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
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实 施 方 案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3)项目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4)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5)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1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主要建设内容巷道改造工程,涉及3个行政村,分别为白墩村、东川村、沙草墩村。项目路线全长9.990km,其中白墩村2.234km(1条路线)、东川村4.079km(2条路线)、沙草墩村3.677km(10条路线),各路段概况见表1-1。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T 3311-2021)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5km/h,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涵洞1/25,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涵洞采用公路-Ⅱ级,利用涵洞维持原涵荷载等级,地震作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
表1-1 项目概况表
序号 | 行政村 | 路线名称 | 路面宽度 (m) | 长度 (km) | 改造方案 |
1 | 白墩村 | 白墩村1号路 | 5.0 | 2.23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2 | 东川村 | 东川村1号路 | 5.0 | 2.35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3 | 东川村2号路 | 4.5 | 1.729 | 新建水泥砼路 | |
4 | 沙草墩村 | 沙草墩村1号路 | 5.0/3.5 | 1.67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5 | 沙草墩村2号路 | 4.0 | 0.40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6 | 沙草墩村3号路 | 4.0 | 0.40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7 | 沙草墩村4号路 | 4.0 | 0.388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8 | 沙草墩村5号路 | 4.0 | 0.12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9 | 沙草墩村6号路 | 4.0 | 0.069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0 | 沙草墩村7号路 | 4.0/3.0 | 0.067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1 | 沙草墩村8号路 | 3.0 | 0.24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2 | 沙草墩村9号路 | 3.0 | 0.15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3 | 沙草墩村10号路 | 3.0 | 0.15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项目合计 | 9.990 |
1.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建设规模见表1-2。
表1-2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路线长度 | km | 9.990 | |||
2 | 路基工程 | 土方工程 | m³ | 1612 | 计价方 | |
铣刨旧路路面 | ㎡ | 22050.00 | ||||
更换旧路面板 | ㎡ | 1328.20 | ||||
3 | 路面工程 | 沥青砼路面 | ㎡ | 38090.00 | ||
水泥砼路面 | ㎡ | 7982.00 | ||||
4 | 桥梁涵洞 | 小桥 | m/座 | 6.7/1 | 完好利用 | |
涵洞 | m/道 | 264.4/34 | ||||
5 | 路线交叉 | 平面交叉 | 处 | 57 | ||
6 | 其他工程 | 加固检查井及更换井圈井盖 | 个 | 13 | ||
7 | 安全设施 | 交通标志 | 个 | 13 | ||
护栏 | Gr-C-4E | 米 | 4 | 更换波形梁板 | ||
端头 | 个 | 3 | 补充端头 | |||
示警柱 | 根 | 96 | ||||
道口标柱 | 根 | 8 | ||||
减速带 | 米 | 42 | 橡胶减速带 | |||
拆除旧路标志 | 块 | 2 |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8个月,2023年3月-2023年10月。
1.4.1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718.06万元(劳务报酬发放94.00万元)。
1.4.2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718.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9.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9.06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94.00万,大于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0%的要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群众参与、扶志扶智,坚持系统思维、部门联动,以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领域,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为赈济对象,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分红为主要赈济模式,全面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建设领域、受益对象、赈济模式,充分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推动以工代赈转变为集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
按照“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谋划储备和遴选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置性审查,科学合理编制建议计划,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投资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赈济模式创新拓展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乡镇实际谋划项目,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投资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
“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动相关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充分拓展,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谋划储备和遴选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做好前置性审查,科学合理编制建议计划,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1)项目选择要求
①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
工程项目只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才是首要目标。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始终以解决群众就业问题为主线,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的政策内涵,按照“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多、群众就业需求大、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等作为项目选择首要标准,确保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安排在有就业需求的地方。
②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
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低是评估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的核心指标。根据国家以工代赈项目务报酬发放标准应在不低于20%的底线基础上,应尽最大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
③广泛组织带动农村群众务工就业
做好群众务工组织是以工代赈项目发挥“赈”的作用的关键环节。重点考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人口集中、富余劳动力多、就业需求大的地区进行谋划项目,并予以重点支持,坚决避免撒胡椒面、搞平衡。优先支持组织动员能力强、劳务衔接机制健全的村或乡镇,特别是村集体有能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合作社或施工队。优先支持能组织带动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就业多、有效提升完善安置点设施水平的项目。
④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通过认真总结梳理2021年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应用好“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种运作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模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
(2)劳动报酬
①劳动对象及方式
以精准为基本攻略,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户,选择发展前景好,具有良好收益产业。鼓励当地老百姓参与投工投劳,投工投劳人员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户。多方位推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户提高收入水平。并明确施工方式“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劳动对象“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②劳动报酬发放
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 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务报酬严格采用按劳分配,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行公示,劳务报酬发放必须做到不漏、不缺、不拖‘三不’原则。为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由县政府统筹,乡政府成立监督小组,项目成立以村领导为组长的劳务报酬发放小组,同时配备相应的监督人员,如实记录好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卡号、务工天数等相关信息,如实进行公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要求,按照“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谋划储备和遴选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置性审查,科学合理编制建议计划,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投资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动相关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充分拓展,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宁夏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加快红寺堡区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现代畜牧业,按照“抓扩繁、打基础、增后劲,抓育肥、出效益、强实力”的发展思路,以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饲养、秸秆加工调制等技术为支撑,通过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着力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通过建基地、扶产业,促进大河乡农民增收,实现脱贫富民目标。
2.2.1项目建设是发展区域经济的需要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它与经济发展关系十分密切,交通运输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经济的增长又可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引起交通量的增长,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又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二者相互制约,共同发展。因此,经济发展与交通运输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和密切的相关性。
红寺堡区是宁夏中部新型扬黄灌区,是全国最大的扶贫移民开发区,特殊的气候和地形以及丰富的灌溉资源,有利于瓜果、蔬菜及林木的生长发育,同时独有的天然草场带动了畜牧产业的发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距红寺堡5km,旅游资源开发极具潜力,西气东输管道绕城而过,天然气利用将得到较大满足,建筑、制砖、建材、制药、运输、冶金、乳制品加工等产业前景广阔。本项目充分利用支线公路对沿线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及社会进步,尤其对新庄集乡各行政村的建设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通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发展区域经济的需要。
2.2.2项目建设是相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这一战略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七大战略”之一。其总要求明确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农村公路作为基础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
新庄集乡各行政村基本均为“十二五”生态移民村,刚到这里时,由于村里的土地不多,每户每人只能分到田地很少,加之没有技能,外出只能打零工,这让大部分村民一度无所适从。近年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百姓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大力提高村民收入,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支持下,养殖、种植和劳务输出已经成为村里的三大支柱产业,村民也因此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好日子。
本项目是新庄集乡各行政村内主要通道,随着各村的建设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各村农村公路交通量不断增长,现有旧路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已无法满足当下百姓的出行需求,也成为限制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各村内交通运输环境,迎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2.2.3项目建设是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加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需要
红寺堡区是中国最大的单体易地生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区,劳动力比较充足;近年来,红寺堡区围绕枸杞、葡萄酒、黄花菜、家政服务、乡村民宿旅游、肉牛和滩羊等特色产业,依托培训机构,采取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订单”、群众根据就业需要和技能需求“选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部门“买单”的一体化培训模式,精准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员、家畜饲养员等多个实用性专项技能培训班,加快推动群众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转型。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工,根据项目实施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项目本身建设实施将能为当地老百姓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当地群众积极参与投工投劳,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务工。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可丰富务工人员务工技能、提升就业机会、增加务工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还可以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加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需要。
2.2.4项目建设是进一步完善红寺堡区农村路网结构、改善交通现状的需要
近年来,红寺堡区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公路网基本确定,外围公路网构架基本形成。目前的公路交通网以城市建设为核心,南北以京藏高速公路(G6)、国道344线、省道103线、立弘慈善大道为主线;东西以定武高速公路(G2012)、国道338线为主线,以县、乡公路及农村公路为脉络,整个公路网的建设已具有一定规模。
根据《红寺堡区公路网规划》,红寺堡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目标是:以公路网为主体,构建基础设施结构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路网体系,加大客运站点、线路的建设,实现城乡旅客运输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物流节点建设,构建支持产业发展的现代物流总体布局,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引导物流企业发展,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运输供给能力增强、运输装备改善、运输组织优化、运输效率及服务水平提升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本项目是新庄集乡各行政村内主要通道,随着各村的建设发展,交通量不断增长,现有旧路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已无法满足当下百姓的出行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农村公路网结构,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现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完善红寺堡区农村路网结构、改善交通现状的需要
2.3.1政策可行
近年来,基础建设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促进我区基础建设全面发展,尤其是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的通知》(宁交办发[2022]61号)中关于农村公路项目组的要求:负责按照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及“十四五”规划目标,围绕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谋划项目,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为红寺堡区乃至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2.3.2交通发展可行
本项目是新庄集乡个行政村内主要通道,随着各村的建设发展,交通量不断增长,现有旧路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已无法满足当下百姓的出行需求,也成为限制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各村内交通运输环境,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3.3经济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充足,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当地运输环境,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为当地建设发展和经济增收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应交通发展需求、经济、环境、社会等多方发展需求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同时也是紧迫的。
3.1交通条件
本项目拟建场址地处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国道338线、滚(泉)新(庄集)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3.2施工条件
建筑材料水泥、砂石、石灰等建筑材料项目区周边产量可观,能满足供应,运距短、价格便宜。其他建筑材料在当地市场上容易购得。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可以利用项目区已有设施由当地政府解决。
3.3周边环境条件
项目建设场址地处位置附近无各种化学、生物、物理污染源,无过境架空高压线,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
劳务输出方面,新庄集乡常住居民外出务工主要以短期和中期为主,长期外出务工人数较少。据统计,新庄集乡现状常住居民外出务工时长在1-3个月之间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比例达到63.3%,外出务工时长在4-6个月之间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比例达到18.2%;外出务工时长在7-9个月的占调查总人数比例约达到14.7%。
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按照150元/工日、一般技工按照220元/工日、高级技工按照300元/工日,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120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47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4.00万元,人均增收20000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比重为24.16%。
表3-1 项目区务工需求摸排表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技工 | 灵活就业 |
1 | 刘小军 | 640322********4717 | 男 | √ | √ |
2 | 张小霞 | 620422********4823 | 女 |
| √ |
3 | 曹晓琴 | 640300********0024 | 女 |
| √ |
4 | 任巧霞 | 642223********1021 | 女 |
| √ |
5 | 李春艳 | 622801********2028 | 女 |
| √ |
6 | 陈素梅 | 642221********1224 | 女 |
| √ |
7 | 王彩虹 | 622701********4268 | 女 |
| √ |
8 | 庞丽琼 | 640422********4824 | 女 |
| √ |
9 | 吴彪 | 642223********2015 | 男 | √ | √ |
10 | 王巧荣 | 622727********5669 | 女 |
| √ |
11 | 李萍 | 640300********0168 | 女 |
| √ |
12 | 王国强 | 640300********0013 | 男 | √ | √ |
13 | 王菊花 | 640300********004X | 女 |
| √ |
14 | 宋巧兰 | 642223********1063 | 女 |
| √ |
15 | 郭小强 | 640300********0265 | 女 |
| √ |
16 | 王东良 | 642223********1415 | 男 | √ | √ |
17 | 曹春梅 | 642223********0824 | 女 |
| √ |
18 | 马彩虹 | 642223********0828 | 女 |
| √ |
19 | 苟淑梅 | 642223********1821 | 女 |
| √ |
20 | 张霞霞 | 640300********0023 | 女 |
| √ |
21 | 高转虎 | 622727********5926 | 女 |
| √ |
22 | 刘秋彩 | 642223********1223 | 女 |
| √ |
23 | 伏艳丽 | 620422********6048 | 女 |
| √ |
24 | 魏瑞儿 | 640422********1224 | 女 |
| √ |
25 | 范喜旺 | 642223********1442 | 女 |
| √ |
26 | 杨芳琴 | 642223********4727 | 女 |
| √ |
27 | 马向雄 | 642223********2219 | 男 | √ | √ |
28 | 胡小琴 | 622727********5623 | 女 |
| √ |
29 | 南海龙 | 642223********5316 | 男 | √ | √ |
30 | 梁淑芳 | 640300********0023 | 女 |
| √ |
31 | 逯文魁 | 642223********1857 | 男 | √ | √ |
32 | 伏巧庆 | 642223********1823 | 女 |
| √ |
33 | 丁转琴 | 640300********0045 | 女 |
|
|
34 | 陈招弟 | 620422********2749 | 女 |
| √ |
35 | 马亚旗 | 640300********0013 | 男 | √ | √ |
36 | 张军海 | 642223********1812 | 男 | √ | √ |
37 | 王顺武 | 640324********3575 | 男 | √ | √ |
38 | 张进强 | 622727********5633 | 男 | √ | √ |
39 | 王晓霞 | 642223********2224 | 女 |
| √ |
40 | 张菊兰 | 640300********0020 | 女 |
| √ |
41 | 杨彩虹 | 640300********0029 | 女 |
| √ |
42 | 郭进花 | 642223********1623 | 女 |
| √ |
43 | 李润杏 | 640300********0044 | 女 |
| √ |
44 | 李碧琴 | 642223********1422 | 女 |
| √ |
45 | 高玉金 | 642223********0653 | 男 | √ | √ |
46 | 李云 | 642223********0681 | 女 |
| √ |
47 | 杨忠慧 | 642226********0821 | 女 |
| √ |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东川村2号路为新建道路,共占地16.44亩,均为农村公路预留用地,满足公路建设需求,其他路线均为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无新增占地。施工地点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条件良好,具备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条件,适宜本项目建设。
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提高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精密设计、充分到位原则;坚持人工设施与自然环境协调原则;坚持追求最大产出、突出生态特色、保持科技领先的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政发〔2021〕1号);
(4)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
(5)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6)现场踏勘和项目影响区规划、地质、水文、地震、环境、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等相关资料;
(7)地方政府、项目相关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
(8)其他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法规规范及图集标准;
(9)建设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我公司设计人员现场测量及调查资料。
根据项目区域路网规划,以及本项目在区域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本项目公路功能等级为支线公路,结合旧路情况,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T 3311-2021)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5km/h,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涵洞1/25,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涵洞采用公路-Ⅱ级,利用涵洞维持原涵荷载等级,地震作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各路段概况见表4-1。
表4-1 项目概况表
序号 | 行政村 | 路线名称 | 路面宽度 (m) | 长度 (km) | 改造方案 |
1 | 白墩村 | 白墩村1号路 | 5.0 | 2.23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2 | 东川村 | 东川村1号路 | 5.0 | 2.35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3 | 东川村2号路 | 4.5 | 1.729 | 新建水泥砼路 | |
4 | 沙草墩村 | 沙草墩村1号路 | 5.0/3.5 | 1.67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5 | 沙草墩村2号路 | 4.0 | 0.40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6 | 沙草墩村3号路 | 4.0 | 0.40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7 | 沙草墩村4号路 | 4.0 | 0.388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8 | 沙草墩村5号路 | 4.0 | 0.120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9 | 沙草墩村6号路 | 4.0 | 0.069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0 | 沙草墩村7号路 | 4.0/3.0 | 0.067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1 | 沙草墩村8号路 | 3.0 | 0.244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2 | 沙草墩村9号路 | 3.0 | 0.15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13 | 沙草墩村10号路 | 3.0 | 0.155 | 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砼路面 | |
项目合计 | 9.990 |
4.4.1平面设计
(1)设计原则
本项目路线9.990km,除东川村2号路为新建外,其他均为旧路改造项目,为减少用地、节约资金,根据建设单位及和村委会意见,路线基本沿旧路布设,平面线形设计以最大限度利用现有旧路为原则,仅对局部旧路不满足规范要求或存在优化空间的路段平面线形进行优化设计。
①平面线形应顺直、连续、均衡,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②根据沿线地形、地貌采用合理、经济、实用的指数指标,不过高追求技术标准而浪费工程投资。
③充分利用旧路,少占耕地,尽量不拆迁沿线建筑物。
(2)路线平面设计
①东川村
1号路:起点与兰陈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顺接;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西布设,在K0+990.59处转为由南向北偏西布设,在K1+712.94处转为由南向北偏东布设,在K2+221.32处转为由东向西偏南布设至终点。
2号路:起点与兰陈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顺接;路线自起点由南向北偏西布设,在K1+199.38处转为由东向西布设至终点。
②白墩村
1号路:起点与滚新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顺接;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西布设,在K0+444.51处转为由西向东偏南布设,在K0+529.25处转为由北向南偏西布设,在K0+968.66处转为由西向东偏南布设,在K1+011.21处转为由北向南偏西布设,在K1+257.65处转为由南向北布设,在K1+572.33处转为由南向北偏东布设,在K1+870.41处转为由东向西偏北布设,在K2+024.48处转为由南向北偏东布设至终点。
③沙草墩村
1号路:起点与村道顺接,终点至于沙草墩小学门口;路线自起点由西向东偏北布设,在K0+388.21处转为由北向南偏东布设,在K1+301.79处转为由东向西偏南布设至终点。
2号路:起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3号路:起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4号路:起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5号路:起点与2号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东向西偏南布设至终点。
6号路:起点与2号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东向西偏南布设至终点。
7号路:起点与4号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东向西偏南布设至终点。
8号路:起点与村道顺接,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9号路:起点与7号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10号路:起点与7号路呈T型交叉,终点与村道呈T型交叉;路线自起点由北向南偏东布设至终点。
主要控制点:路线起点、路线终点、村道、沿线村落建筑物、构造物及旧路。
本项目路线平面线形指标满足规范关于设计速度为15km/h的技术指标要求。
图4-1 路线方案图
4.4.2路线纵断面设计
本次纵断面线形设计时,结合沿线地形、地貌、旧路状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设计方案等,综合考虑控制纵坡,合理确定路面设计高。设计过程中,通过反复优化纵断面线形,坡度及坡长,合理确定竖曲线长度及半径,尽可能满足平、纵配合的组合设计,力求平面线形与纵断面线形指标的协调,以求获得良好的立体线形。
本项目路线纵断面指标满足规范关于设计速度为15km/h的技术指标要求。
4.4.3征地拆迁
本项目公路用地范围为:填方路段以路堤两侧排水沟边缘(无排水沟时为坡脚)外1.0m计,挖方段以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外1.0m计。本项目东川村2号路为新建项目为旧路改建项目,占地为16.44亩,其他路线均为旧路改建,无新增占地,无拆迁。
4.4.4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本项目大部分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且项目基本均属于村内巷道,旧路安全设施较为完善,本次对大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好利用,不再进行设计,仅对东川村1号路、东川村2号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设计。
(1)设置规模
本项目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宜采用15km/h,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设置系统、较完善的交通标志、护栏、示警桩、道口标柱、减速带等设施,具体工程数量见表4-2。
表4-2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数量表
设施类型 | 结构形式(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交通标志 | 单柱式 | 块 | 13 | 新建10块、移位1块、换膜1块、移位换膜1块 |
波形梁护栏 | Gr-C-4E | 米 | 4 | 更换波形梁板 |
端头 | 个 | 3 | 补充端头 | |
示警桩 | φ114钢管立柱 | 根 | 96 | 新建 |
道口标柱 | φ114钢管立柱 | 根 | 8 | 新建 |
减速带 | 橡胶减速带 | 米 | 42 | 新建 |
拆除旧路 | 拆除旧路交通标志牌 | 块 | 2 |
(2)交通标志
①禁令标志
◆本项目起、终点必要位置,分别设置限速15km/h标志,以明示驾驶员按要求速度行驶,保证安全。
◆在本项目起点与高等级路相交的路口设置停车让行标志,明确路权,提醒驾驶员停车让行。
②警告标志
◆在圆曲线半径小于20m或停车视距小于20m时,圆曲线半径大于或等于20m但小于30m且路线转角大于或等于45°时,设置急弯标志,以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
◆在桥梁前后设置限重、限载标志。
③版面设计
本项目设计时速为15km/h,标志版面设计以驾驶员在各个路段所限制的行车速度以下行驶时,能及时辨认标志内容为基本设计原则。本项目标志汉字高度采用30cm,高宽比为1:1和1:0.8,标志版面颜色及图案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要求。
交通标志版面字体必须采用《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2017)中规定的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C型交通标志专用字体:位于平面交叉指路标志方向箭杆上的公路编号标志;
◆B型交通标志专用字体:除上述规定的情况外,公路命名编号标志和公路编号标志中的英文和阿拉伯数字;
◆A型交通标志专用字体:除上述规定的情况外,交通标志中的字体。
④支撑方式
标志的支撑结构应保证安全、外形美观、经久耐用、周围环境影响,设计时根据当地风速、版面尺寸、路侧条件、标志作用等因素综合确定。
本次警告、禁令采用单柱式支撑方式。
⑤材料要求
◆标志板、滑动槽:标志板全部采用3003铝合金板材,标志铝板厚度根据版面尺寸大小确定,版面面积小于2m2的标志,标志板厚度为2mm,版面尺寸大于等于2m2的标志,标志板厚度为3mm;标志板与立柱采用滑动铝槽连接,滑动铝槽采用2024铝合金板材,其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6892)的有关要求。
◆标志立柱及横梁:采用Q235碳素结构钢,立柱或横梁直径大于152mm时,采用热轧无缝钢管;直径小于或等于152mm时,采用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的要求,焊接钢管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的要求。
◆反光膜:标志板反光膜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中的Ⅲ类反光膜。反光膜的光度性能以逆反射系数表述,Ⅲ类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RA值不应低于表4-3相应类别的规定。
表4-3 Ⅲ类反光膜逆反射系数
观测角 | 入射角 | 最小逆反射系数R/(cd·lx-1·m-2) | ||||||||||
白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绿色 | 蓝色 | 棕色 | 灰色 | 荧光黄绿 | 荧光黄 | 荧光橙 | ||
0.2° | -4° | 250 | 175 | 100 | 50 | 45 | 20 | 12 | 125 | 200 | 150 | 75 |
15° | 210 | 145 | 84 | 42 | 35 | 16 | 10 | 100 | 170 | 125 | 65 | |
30° | 175 | 120 | 70 | 35 | 25 | 11 | 8.5 | 75 | 140 | 105 | 50 | |
0.5° | -4° | 95 | 66 | 38 | 19 | 15 | 7.5 | 5.0 | 48 | 75 | 55 | 30 |
15° | 90 | 62 | 36 | 18 | 13 | 6.3 | 4.3 | 40 | 70 | 55 | 25 | |
30° | 70 | 50 | 28 | 14 | 10 | 5.0 | 3.5 | 32 | 55 | 40 | 20 | |
1° | -4° | 10 | 7.0 | 4.0 | 3.0 | 3.0 | 1.0 | 0.8 | 5.0 | 8.0 | 6.0 | 3.0 |
15° | 10 | 7.0 | 4.5 | 2.0 | 2.0 | 0.7 | 0.6 | 4.8 | 8.0 | 6.0 | 3.0 | |
30° | 9.0 | 6.0 | 3.0 | 1.0 | 1.0 | 0.4 | 0.3 | 4.5 | 7.0 | 5.0 | 2.0 |
◆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标志基础为C25钢筋混凝土,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等材料,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规定。标志基础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的规定,并不得小于150KPa,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准确设置地脚螺栓和底座法兰盘。
安全护栏
①设计概况
本次设计对原公路护栏进行利用,对部分损坏波形梁板进行更换,对缺失的护栏端头进行补充。
②护栏结构及材料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 D81-2017)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波形梁护栏板一(C)级为两波板(4320×85×2.5mm)。
◆波形梁栏板、端头及连接螺栓所用普通碳素钢结构(Q235),其技术条件应符合《碳素钢技术条件》(GB700)规定。拼接螺栓采用高强螺栓,其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公称直径16mm,其机械性能等级连接螺栓应为《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规定的4.8级,拼接螺栓为8.8级且抗拉力不应低于133KN,其他技术条件应符合《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36323~3633)的规定。
◆波形梁护栏板和护栏端头、托架等均采用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其中螺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镀锌量应不小于350g/m2,护栏板、防阻块等构件镀锌量不应小于600g/m2。热浸镀锌所用锌锭应满足《锌锭》(GB/T 470-2008)的相关规定。
◆形梁护栏所有构件规格尺寸、材质要求、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均应符合《波形梁钢护栏》(GB/T 31439-2015)的要求。
◆护栏板、立柱及各种小构件颜色均为银白色。
(4)示警桩
①布设原则
◆涵洞两侧设置示警桩。
◆四级公路在达不到护栏设置标准但存在一定危险因素的路段设置示警桩,本项目在路基高度3m<h<5m时,路侧设置示警桩。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第6.2.2条、第4款规定,本项目护栏上、下游端头均采用地锚外展式端头,以减少车辆对端头碰撞伤害。外展情况下,车辆在端头骑跨护栏的概率很小,考虑到有些段落不具备外展条件,本次设计在上、下游端头前设置2根示警桩,以起到防护警示作用,避免误入车道,造成事故。
②示警桩材料及施工要求
示警桩采用规格φ114×1500×4.5钢管立柱,黏贴颜色为黄黑相间,间距为20cm的反光膜,反光膜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中的Ⅲ类反光膜,逆反射系数满足表2-2的规定;钢管立柱采用打入式施工法。
(5)道口标柱
①布设原则
在小型平面交叉路口两侧设置道口标柱,提醒驾驶员提高警觉以策安全。
②道口标柱材料及施工要求
道口标柱采用规格φ114×1500×4.5钢管立柱,黏贴颜色为红白相间,间距为20cm的反光膜,反光膜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中的Ⅲ类反光膜,逆反射系数满足表2-2的规定;钢管立柱采用打入式施工法。
(6)减速带
在学校门口前后及主要平面交叉口前后设置减速带,采用橡胶减速带。
其他未尽事宜应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51224-2017)、《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1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中规定执行。
4.5.1路基横断面布设及加宽超高方式
本项目按照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5km/h,各路段路面宽度及横断面布置见表4-4。
填方边坡:填方边坡坡率采用1:1.5。
挖方边坡:挖方边坡坡率为1:0.5。
横坡:各路段路拱横坡见表4-4。
表4-4各路段路基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路线名称 | 桩号范围 | 路面宽度 (m) | 左侧路肩 | 右侧路肩 | 路拱横坡 |
1 | 白墩村1号路 | K0+000~K2+234 | 5.0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双向2.0% |
2 | 东川村1号路 | K0+000~K0+394 | 5.0 | 设0.75m土路肩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双向2.0% |
K0+394~K2+350 | 5.0 | 设0.75m土路肩 | 设0.75m土路肩 | 双向2.0% | ||
3 | 东川村2号路 | K0+000~K1+729 | 4.5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单向1.5% |
4 | 沙草墩村1号路 | K0+000~K1+310 | 5.0 | 设0.75m土路肩 | 设0.75m土路肩 | 双向2.0% |
K1+310~K1+674 | 3.5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平坡 | ||
5 | 沙草墩村2号路 | K0+000~K0+405 | 4.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6 | 沙草墩村3号路 | K0+000~K0+400 | 4.0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平坡 |
7 | 沙草墩村4号路 | K0+000~K0+388 | 4.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8 | 沙草墩村5号路 | K0+000~K0+155 | 4.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9 | 沙草墩村6号路 | K0+000~K0+155 | 4.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10 | 沙草墩村7号路 | K0+000~K0+144 | 4.0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平坡 |
K0+144~K0+190 | 4.0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
K0+190~K0+244 | 3.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
11 | 沙草墩村8号路 | K0+000~K0+120 | 3.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12 | 沙草墩村9号路 | K0+000~K0+069 | 3.0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既有人行道铺装 | 平坡 |
13 | 沙草墩村10号路 | K0+000~K0+067 | 3.0 | 设0.5m土路肩 | 设0.5m土路肩 | 平坡 |
4.5.2超高及加宽
加宽与超高:按照现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平曲线半径≤250m的路段进行圆曲线加宽,加宽类别为第一类加宽值的一半,最大超高为6%,超高旋转轴为道路中线。
表4-5 圆曲线加宽值(m)
曲线半径 | 250~≥200 | <200~≥150 | <150~≥100 | <100~≥70 | <200~≥150 | <70~≥50 | <50~≥30 | <30~≥25 | <20~≥15 | <15~≥10 |
四级公路(Ⅱ类) | 0.2 | 0.25 | 0.35 | 0.45 | 0.6 | 0.9 | 1.0 | 1.3 | 1.6 | 2.3 |
4.5.3路基压实标准与压实度及填料强度要求
按照现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的相关规定,路基压实度要求如下。
表4-6 路基压实度要求
填挖类型 |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m) | 路基压实度(%) |
零填及挖方 | 0~0.3 | ≥94 |
填方 | 0.3~0.8 | ≥94 |
0.8~1.50 | ≥93 | |
>1.50 | ≥90 |
注:压实洒水120kg/m³。
4.5.4取土、弃土方案及节约用地的措施
为节约耕地和避免水土流失,不宜就地取土,本着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环境的破坏及节省投资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良的路基填料,遵守美化环境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本项目土方量较小,路基用土应通过纵向调配、设弃土场集中取土等措施,以减少取土和占地,从而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废方主要为不能用做路基填料的剩余挖方,弃置时要选择天然沟谷等低洼处集中堆放,有条件时,表面应填至少0.5m耕植土。弃土后应整平绿化,并应做好相应的防排水及水土保持措施,本次设计弃土场选址于项目沿线天然沟壑。
4.5.5路基、路面排水
项目区汇水面积小,东川村2号路为新建,路基两侧均为农田,且路面高于农田,路基、路面排水采用散排;其余道路均为旧路改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路基、路面排水采用散排方式。
4.6.1旧路现状
经现场调查,旧路面层板块大部分完整、无混凝土路面的相关病害,强度满足加铺沥青面层的条件;局部路段存在面层碎石剥离、松散、面板断裂等病害现象,不具备加铺沥青面层的条件,需拆除新建混凝土面板后加铺沥青面层。因项目部分路段两侧设有人行道,本次路面改造需安装路缘石对两侧人行道会造成损坏,本次设计对以上路段人行道进行40cm宽拆除及恢复设计,人行道砖采用利用旧砖;道路两侧人行道与路面齐平,无法进行加铺沥青层设计,因此采用铣刨后加铺沥青层的设计方案。
图4-2 旧路现状
4.6.2设计原则
在满足交通量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当地筑路材料供应情况,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路面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有利于施工的路面结构方案,使路面设计在使用年限内满足本路段的交通承载力、耐久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进行路面设计:
(1)充分考虑本项目使用功能,路面设计以提高道路抗车辙能力、防水抗裂能力、抗疲劳能力作为设计重点。
(2)以设计规范为依据,充分考虑沿线材料供应情况。
(3)充分考虑本项目所处地域地质、水文、气候特点,并结合投资情况。
(4)充分利用既有水泥路面,将既有水泥路面作为基层,在其上加铺沥青路面,旧路混凝土路面若出现断板等病害现象,不具备加铺沥青面层的条件,将旧路面层切缝拆除后新建18cm水泥混凝土基层,再进行沥青路面铺设。
4.6.3设计依据
(1)《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
(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13)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JF20-2015)
(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根据宁夏地区气候、水文及地质等自然条件,结合宁夏地区已建公路的使用情况,进行本项目路面的设计。本项目所在地路基干湿类型为干燥,自然区划为Ⅲ2a区。
4.6.4路面厚度
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如下:
面 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厚4cm
基 层:水泥混凝土(原旧路混凝土面层铣刨利用),厚14cm/17cm/18cm
底基层:级配砂砾(原旧路级配砂砾基层利用),厚20cm
路面总厚度38cm/41cm/42cm
说明:基层中水泥混凝土厚度14cm为旧路铣刨4cm,17cm为旧路铣刨1cm,18cm为对原旧路进行换板路段。
为了减缓旧混凝土板对加铺面层的反射裂缝,设计在水泥混凝土基层与沥青面层间设置玻纤格栅作为应力吸收层。
新建混凝土路面结构层如下:
面 层:水泥混凝土,厚18cm
基层:级配砂砾,厚20cm
路面总厚度38cm
4.6.5原材料、面层、基层混合料设计及相应要求
(1)沥青混凝土
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做路面混合料的配合比、稳定性、压实度等的试验。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5.5条及表5.5.6的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5.3.2-2。
表4-7 抗滑技术要求
年平均降雨量 (mm) | 交工检测指标值 | |
横向力系数SFC60a | 构造深度TDb(mm) | |
>1000 | ≥54 | ≥0.55 |
500~1000 | ≥50 | ≥0.50 |
250~500 | ≥45 | ≥0.45 |
表4-8 粗型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的关键性筛孔通过率
混合料类型 | 公称最大粒径(mm) | 用以分类的关键性筛孔(mm) | 关键性筛孔通过率(%) |
AC-13C | 13.2 | 2.36 | <40 |
表4-9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矿料级配
级配 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16 | 13.2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AC~13C | 100 | 90~100 | 68~85 | 38~68 | 24~39 | 15~38 | 10~28 | 7~20 | 5~15 | 4~8 |
沥青混凝土的水稳性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5.3.4-2的规定:①.冻融劈裂试验劈裂强度比应不低于70%。②.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不低于75%。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5.3.4-1的规定:不低于800次/mm。沥青混合料的低温弯曲试验破坏应变(με)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5.3.4-3的规定:不小于2300。
(2)沥青
采用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其具体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4-10 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项 目 | 规定指标 | 试验方法 | |
针入度(25℃,100g,5s)(0.1mm) | 80~100 | T 0604 | |
针入度指数PI | -1.5~+1.0 | T 0604 | |
延度(5cm/min,10℃) (cm) | ≥30 | T 0605 | |
延度(5cm/min,15℃) (cm) | ≥100 | T 0605 | |
蜡含量(蒸馏法) (%) | ≤2.2 | T 0615 | |
软化点 (℃) | ≥44 | T 0606 | |
动力粘度60℃ (Pa·s) | ≥140 | T 0625 | |
闪点(COC) (℃) | ≥245 | T 0611 | |
溶解度 (%) | ≥99.5 | T 0607 | |
TFOT或RTFOT后 | 质量变化(%) | ≤±0.8 | T 0609 |
针入度比25℃(%) | ≥57 | T 0609、T 0604 | |
延度10℃(cm) | ≥8 | T 0609、T 0605 |
(3)粗集料
面层粗集料技术要求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路面面层碎石技术条件》(B64/T1057-2014)中的要求。
表4-11 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指标 | 单位 | 面层 | 试验方法 |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 | 30 | T0316-2005 |
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 | % | 35 | T0317-2005 |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 —— | 2.45 | T0304-2005 |
坚固性,不大于 | % | - | T0314-2000 |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不大于 其中粒径大于9.5mm,不大于 其中粒径小于9.5mm,不大于 | % % % | 20 - - | T0312-2005 |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 % | 1 | T0310-2005 |
软石含量,不大于 | % | 5 | T0320-2000 |
粗集料磨光值PSV,不小于 | —— | 38 | T0321-1994 |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不小于 | —— | 4级 | T0616-1993 T0663-2000 |
(4)细集料
细集料不得采用天然砂,应采用石灰岩碎石轧制的机制砂作为细集料,细集料须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组成。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4-12 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表观相对密度 | — | ≥2.45 | T0328-2000 |
坚固性(>0.3mm部分) | % | - | T0340-1994 |
亚甲蓝值 | g/kg | - | T0349-2005 |
砂当量 | % | ≥50 | T0334-1994 |
棱角性(流动时间) | S | - | T0345-2000 |
(5)填料
沥青混凝土路面应采用洁净石灰岩扎制的碎石石料经研磨得到的矿粉作为填料。严禁使用回收粉尘作为填料。矿粉必须干燥、清洁。矿粉质量技术要求见下表。
表4-13 矿粉技术要求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表观相对密度 | —— | ≥2.45 | T0352-2000 |
含水量 | % | ≤1 | T0103-1993烘干法 |
外观 | —— | - | —— |
亲水系数 | —— | <1 | T0353-2000 |
塑性指数 | —— | <4 | T0354-2000 |
加热安定性 | —— | 实测记录 | T0355-2000 |
粒度范围<0.6mm <0.15mm <0.075mm | % % % | 100 90~100 70~100 | T0351-2000 |
(6)水泥混凝土基层/面层
①水泥混凝土基层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28d抗弯拉压强度应大于等于4.0MPa。
②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细集料天然砂宜为中砂,也可使用细度模数在2.0~3.7之间的砂。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14 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细集料天然砂级配范围
砂 级 别 | 方 筛 孔 尺 寸 (mm) | ||||||
4.75 | 2.36 | 1.18 | 0.60 | 0.30 | 0.15 | 0.075 | |
累 计 筛 余(以 质 量 计)(%) | |||||||
中 砂 | 90~100 | 75~100 | 50~90 | 30~60 | 8~30 | 0~10 | 0~5 |
③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粗集料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应按最大公称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
类型
4-15 粗集料级配范围
粒径 级配 | 方筛孔尺寸(mm) | |||||||||
2.36 | 4.75 | 9.50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
累计筛余(以质量计)(%) | ||||||||||
合成 级配 | 4.75~16 | 95~100 | 85~100 | 40~60 | 0~10 | |||||
4.75~19 | 95~100 | 85~95 | 60~75 | 30~45 | 0~5 | 0 | ||||
4.75~26.5 | 95~100 | 90~100 | 70~90 | 50~70 | 25~40 | 0~5 | 0 | |||
4.75~31.5 | 95~100 | 90~100 | 75~90 | 60~75 | 40~60 | 20~35 | 0~5 | 0 | ||
粒级 | 4.75~9.5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9.5~16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9.5~19 | 95~100 | 85~100 | 40~60 | 0~15 | 0 | |||||
16~26.5 | 95~100 | 55~70 | 25~40 | 0~10 | 0 | |||||
16~31.5 | 95~100 | 85~100 | 55~70 | 25~40 | 0~10 | 0 |
注:碎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31.5mm。
④接缝填封材料
接缝填缝材料应与混凝土缝槽壁粘结力强、回弹性好、适应混凝土板收缩、不溶于水、不渗水、高温时不流淌、低温时不脆裂、耐老化的材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施工难易程度,本项目选用石油沥青进行灌缝。填缝材料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16 加热施工式道路石油沥青类填缝料的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 70号石油沥青 | 针入度(25℃,5s,100g,0.1mm) | 60~80 |
软化点(R&B)( ℃) | >45 | 10℃延度(cm) | >15 |
闪点( ℃) | >260 | 25℃弹性恢复率(%) | ≥40 |
⑤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细集料应使用天然砂,砂的硅质含量不应低于25%,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17 水泥混凝土用细集料质量标准
项 目 | 技术要求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Ⅲ级 | Ⅲ级 |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
氯化物(氯离子质量计%) | ≤0.06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 ≤0.5 |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 ≤10 |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
云母(按质量计%) | ≤2.0 | 海砂中的贝壳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 ≤8.0 |
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 ≤3.0 | 表观密度 | ≥2500 kg/m3 |
天然砂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1.0 | 松散堆积密度 | ≥1400 kg/m3 |
吸水率 | ≤2.0% | 空隙率 | ≤45% |
结晶态二氧化硅含量 | ≥25.0% | 碱活性反应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⑥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18 水泥混凝土基层用碎石质量标准
项 目 | 技术要求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Ⅲ级 | Ⅲ级 | ||
碎石压碎指标(%) | ≤30 |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Q3质量计%) | ≤1.0 |
卵石压碎指标(%) | ≤26 | 吸水率(按质量计%) | ≤3.0 |
坚固性 (按质量损失计%) | ≤12 | 岩石抗压强度 | 火成岩不应小于100MPa;变质岩不应小于80MPa;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
针片状颗粒含量 (按质量计%) | ≤20 | 表观密度 | ≥2500 kg/m3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2.0 | 松散堆积密度 | ≥1350 kg/m3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7 | 空隙率 | ≤47%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碱活性反应b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⑦水泥混凝土基层用水泥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19 水泥混凝土基层水泥混凝土用水泥的物理指标要求
出磨时安定性 | 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 标准稠度需水量(%) | ≤30.0 | |
凝结时间 (h) | 初凝时间 | ≥0.75 | 比表面积(㎡/kg) | 300~450 |
终凝时间 | ≤10 | 细度(80μm筛余)(%) | ≤10.0 | |
28d干缩率(%) | ≤0.10 | 耐磨性(kg /㎡) | ≤3.0 |
⑧水泥混凝土基层用非饮用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20 公路面层水泥混凝土用非饮用水的质量标准
pH值≥ | 4.5 | Cl-含量(mg/L)≤ | 3500 |
SO2-4-含量(mg/L)≤ | 2700 | 碱含量(mg/L)≤ | 1500 |
可溶物含量(mg/L)≤ | 10000 | 不可溶物含量(mg/L)≤ | 5000 |
其他杂质 |
⑨级配砂砾基层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而且塑性指数在9以下,其中级配范围见下表。
表4-21 级配砂砾基层级配要求
筛孔尺寸(mm) | 37.5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100 | 90-100 | 80-93 | 64-81 | 57-75 | 50-69 |
筛孔尺寸(mm)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075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40-60 | 25-45 | 16-31 | 11-22 | 7-15 | 2-5 |
注:1、液限应小于28%,塑性指数应小于9,
2、级配砂砾(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设计)压实度不应小于98%,CBR值不应小80%。
(7)玻纤格栅
为了能使沥青面层与水泥基层更好的结合,预防面层剥离,设计在水泥基层与沥青面层见设置玻纤格栅。
玻纤格栅采用固定法铺设,固定材料采用(30×30×0.3)mm的固定铁皮(要求平整不翘角,周边宜倒角处理),2英寸钢钉(用优质水泥钉)。
固定法铺设玻纤格栅时,先将一端固定铁皮和钉子固定在浇洒透层沥青的下层结构上,钉子可用锤击或射枪射入。再将格栅纵向拉紧并分段固定。要求格栅拉紧时纵横向均处于挺直张紧状态。固定时不能将钉子钉于格栅上,也不能用锤子直接敲击格栅。固定后如发现钉子断裂或铁皮松动,则需予以重新固定。
玻纤格栅铺设固定完毕后,须严格控制运送混合料的车辆出入,在铺格栅的地方严格禁止车辆急转弯、急刹车和倾倒混合料,以防止对玻纤格栅的损伤。在铺设玻纤格栅的当天,所有铺设的玻纤格栅上必须铺沥青混凝土,以防止来往车辆对玻纤格栅直接造成损伤。
玻纤格栅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4-22 玻纤格栅技术指标表
指标内容 | 经纬向抗拉强度 (kN/m) | 最大负荷延伸率 (%) | 网孔尺寸 (mm) | 网孔形状 (mm) | 幅宽 (m) | 幅长 (m) |
指标要求 | ≥50 | ≤4 | 12.5×12.5 | 矩形 | 1.0 | ≤50 |
4.7.1桥涵设计原则
(1)涵洞的布设,采用逢沟设涵的原则,只要路基在冲沟处有条件者均设置了涵洞。涵洞依其使用性质、设计流量、路基填土高度、地质条件及材料供应等情况,选用明板涵、圆管涵、钢管涵等型式。根据目涵洞均为灌溉或者排水而设置的特点。
(2)跨越人工沟渠的涵洞布设以原有沟渠为基础,以不扰动现有排灌系统为原则,必要时可合理合并。尽量减少改移沟渠,保持原始自然风貌;在确需改移沟渠的路段,应进行认真调查,确保所改沟渠断面满足要求,以防引发洪水淹没农田。
(3)在路线经过农田灌溉区时,据路线走向和灌溉水系,在满足灌溉水系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涵洞。对无法设置的均通过工程方法使水系满足其功用。
(4)本项目涵洞应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标准化、工厂化相关要求的条件,因此在本项目桥涵结构物设计中需做下列处理:
①桥涵结构类型尽量统一;
②桥涵角度种类尽量归并;
③涵洞孔径尽量归并。
4.7.2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采用
(1)采用的技术标准
①公路等级:四级公路(Ⅱ类);
②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涵洞采用公路-Ⅱ级,维修利用涵洞维持原涵荷载等级;
③设计洪水频率:涵洞为1/25;
④地震作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20g。
⑤设计安全等级:涵洞为二级。
(2)勘察设计所遵循的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
《公路工程水文地质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15)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公路涵洞设计规范》(JTG/T 3365-02-202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2019);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2019)。
4.7.3桥梁涵洞设计概况
本项目共设置小桥6.7m/1座,设置涵洞264.4m/34道,其中拆除新建117.4m/15道,维修利用19.5m/3道,完好利用106.0m/16道。具体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23 涵洞设置一览表
序号 | 结构型式 | 孔数—孔径 | 道数 | 涵 长 | 备注 |
(孔—m) | (道) | (m) | |||
1 | 钢筋砼明板涵 | 1-1.5 | 4 | 33.0 | 拆除新建2道,维修利用2道 |
2 | 钢筋砼暗板涵 | 1-1.0 | 10 | 74.0 | 均为完好利用 |
3 | 钢筋砼管倒虹吸 | 1-1.0 | 6 | 46.0 | 拆除新建5道,维修利用1道 |
钢筋砼圆管涵 | 1-0.5 | 3 | 32.5 | ||
4 | 钢管涵 | 1-0.5 | 11 | 78.9 | 均为拆除新建 |
合计 | 34 | 264.4 |
(1)小桥
本项目共设置小桥6.7m/1座,位于东川村1号路K2+101处跨越新三支干渠,桥位处渠道顺直,路线与渠道夹角为90度,渠道开口5.5m,底宽1.5m,渠深1.5m,渠道采用预制混凝土板砌护,测时水深约0.9米。
本桥为1-6.0m钢筋混凝土板桥,桥梁全宽7.5m,净宽7.0m,桥梁交角90度,桥梁主体结构良好,仅桥面铺装混凝土表面出现脱皮现象,本次设计桥面现浇层铣刨1cm,然后铺设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2)涵洞
本项目共设置涵洞264.4m/34道,涵洞均为跨越灌溉渠而设置,根据外业调查,旧涵共有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钢筋混凝土管涵、钢管涵等,对于涵身基本满足使用现状,部分涵洞洞口构造损坏、浆砌圬工砂浆脱落,本次设计进行维修利用;个别涵洞存在淤堵现象,本次设计清淤利用;部分涵洞孔径偏小,过水能力受限,且存在一定程度病害,本次设计拆除新建;对于村庄巷道在灌溉渠处断头,本次设计连通巷道,设置钢筋混凝土管倒虹吸,旧涵现状如下图所示。
图4-3旧涵现状
4.7.4主要材料
(1)混凝土
①水泥
应采用高品质的强度等级为62.5级、52.5级和42.5级的硅酸盐水泥,同一座桥涵的同一部位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
②粗集料
应采用连续级配,碎石宜采用锤击式破碎生产。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0mm,以防混凝土浇筑困难或振捣不密实。
③混凝土
帽石采用C25混凝土。
④其他
洞口端墙墙身及基础,八字墙墙身及基础护渠及截水墙等采用M10浆砌片石。
(2)钢材
HPB300、HRB400钢筋:采用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17)规定的光圆钢筋(HPB300级钢筋)以及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规定的带肋钢筋(HRB400钢筋)。凡需焊接的钢筋均应满足可焊性的要求。
钢管:钢管涵用钢管采用Q235螺旋钢管,钢管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3)其他
混凝土、浆砌片石等圬工材料强度均以新规范要求的强度等级实施。
本项目全线平面交叉共计57处,新建平面交叉采用加铺转角处理方式,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对现有平面交叉进行利用,仅切缝衔接。
本项目其他工程主要为对现有检查井进行加固并更换井圈井盖,井圈井盖采用重型球墨铸铁材质。
4.10.1主要材料
(1)碎石、片石
取自大河碎石料场,位于G344线K2100+745右侧2.2km处,该料场储量丰富,开采方便。
(2)砂、砂砾、砾石
取自红寺堡区大河乡独疙瘩建筑用砂矿料场,该料场位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梨花村东侧4.0km处。
(3)中粗砂
取自红寺堡区皮条沟沙砂砾料场,位于定武高速(G2012)与京藏高速(G6)互通式立交南侧3.0km处,为中、粗砂,级配较好。
(4)水泥
取自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该厂生产各种规格的普通硅酸盐水泥、道路水泥等,年产量140万吨,质量优良,型号齐全,可提供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用料。
(5)工程及生活用水
购自新庄集乡红阳村自来水,需提前联系购买使用。
4.10.2主要料场分布情况
项目所有的主要料场都为常用料场,规模和材料品质都有保障,料场至路线运输条件较好,这对项目建设有利。
4.10.3拌合站设置情况
根据本项目规模及特点,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项目不设置拌合站,沥青、混凝土外购使用。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8个月,2023年3月-2023年10月。
工程实施准备期1个月:2023年03月,进行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报批、务工宣传动员、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施工建设期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进行工程所有内容建设,于2023年09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工程验收1个月:2023年10月,进行完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竣工验收等。
工程实施分为实施准备期、建设期、竣工验收三个主要阶段。
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设计单位选定及其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程设计,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等施工准备工作,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施工等单位,并签订合同;进行临时设施的建设。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范、设计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加强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口;加强落实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岗前培训制度。
应按照相关要求以“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不用专业队伍”为原则。
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各项目责任主题单位组成的验收组验收项目,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17)682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
(1)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二级标准。
(3)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的治理及环保投资概算等。
工程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它将随施工的完成而消失,但由于工程建设临近村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大型车辆,这些施工机械和车辆大部分在露天作业,其噪声在空间传播较远。施工场界距周围敏感点距离最近处仅为150m,如果不采取防治措施,将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根据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昼间噪声限值为70-75dB(A),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A),昼间单台施工设备在50m以外可满足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夜间施工设备噪声达标距离在250m以外。但在施工现场往往是多种施工机械同时运行,施工现场的噪声是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昼间为50m,夜间为250m。
施工期噪声治理应根据各类施工机械的声源特点,一方面应从噪声源入手,在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对可以固定使用的设备采取隔声措施,特别噪声源强较高的固定噪声源,必须加设隔声屏障,使其源强至少降低20dB(A),以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到限值。另一方面应从施工期管理入手,施工期流动性噪声源较多,较难采取降噪措施,因此应加强施工期管理,封闭施工场界,通过在场界加装隔声屏障,使噪声值降低约10~15dB(A),并严禁夜间施工,由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可使施工场界噪声昼间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土石方的运出及建筑材料的运入,将使区域道路车流量增多,经概算运输车辆将增加10台次/日,均系高吨位货车,其声级值可达85dB(A)以上,由于是间断运输,对交通噪声贡献量不会很大,但由于运输车辆所通过道路多为主要交通干道,现状车流量已很多,在运输车辆通过时,道路两侧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将受到70~75dB(A)的噪声干扰,因此要严格禁止夜间22:00-6:00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避免增加夜间交通噪声。
工程施工期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产生噪声影响,特别是在土方施工阶段将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施工期除应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外,还应加强施工期管理,封闭施工场界,严禁夜间施工及运输,使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拆除原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施工现场道路扬尘。
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粒状物的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必须用蓬布蒙严盖实,避免沿路抛撒。
建筑工地道路要经常洒水压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
由上述类比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在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和施工过程配料、搅拌及施工现场产生一些生产废水。
由于施工期相对较长,施工人员较集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大,按100人施工队伍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t/d。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所,对厕所应加强管理,定期喷洒药剂。洗漱水和食堂污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后,用于和砂浆和场地洒水等。
施工过程废水产生量由于分散和间歇式,难于估算,比照生活污水排放量,即10t/d。对施工排放的废水要进行收集和处理。工地应建废水沉淀池,对工地一般性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然后复用于和砂浆和场地洒水等。
施工期废水可以循环使用,因此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
该工程建设高峰将有施工人员约100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0.12t/d。
本工程在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相对较少。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0.12t/d。建筑垃圾建议由施工部门统一收集送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卫生填埋。
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施工驻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治及管理措施,将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严格规定施工场地范围,并修筑围墙,临时占地要及时恢复植被;严格执行施工期粉尘、扬尘、废水及废物的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期污染物对周围植被造成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造成尘土飞扬,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施工期要采取必要防治措施后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通过以上分析,该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噪声、施工期扬尘和施工期排水,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文明施工,文明生产,这些影响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并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影响消失,为此,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1)污水、粪尿处理的设计标准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国环[1987]002号)、《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施工中做好临时排水措施,保证不阻碍泄洪,不使水流冲刷农田或产生积水影响农业生产。
(3)施工中注意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不产生不利影响。注意控制扬尘、施工便道应及时洒水,散装水泥装卸时宜避开大风天气,做好密封。
(4)在平交处和原有道路发生施工干扰地段采取过渡措施维持原路通行。严格控制施工废水、废油、废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检修,防止漏油,避免污染环境。
(1)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固定专人清扫、消毒,定期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2)生产废弃物。属医用垃圾部分,单独设置垃圾箱,由专人定期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与生活垃圾混杂,以免造成新的交叉污染。
项目实施后合作社会严格遵循“节能降耗”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努力降低产品的成本。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从各个方面防止污染和风险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从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现状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敏感目标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在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可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施工监理制”等原则进行管理。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参建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3)实行工程监理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聘请有资格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理,抓好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建设过程中,要接受计划、审计等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
(5)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
(6)以工代赈项目施工要求: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不用专业队伍。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资金筹集、前期工作、招投标项目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建设组织管理、验收及交付使用。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议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资金的筹措、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地方协调等工作,并负责招标及合同管理。指挥部组成详见下图。
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若不招投标,则为合同制)、合同制管理四制原则,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杜绝无资质、不诚信、没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
工程施工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施工合同中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且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作为专门条款。监理要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
工程建成后由公路段负责管护,保证基础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为项目法人,为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担负前期准备、申报、资金筹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工程验收,资产核定,交付等全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后交付公路段管理运行。
项目开工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项目实施期间,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期限、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项目业主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监理(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标准。项目建成后,在水套村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规模、群众受益情况、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运行管护责任主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劳务报酬应足额、及时发放,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由务工群众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必须在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
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监督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劳务报酬协议并定期督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劳务报酬通过电子银行卡进行发放,劳务报酬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务工群众进行技能培训。
项目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依法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工程邀请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的施工、监理、质检工作,要求各项任务的承担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尤其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效益目标。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项目建设全流程档案资料管理,将项目申报、技术资料、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竣工验收资料等分类存放,确保不遗失、不漏项,并注意留存项目建设期间的照片、视频等各类影像资料。
本工程建设周期以项目分期为基础,按下列步骤实施,即工程前期工作、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
(1)工程前期工作(2023年3月):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相关审批工作等、施工图设计、阶段间的审查、审批工作等;
(2)工程施工(2023年4月-2023年9月):包括项目招投标(若存在)、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作等。
(3)工程验收(2023年10月):包括项目的验收工作。
具体实施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后审批意见为准。
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别编制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和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由控制性进度计划,指导性进度计划、实施性进度计划构成进度计划系统;按进度计划系统,安排和协调各项工作,督促各协作单位严格按计划执行。
进度控制是动态的管理过程,根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如执行情况有偏差,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对子系统和单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调整,使项目建设进度始终和总进度计划保持一致,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进度计划和现场的实际条件,结合项目建设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按施工流水搭接的原则,合理配置施工队伍、机械、建筑材料等资源,确保按进度如期实施。
工程的建造实施是由各个专业承包单位完成的,因此必须要求各个承包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量和施工条件,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平面与区域同步进行,立体交叉施工,在符合总进度目标计划前提下,编制相应的施工段网络计划和该施工段的各阶段节点计划,并附有相应的保证措施和控制办法。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及监理对各施工队的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监控。
根据各个单体和流水段的划分,用月计划和周计划对施工实际进度进行控制、比较。工序出现脱节时,立即分析原因,建立应急处理预警机制,调整资源配置,保证节点进度和总进度合拍。
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调整施工方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尽可能减少外部环境对工期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要求,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周期。
项目的开发及进度保证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及配套单位的指导、管理和帮助,要及时办理好各种相关审批手续,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本项目的资金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必须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核算。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足额及时,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
(1)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2)检查施工单位用人状况、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农民工进行用工培训,并在监理日志中做详细记录。
(3)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监理日志应如实记录每天的用工人数,监督且核实施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劳务报酬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
(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签署;
(6)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发改振兴【2021】1852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地方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按其规定确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本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不进行招投标,采用合同制管理。本项目招投标基本情况见表8-1。
表8-1 招投标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形式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监理 | √ | |||||||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公路建设对沿线各区域的社会环境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公路建设会对地方经济产生带动作用,会使人口的结构及需求发生改变。随着人口数量及人员结构的变化,使居民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促进地区的基础经济发展。便利的交通条件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影响和信息、物资及人员的流动,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整体素质,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本项目符合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对推动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生产方案设计完整。经济分析表明,该项目各项财务指标科学合理,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水平,财务净现值合理,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在财务各项指标上是可行的。项目采用“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的运行模式,在建设阶段可为当地百姓提供务工机会,项目运营后也可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因此,本项目经济效益可观。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可通过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实施,能改变村庄内的出行条件和生态环境,处理原有道路破旧现象,减缓村庄内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现状,满足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按照150元/工日、一般技工按照220元/工日、高级技工按照300元/工日,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180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47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4.00万元,人均增收20000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比重为24.16%。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没有任何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整合闲置劳动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使以工代赈效果最大化。
项目施工前,要建立务工人员培训制度,做好务工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岗前培训人数47人,制定务工人员培训目标任务,按照既定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工种、培训内容等要求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岗前培训共进行定期检查,对务工人员进行抽查,了解培训情况,建立培训台账和考核机制。并将务工人员培训工作一并纳入竣工验收依据。
本项目建成后建议设置公益性岗位3名,负责运营期对项目区域进行日常巡护和养护,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地方财政或村集体经济保障发放。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交通出行现状,提升道路服务水平,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工程中可带动当地就业,刺激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务工,增加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无任何污染,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十分显著。
综上所述,该项目技术先进、设计合理,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议尽早建设,尽早受益。
本项目为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主要建设内容巷道改造工程,涉及3个行政村,分别为白墩村、东川村、沙草墩村。项目路线全长9.990km,其中白墩村2.234km(1条路线)、东川村4.079km(2条路线)、沙草墩村3.677km(10条路线)。主要设计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
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原则,现对本项目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测算如下。
表10-1 主要工程量测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路基工程 | km | 9.99 | 52752.75 | 52.70 | |
2 | 路面工程 | km | 9.99 | 52392.39 | 52.34 | |
3 | 桥梁涵洞工程 | km | 9.99 | 49409.41 | 49.36 | |
交叉工程 | 处 | 57 | 2721.23 | 15.51 |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km | 9.99 | 3993.99 | 3.99 | ||
其他工程 | km | 9.99 | 2892.89 | 2.89 |
根据劳务工程量测算结果,本项目在建设期内所需工种包括普工、砼工、支模工等,预计用工180工日。其中路基工程需要普工9人、一般技工2人、高级技工2人,拟用工60个工日;路面工程需要普工18人、一般技工6人、高级技工6人,拟用工90个工日;桥梁涵洞工程需要普工10人、一般技工8人、高级技工8人,拟用工30个工日;交叉工程需要普工2人、一般技工1人、高级技工1人,拟用工30个工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需要普工1人、一般技工1人,拟用工30个工日;其他工程需要普工2人、高级技工1人,拟用工30个工日。
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按照150元/工日、一般技工按照220元/工日、高级技工按照300元/工日,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180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47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4.00万元,人均增收20000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比重为24.16%。
表10-2 本项目用工需求及劳务报酬测算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种 | 工时 (工日) | 劳务报酬标准(元/工日) | 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路基工程 | 普工 | 540 | 150 | 81000 | |
一般技工 | 120 | 220 | 26400 | |||
高级技工 | 120 | 300 | 36000 | |||
2 | 路面工程 | 普工 | 1620 | 180 | 291600 | |
一般技工 | 540 | 220 | 118800 | |||
高级技工 | 540 | 300 | 162000 | |||
3 | 桥梁涵洞工程 | 普工 | 300 | 150 | 45000 | |
一般技工 | 240 | 220 | 52800 | |||
高级技工 | 240 | 300 | 72000 | |||
4 | 交叉工程 | 普工 | 60 | 150 | 9000 | |
一般技工 | 30 | 220 | 6600 | |||
高级技工 | 30 | 300 | 9000 | |||
5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普工 | 30 | 150 | 4500 | |
一般技工 | 30 | 220 | 6600 | |||
高级技工 | 300 | |||||
6 | 其他工程 | 普工 | 60 | 150 | 9000 | |
一般技工 | 220 | |||||
高级技工 | 30 | 300 | 9000 |
劳务输出方面,新庄集乡常住居民外出务工主要以短期和中期为主,长期外出务工人数较少。据统计,新庄集乡现状常住居民外出务工时长在1-3个月之间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比例达到63.3%,外出务工时长在4-6个月之间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比例达到18.2%;外出务工时长在7-9个月的占调查总人数比例约达到14.7%。
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由水套村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结合项目用工需求,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组织务工群众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本项目拟对所有工种进行基本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各工种的基本技术要领、操作规程等,每个工种培训7天,预计培训47人。
通过广泛组织动员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激发其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所在新庄集乡的农村劳动力,优先组织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其他低收入人口和因疫因灾外出就业困难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1)务工岗位确定
明确群众务工的岗位类别、用工数量、务工时间、劳务报酬标准等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弱劳力、半劳力等设置特殊岗位。
(2)务工群众确定
各村委会核实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结果,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务工岗位人选,合理确定拟参与务工人员名单,尽最大可能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务工人选确定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增补调整务工人选。
(3)开展岗前培训
在相关村委会配合下,督促施工单位利用施工场地和机械设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培训台账,确保参与务工群众掌握相关施工技能。
(4)加强务工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务工考勤、务工记录、包工计量等工作,落实好务工群众用餐、饮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并安排专人定期对群众务工台账进行核实。督促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建设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配备,确保群众务工组织工作有序开展。
本项目为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主要建设内容巷道改造工程,涉及3个行政村,分别为白墩村、东川村、沙草墩村。项目路线全长9.990km,其中白墩村2.234km(1条路线)、东川村4.079km(2条路线)、沙草墩村3.677km(10条路线)。主要设计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
(2)交通运输部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3)交通运输部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4)交通运输部JTG/T 3833-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公告(第86号)。
(6)交通运输部JTG/T 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7)宁政规发(2020)8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8)2016年5月宁夏公路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宁公价管[2016]16号关于《发布宁夏普通货物汽车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
(9)宁夏回族自治区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2年第3期《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宁夏地区不含税率材料价格。
(10)交办公路[2016]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11)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
(12)宁夏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3)公路工程造价软件名称:同望WECOST 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公路、市政),版本号:V10.8.0.001。
(14)设计文件。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所有工程。
11.4.1人工费
人工工资:104.5元/工日。
11.4.2材料费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按《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2第3期公布的价格计算,加计材料运杂费、装卸费、采购及保管费。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全部外购,沥青混凝土按调查价计算,水泥混凝土价格参考《宁夏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4期中红寺堡地区的除税价加计运费计算。
(3)材料运杂费:15公里以下的运输按定额计算运费及装卸费,15公里及以上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分长、短途(26公里以下为短途)计算。长、短途运输运价根据宁公价管{2016}16号《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宁夏普通货物汽车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计算。
11.4.3措施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本项目计冬季施工增加费,全线属冬二Ⅱ区。
(2)本项目不计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
(3)本项目位于红寺堡区,不计高原施工增加费,不计雨季施工增加费。
(4)本项目为改建项目,计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5)施工场地至吴忠市计工地转移费。
(6)其他工程费均按《2018编办》和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中的费率计列。
11.4.4规费
根据宁夏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的规定按36.2%计列,其分别养老保险16%,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8.7%,工伤保险2.5%,住房公积金8.5%。
11.4.5其他有关费用计算
(1)利润按7.42%计列。
(2)税金按9%计列。
(3)供电补贴费:供电补贴不计,采用社会用电。电价:0.42元/度。
本项目为旧路面改造工程,不涉及土地征用及拆迁。
11.6.1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不计。
工程监理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
设计文件审查费不计。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照编制办法中“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的规定计列。
11.6.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此项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清单及控制价编审费以及工程项目勘测定界报告费,均按建设单位审批部门要求计取。
11.6.3工程保险费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0.4%费率计算。
基本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的3%计列。
11.8.1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718.06万元(劳务报酬发放94.00万元)。
11.8.2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718.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9.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329.06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94.00万,大于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0%的要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