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酿酒葡萄保价收购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4年收购户农户酿酒葡萄 | ≧500吨 | 592.1875吨 | ||
涉及企业数量 | ≧4家 | 4家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情况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红寺堡区2024年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万元) | 120 | 118.437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价格补贴,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销售,增加收入。 | 提高 | 提高 | ||
经济效益指标 | 酿酒葡萄种植户户均收入。 | ≥10000元 | 10000元以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激发农户种植酿酒葡萄积极性。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葡萄酒企业、种植户 | ≧95% | 96% |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4〕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96号)文件要求,已下达我区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12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红寺堡区2024年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资金使用和支出方向,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拨付使用。截至目前,实施方案确定的所有建设内容均按时间节点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对红寺堡区2024年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突出绩效,无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4年葡萄酒企业收购农户酿酒葡萄涉及4家企业,森兰、汇达、弘玖、红粉佳荣酒庄共收购90户农户酿酒葡萄共计592187.5kg,补助资金共计1184375元。
(2)质量指标。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乡镇、行政村对企业收购农户种植酿酒葡萄的花名册进行逐个核查并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农业农村局、红寺堡镇、中圈塘村、和兴村、上源村、朝阳村公示栏完成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访来电,公示结果无异议。
(3)时效指标。2024年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于2024年10月15日进行公示,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满,项目资金在10月31日完成资金兑付。
(4)成本指标。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4〕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96号)文件要求,已下达我区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120万元,完成项目资金兑付118.4375万元,支付率达98.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推动红寺堡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红寺堡区葡萄酒企业就地收购当地农户自种酿酒葡萄,带动周围农户和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
(2)生态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红寺堡区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条件。
(3)可持续影响。通过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增加农户收入,促进了红寺堡区社会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由于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及时,拨付使用规范,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现预期目标,企业及村民满意度达96%。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督促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使用,做好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完善,确保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在红寺堡区政府网站和农业农村局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红寺堡区2024年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