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位于红寺堡区西部,距离城区13公里,辖区内共有13个行政村,行政区域面积56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万亩,现有常住人口7572户29963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56元。享受2023年草畜产业-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的共有4376户,羊存栏180743只,牛存栏17672头,兑付资金661.441万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河乡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河乡辖区内13个行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舍饲饲养的肉牛肉羊,按照存栏量分别给予肉牛100元/头、肉羊30元/只饲草料补助,社员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共计补贴资金661.44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13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48.441万元。
二、项目实施
红寺堡区大河乡2023年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和村民委员会共同实施,项目从开始实施至结束后,分3个步骤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一)村级验收。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由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自主申请,村民委员会和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联合对社员申请的草畜产业逐户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是合作社社员、村级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本村公示栏、微信群或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请大河乡人民政府申请乡级验收。
(二)乡级验收。由行政村书面申请,乡政府组织验收小组按照行政村项目验收结果的30%比例进行随机抽验,抽验结果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验收人员签字后,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验收。
(三)区级验收。由乡政府向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两级对乡级验收结果的10%进行抽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乡镇。
(四)资金兑付。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确定的合格数量为准。经三级验收、公示、审核无误后提请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乡财经中心核拨补助资金到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按照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
(五)资料管理。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资料由农业农村局、乡政府和各行政村共同管理,各行政村需向乡政府上报项目资料一式3份。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底,已兑付资金661.441万元,完成率100%。
四、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一步扩大了我乡农户养殖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我乡及红寺堡区肉牛肉羊产业的发展。建立肉牛自繁自育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加快优化肉牛生产内部效益,稳定基础母牛存栏量,为促进我乡及红寺堡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对进一步优化红寺堡区畜牧业结构,加速畜禽良种化进程,提高红寺堡区畜牧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向友好型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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