别开展了两次廉政党课,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升对党员的教育性。二是在各重大时间节点强化廉洁教育,筑牢纪律防线。已于2025年3月27日开展谈心谈话1次,重点提醒廉洁自律、遵守节日期间或特殊工作阶段的纪律要求。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72人,无廉政风险点。
(14)警示教育作用效果不佳。自2021年以来,团结村未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无相关档案资料。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6月30日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场,通过观看警示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党员纪律意识。二是整理活动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等,建立完整的警示教育档案,纳入村级党建资料规范化管理。
5.推动作风建设特别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不足。
(15)贯彻落实镇党委关于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不实不细。2023年团结村自查自纠问题均为学习不到位,仅有整改进展,无整改结果。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针对学习不到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督导每个成员都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截至目前,累计学习11次。二是按照“少开会,开短会”原则,缩短会议时长和村党支部书记讲话时长,避免因各种会议影响村干部工作效率。三是今后严格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到村干部包片责任,定期进行自查互查,防止“二传手”情况发生。
(16)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村干部王玉宝、马倩自2024年1月13日-2024年3月29日未签到,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村干部马倩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请休产假,现将其请假条予以归档 ,严格要求村干部王玉宝按时进行考勤。 二是严肃村干部考勤管理,每月公示考勤结果,确保制度刚性落实。
6.村监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17)党支部未定期听取村监会履职情况报告,村监会对村集体收入情况不了解,对村财务收支监管不到位。2022年8月团结村将100万元扶持壮大资金投资到红寺堡鲁家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持续到2025年,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收益。且合同签订不规范,缺少抵押质押条款,未约定保底收益,资金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一是已加强村监会的履职监督,村监会将全方位参与村级事务,及时了解团结村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村监会监督作用。二是正在与红寺堡鲁家窑进行协商。三是村监会建立工作台账,列席村两委会议,并发表意见。
7.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
(18)资金使用不合理。2022年用壮大村集体收益资金支付煤炭费用8.294万元,不符合《红寺堡区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22年用村集体收益资金支付的8.294万元煤炭费用进行专项核查,按规定调整资金来源,归垫违规使用的集体收益资金。二是组织村干部学习《红寺堡区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集体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大额支出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保合规使用。
(19)项目招投标不规范。2022年支付团结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4.48万元未进行招投标,直接与宁夏路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且在项目竣工结算后未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零星项目未进行询价直接发包给个人,如2022年支付林带整治、浇灌费用17.77万元均未询价,直接与个人签订合同。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零星项目询价制度,对林带整治等类似项目采取至少3家报价对比。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全过程采取公开透明方式确保项目透明运行。
(20)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2022年支付办公摄像头安装费用3830元,未入固定资产且未计提折旧。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在固定资产账户进行调整,增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830元。
8.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不到位。
(21)推动辖区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存在差距。团结村现配备596个垃圾桶,仅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辆,无法满足实际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巡察过程中,发现团结村村部附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无人清理,环境整治效果不佳。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配备7辆垃圾清运车移除596个垃圾桶,由专人每日上门收取生活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二是对村部附近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建立每日巡查机制,由村干部分片负责环境督查。
(2)爱心积分超市线下运营流程不规范。未制定管理制度,未设专人负责,未实行多人监督、定期公开的管理模式。2023年6月团结村开展安全月宣传共兑换积分2210元,无相关宣传资料。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超市的运营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专人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能够有效地执行和监督。三是在今后开展宣传活动时,会督促准备好相关的宣传资料,以便参与者了解活动的内容和目的,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作用发挥存在短板
9.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差距。
(2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2024年6月份以来,由1名非中共党员的“三支一扶”人员担任党务工作者。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调整党务工作者人选,现由团结村党支部副书记马登超负责党建工作。
(24)党组织生活不严肃。2022年4月召开的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为162人,实到会人数为52人,参会有表决权人数未达到半数,却对“六个先锋示范户”“后备力量推荐人选”的评选进行了表决,不符合《中国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制度,明确会议的召开条件、表决程序等,确保每次会议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会前核实参会人数,确保有表决权人数符合规定才进行表决,加强会议组织和流程审核。
(25)党员管理存在短板弱项。团结村党员中有15名党员非农村党员,部分党员属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却长期按照0.2元/月标准交纳党费,欠缴党费5766.6元。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15名非农村党员的党费交纳标准重新核定,按规定核算应缴金额。二是已督促相关党员补缴欠缴的党费5766.6元,目前款项已全部缴清。三是完善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机制,定期核对党员身份及收入情况,按标准足额收缴并做好记录。
(四)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
10.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有差距。
(26)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有差距。2023年,针对吴忠市审计反馈红寺堡镇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整改,但团结村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团结村对照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全面自查同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长效机制,梳理未整改到位事项并逐项整改。二是将整改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红寺堡镇团结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