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2台机具的所有人向我局申请农机注销登记业务,由于其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的号牌、行驶证遗失,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现公告号牌宁03/01191、登记证书编号640303001191的收割机和号牌宁03/51576、登记证书编号640303051576的拖拉机号牌及行驶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