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0日,向社保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保中心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社保中心班子及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中心班子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攻克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班子会议,深入研讨整改措施,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自身、工作、职责融入整改,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通过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组 长:李海瑞(主任)
副组长:倪冬梅(副主任)
李 华(副主任)
成 员:锁 健(综合办公室)
田 蕊(财务股)
马 玲(信息登记管理股)
胡文玉(退管股)
雅 蕊(工伤股)
海力芳(稽核股)
贾鸿燕(档案股)
王金燕(窗口)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社保中心反馈了四大类20个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7月底,已完成整改18个,长期整改2个;制定整改措施38条,已完成36条,长期坚持2条。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1个,已办结。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理论学习不深入。2022年以来社保中心共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例会2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不及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较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列为干部理论学习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首要学习内容。通过持续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5年,已累计组织各类学习8次,干部职工人均撰写心得体会2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更好地开展社保工作筑牢了思想基础。(2)聚焦核心任务,推动政策落实。2025年,聚焦社保工作核心任务,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宣讲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500余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传达到基层,有效推动各项社保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显著实效,提高了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有短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催缴措施不够有力,缴费率相对较低。2022、2023年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分别为11.96万人、11.66万人,参保率分别为95.30%、96.04%,缴费率分别为42.78%、43.97%,低于自治区45%的平均缴费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意识。利用电话、微信、视频号等渠道,加大对养老政策的宣传,提醒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养老保险,对于部分不积极缴纳的人员,社区网格员深入群众身边,通过宣讲身边受益人的实例,提高缴费人积极性。(2)拓宽渠道,提升宣传实效。针对群众认可度不高、保险意识不强的心理和对政策的理解接受能力,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自上而下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准确到位地将社保惠民政策送入寻常百姓家,通俗易懂地引导群众算好长远经济账。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2002人,缴费人数51744人,缴费率46.2%。
3.学思用结合不够,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差距。参保扩面措施不力,对新业态行业从业人员跨部门数据摸排系统智能对比和信息掌握不精准,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未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24年10月,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人数259人,参保率为41.3%。其中中通、极兔、美团、网约车4家用工145人,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15.9%。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截至目前,共与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共享新业态数据278条。针对未参保和新入职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充分利用电话、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积极深入新业态企业开展社保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讲、现场答疑等形式,引导应保未保、中断缴费人员主动参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前,红寺堡区现有新业态企业共13家,参加社会保险13家,其中:快递公司9家、外卖平台2家、网约车2家。新业态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206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人、灵活就业身份参保1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2人,养老保险参保率74.1%。
4.推动社保工作焦点和难点措施不力。社保政策宣传形式单一,参保企业及参保群众对社保政策知晓率较低,特殊人群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及时,重复参保、多头领取养老待遇时有发生,如苏生财在固原市原州区与红寺堡区同时领取养老待遇且已超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红寺堡镇中心小学教师王自英2011年全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重复参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与社区、村委合作,每月对高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进行梳理,2025年截至目前组织经办人员开展上门认证13人次,确保认证及时。(2)成立专项清查小组,每半年对重复参保、多头领取待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回待遇,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反馈的苏生财在红寺堡与固原市原州区重复领取养老待遇问题,已追缴该人员违规领取的固原市原州区养老待遇,目前已全部退回;针对反馈的红寺堡镇中心小学教师王自英2011年全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重复参保问题,王自英已于2024年9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费,终止居民参保处理。
5.待遇享受预警机制未健全。对部分临近60岁参保人员因不能及时告知提醒申办养老待遇手续,如太阳山镇周圈村杨女儿在年满60岁时因以上原因未及时领取养老待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安排专人负责待遇申办提醒工作,每月督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经办人员通过网格员管理群等渠道,及时提醒临近60岁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申领待遇事宜。对反馈太阳山镇周圈村杨女儿在年满60岁未及时领取养老待遇的问题。该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养老待遇,但因其本人忘记申请,导致该人员未能及时享受养老待遇。经过督促该人已于2024年9月办理待遇申领,2024年10月享受养老待遇。
6.城乡居民待遇资格认证未达到全覆盖。部分人员因认证缺失或未及时认证被停发待遇,截至2024年11月,应认证人数17431人,其中资格未及时认证停发待遇4660人,占应认证人数的26.73%。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渠道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宣传,采取线上(“我的宁夏”手机APP、支付宝、黄河银行手机银行APP、电子社保卡)、线下(人社综窗、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结合的方式,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提供多种认证渠道;(2)每月通知各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利用所辖区内网格员的优势提醒未认证人员及时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对于高龄、残疾等特殊人群提供经办人员上门认证服务,提高认证率。对反馈截至2024年11月,应认证人数17431人,其中资格未及时认证停发待遇4660人,占应认证人数的26.73%的问题。2024年截至11月停发4660人中除了已办理死亡待遇申领人员,其余人员已全部认证。
7.基金支出存在风险。社保中心与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未建立有效信息共享机制,对死亡人员信息推送滞后,待遇不能及时停发,造成基金不合理支出后难以追回,如杨占库于2024年6月死亡,7月份仍领取养老待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与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每月月初交换一次死亡人员信息,依据共享信息对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人员及时停发待遇。(2)对因信息滞后已发放的不合理待遇,及时启动追缴程序,确保基金安全。对反馈杨占库于2024年6月死亡,7月份仍领取养老待遇的问题,督促家属在2024年9月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同时扣减2024年7月多领养老待遇。
8.对基金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负责人重视不够,档案资料信息填写不精准,造成系统审核不畅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如2024年1月寇秀儒、马智勇2人“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无经办人和审核人确认签字,致使在后续查档或出现问题后难以追溯经办和审核过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强化档案管理培训,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审核制度,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完整。(2)针对2024年1月寇秀儒、马智勇2人“缴费个人重要信息申请变更登记表”无经办人和审核人确认签字,已进行整改;并对其他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无经办人和审核人确认签字的情况。
9.廉洁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廉洁教育仅以传达通报、学习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次数较少,对非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召开红寺堡区人社局2025年社会保险警示教育大会及红寺堡区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会。会议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人社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组织学习了《社会保险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观看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片》,对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社保领域大案要案进行了深入剖析,让每一位参会人员对日常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法律认知,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严守廉洁底线,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举办红寺堡区“农行杯”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知识竞赛,进一步巩固警示教育成果。组织实地参观人民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借助基地内丰富的图文、实物展示以及情景再现等形式,让非党员干部在沉浸式体验中接受深刻的廉洁洗礼,全方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教育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10.廉政风险排查不足。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范围和岗位特点,梳理岗位风险不够精准,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稽核、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社保基金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死亡人员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可能造成基金流失风险”“补发大额待遇人员,可能造成基金流失风险”等问题。
11.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2022年购买庆祝建党100周年演出服装费1.43万元,合同签订无日期;2023年支付办公用品费用1.78万元,合同签订依据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对接单位法律顾问,在其指导下,已完善合同审批和签订流程,确保今后合同签订严格履行审批流程,严把审核关。
12.采购询价不规范。2023年支付办公用品1.37万元,合同签订日期早于询价日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了采购方式、流程、标准及责任分工。对采购人员业务知识进行指导培训,重点提升询价技能及采购询价规范性。
13.出入库管理不规范。2023年购买理论学习书籍费用7700元,无出入库和领用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依据社保中心办公用品购置、入库和出库制度,完善出入库和领用清单模板。一是购买物品到货后,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等信息;二是物品领用需填写领用清单,注明领用股室、领用人、领用时间、用途等。
14.“三送五进”活动开展不深入。2023年开展活动仅停留在发放社保宣传资料,未深入社区、企业进行详细讲解和答疑社保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本年度已开展2次“三送五进”活动,深入社区、村部和企业,通过政策宣讲、现场答疑、资料发放等形式,向群众解读社保参保、待遇申领等政策,持续扩大政策服务覆盖面。
15.对网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2024年李荣荣、马梅2人因网报劳动合同日期填写错误,导致单位社保不能正常核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与一体化工程师对接,系统更新后,参保业务办结即按税务要求自动推送数据;针对“李荣荣核定社保同时在两个单位存在信息”的问题,经与税务工作人员沟通,红寺堡区林草局通过将李荣荣与单位其他参保人员分批次核定8月社保的方式,红寺堡区北海林场正常核定所有人员社保,该问题已于2024年8月23日解决。今后将对网报数据严把审核关,安排专人负责网报工作,明确办理流程,不定时抽查重点企业劳动关系,避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截至目前,网上申报单位共609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06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503家,网报率达100%。
16.“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大额资金存在先支付后研究的问题,如2022年7月7日支付591名企业困难职工补助资金35.46万元,7月15日会议研究该支付事项。2023年先后召开5次主任办公会议,班子成员仅对议题进行表态,未对决策事项逐一发表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强化决策的科学性与严肃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资金审批严格遵循先研究讨论、后支付执行的程序,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
17.社保业务培训不到位。2023年以来共开展6次业务培训,仅对政策文件进行一般性解读,未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操作演示,影响培训质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制定《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业务培训计划》,聚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组织专业骨干深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人社一体化系统业务经办“一对一”现场指导,通过实操演示、答疑解惑,推动基层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2)按季度开展集中业务培训,通过“案例教学+实操演练”双轮驱动模式,选取典型业务案例,系统解析政策适用、操作规范及风险防控要点,引导工作人员总结经验、触类旁通。同时,鼓励参训人员现场操作演练,强化互动交流,切实提升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确保业务知识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18.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2019年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社保中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反馈“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中出现出生日期错误,导致养老待遇计算有误”问题,社保中心未举一反三,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导致个人信息填写、待遇核算等错误时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强化人员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通过细化考勤标准、规范请销假流程、强化监督考核等方式,实现干部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队伍纪律性与执行力;优化业务运行体系,系统梳理并制定业务经办岗位职责与操作规范,编制人社一体化系统岗位分配明细表,以标准化流程重塑业务办理环节,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与操作细则,推动服务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双提升。(2)加强监督与培训,举一反三,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内部业务审核监督制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各岗位责任与操作规范;每季度组织业务培训,每年进行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挂钩,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与创优意识。
对反馈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中出现出生日期错误,导致养老待遇计算有误”问题,2023年7月郭春香计发月数应为195个月,实际按185个月进行了核算,现已将基本信息变更为档案记载日期,并重算该人员养老待遇;万永红计发月数为195个月,实际按190个月进行了核算,现已将基本信息变更为档案记载日期,并重算该人员养老待遇;韩晓琴计发月数应为170个月,实际按164个月进行了核算,现已将基本信息变更为档案记载日期,并重算该人员养老待遇。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不够彻底。2021年以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共核查疑点数据6054条,其中正常数据5280条,正在核实53条,双重户、服刑人员、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等问题数据721条。截至2024年10月底整改546条,整改率为75.7%。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整改。通过数据比对、档案查阅、走访调查、现场核对等多种方式,对2021年以来下发的6054条疑点数据开展全面核查,其中正常数据5312条,双重户、服刑人员、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等问题数据742条。截至2025年7月底整改599条,整改率为80.73%。
2.基金整改推动力度不大。对违规领取的养老待遇基金缺乏有效追缴手段,无法及时追回。截至2024年11月底,核查出双重户籍违规领取养老待遇85人,目前追回涉及48人,仍有37人未追回。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整改。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合追缴工作机制,对未追回基金涉及人员进行分类,制定针对性追缴方案。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追缴;对困难人员,协商制定分期偿还计划。同时每季度更新追缴进度,确保基金安全。截至2025年7月底,已核查出双重户籍违规领取养老待遇85人;其中70人已追回(含3人签订协议分期退回);剩余15人正在积极追缴中(其中7人已移交公安机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将学习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推动社保工作的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2.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3.健全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现有制度,查漏补缺,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技能考核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社保经办队伍,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53-5098291
来信地址:红寺堡区燕然路北政务大楼309社保中心办公室
电子信箱:hspqshbxsyfwzx@163.com
吴忠市红寺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