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樊俊杰申请继承(受遗赠)樊力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樊力生
继承人:樊俊杰
不动产坐落:红寺堡区利民巷南侧教师新村二号楼2单元401号房
不动产权证号:宁(2022)红寺堡区不动产权第D0000334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6.1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53-5091302
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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