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2〕2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3〕17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22年3月组织开展吴忠市红寺堡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现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并经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公布实施,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成果公告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城镇基准地价汇总表
2.吴忠市红寺堡区城镇土地各级别分布范围和面积统计表
3.吴忠市红寺堡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4.吴忠市红寺堡区集体农用地各级别分布范围、面积及比例说明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吴忠各市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