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4年龙兴等村
道路改造工程
实
施
方
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2)项目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3)项目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境内;
(4)项目性质:路况提升;
(5)设计单位: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1建设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结合红寺堡区公路管理段提供资料和外业调查,确定本项目现状道路技术标准,本项目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公路技术标准维持现状,具体情况如下:
(1)城东至养殖示范牧场公路(C119)
按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2)向阳至菊花台(C278)
按四级公路(Ⅰ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3)大龙公路(C381)
按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4)洪沟滩至新台(C392)
按四级公路(Ⅰ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5)太阳山至大河公路城东段(Y274)
按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6)鸣红公路(Y298)
按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7)S304线至耍艺山(Y263)
按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采用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旧路面层(修补+利用)+旧路基层(修补+利用)+旧路底基层(利用)。
表1-1 公路概况一览表
序号 | 线路 | 路线名称 | 公路 | 路基 | 路面 | 设计 | 路面 | 设计方案 |
1 | C119 | 城东至养殖示范牧场公路 | 四级 (Ⅱ类) | 6.5 | 5.0 | 15 | 沥青 | 旧路面层病害处治后 |
2 | C278 | 向阳至菊花台 | 四级 (Ⅰ类) | 7.5 | 6.0 | 15 | 沥青 | |
3 | C381 | 大龙公路 | 四级 (Ⅱ类) | 6.5 | 5.0 | 15 | 沥青 | |
4 | C392 | 洪沟滩至新台 | 四级 (Ⅰ类) | 7.5 | 6.0 | 15 | 沥青 | |
5 | Y274 | 太阳山至大河公路城东段 | 四级 (Ⅱ类) | 6.0 | 5.0 | 15 | 沥青 | |
6 | Y298 | 鸣红公路 | 四级 (Ⅱ类) | 6.5 | 5.0 | 15 | 沥青 | |
7 | Y263 | S304线至耍艺山 | 四级 (Ⅱ类) | 6.5 | 5.0 | 15 | 沥青 |
本项目共涉及7条公路,设计总里程23.60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城东至养殖示范牧场公路(C119),设计里程2.000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向阳至菊花台(C278),设计里程6.157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大龙公路(C381),设计里程1.000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洪沟滩至新台(C392),设计里程9.000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太阳山至大河公路城东段(Y274),设计里程0.300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鸣红公路(Y298),设计里程5.000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S304线至耍艺山(Y263),设计里程0.143公里,旧路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罩面;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3.1投资概算
本项目概算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 971.61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896.68 万元,公路工程其他费用为 46.63 万元,预备费为 28.30 万元。
3.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4.1 工程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
工程实施准备期1个月:2024年05月,进行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报批、务工宣传动员、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施工建设期4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9月,进行工程所有内容建设,于2024年09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工程验收1个月:2024年10月,进行完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竣工验收等。
4.2 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工程实施分为实施准备期、建设期、竣工验收三个主要阶段。
4.2.1 前期准备阶段
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设计单位选定及其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程设计,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等施工准备工作,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施工等单位,并签订合同;进行临时设施的建设。
4.2.2 施工阶段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范、设计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加强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口;加强落实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岗前培训制度。
应按照相关要求以“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不用专业队伍”为原则。
4.2.3 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各项目责任主题单位组成的验收组验收项目,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公路建设对沿线各区域的社会环境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公路建设会对地方经济产生带动作用,会使人口的结构及需求发生改变。随着人口数量及人员结构的变化,使居民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促进地区的基础经济发展。便利的交通条件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影响和信息、物资及人员的流动,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整体素质,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本项目符合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对推动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生产方案设计完整。经济分析表明,该项目各项财务指标科学合理,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水平,财务净现值合理,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在财务各项指标上是可行的。项目采用“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的运行模式,在建设阶段可为当地百姓提供务工机会,项目运营后也可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因此,本项目经济效益可观。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可通过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实施,能改变村庄内的出行条件和生态环境,处理原有道路破旧现象,减缓村庄内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现状,满足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交通出行现状,提升道路服务水平,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工程中可带动当地就业,刺激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务工,增加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无任何污染,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十分显著。
综上所述,该项目技术先进、设计合理,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议尽早建设,尽早受益。
6.1 工程组织管理
6.1.1 组织管理原则
(1)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施工监理制”等原则进行管理。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参建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3)实行工程监理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聘请有资格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理,抓好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建设过程中,要接受计划、审计等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
(5)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
(6)以工代赈项目施工要求: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不用专业队伍。
6.1.2 组织机构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资金筹集、前期工作、招投标项目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建设组织管理、验收及交付使用。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议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资金的筹措、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地方协调等工作,并负责招标及合同管理。指挥部组成详见下图。
6.1.3 管理运行机制
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合同制管理四制原则,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杜绝无资质、不诚信、没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
工程建成后由公路段负责管护,保证基础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为项目法人,为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担负前期准备、申报、资金筹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工程验收,资产核定,交付等全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后交付公路段管理运行。
6.2 进度保证管理措施
6.2.1 进度计划系统和动态控制
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别编制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和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由控制性进度计划,指导性进度计划、实施性进度计划构成进度计划系统;按进度计划系统,安排和协调各项工作,督促各协作单位严格按计划执行。
进度控制是动态的管理过程,根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如执行情况有偏差,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对子系统和单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调整,使项目建设进度始终和总进度计划保持一致,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6.2.2 合理的资源配置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进度计划和现场的实际条件,结合项目建设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按施工流水搭接的原则,合理配置施工队伍、机械、建筑材料等资源,确保按进度如期实施。
6.2.3 对承包单位的管理要求
工程的建造实施是由各个专业承包单位完成的,因此必须要求各个承包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量和施工条件,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平面与区域同步进行,立体交叉施工,在符合总进度目标计划前提下,编制相应的施工段网络计划和该施工段的各阶段节点计划,并附有相应的保证措施和控制办法。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及监理对各施工队的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监控。
根据各个单体和流水段的划分,用月计划和周计划对施工实际进度进行控制、比较。工序出现脱节时,立即分析原因,建立应急处理预警机制,调整资源配置,保证节点进度和总进度合拍。
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调整施工方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尽可能减少外部环境对工期的影响。
6.2.4 对协作单位的管理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要求,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周期。
6.2.5 对外协调
项目的开发及进度保证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及配套单位的指导、管理和帮助,要及时办理好各种相关审批手续,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6.3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本项目的资金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必须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核算。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6.4监理职责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足额及时,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
(1)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2)检查施工单位用人状况、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农民工进行用工培训,并在监理日志中做详细记录。
(3)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监理日志应如实记录每天的用工人数,监督且核实施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劳务报酬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
(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签署;
(6)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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