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宁夏兰堡酒庄有限公司等3宗项目用地的批复》(红政土批字〔2024〕33号)的批准,决定:
1.撤销宁夏兰堡酒庄有限公司电子监管号为6403032016B0008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红国用(2016)第60047号)。
2.撤销宁夏瀛海观澜酒庄有限公司电子监管号为6403032016B0206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撤销宁夏罗兰玛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监管号为6403032016B001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吴忠各市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