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减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侵害,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计划在2023年5月21-5月30日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一、防治地点、规模
1.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白塔水村老虎沟,红寺堡镇朱庄子肖家窑、大河乡月亮湾、黑鹰山、狐井子沟、赵花井、康马头等地约25万亩区域内的草原病虫害、鼠(兔)防治。
2.红寺堡城区各街道绿化树木病虫害防治。
二、防治对象
草原病虫害防治对象是叶甲、春尺蠖、沙冬青叶蝉、豆荚螟等害虫,草原和林地内的蒙古兔(俗名野兔)、达乌里黄鼠(俗名黄鼠);城区林木病虫害防治对象为洋槐蚜(俗名蜜虫)等。
三、投入药剂种类、作业方式
1.0.25毫克/千克雷公藤甲素颗粒剂4吨,作业方式为无人机抛投。
2.1.2%烟碱·苦参碱乳油剂4吨,作业方式为无人机喷雾。
3.浓度5%的吡虫啉及苦参碱制剂120公斤(城区),作业方式为喷雾作业。
四、药品性状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1.1.2%烟碱·苦参碱乳油是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研制而成的植物源杀虫剂。该产品对害虫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鳞翅目、鞘翅目、同翅目、半翅目、直翅目等害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而且,用药后对作物安全,无药害产生。
2.该产品是一种天然植物雷公藤制取物,为植物源杀鼠剂。适合鼠类的口味,具有短期杀灭和对雌雄害鼠抗生育双重作用(即可用于紧急防治,也可用于预防),不会引起鼠类的警觉而超补偿性繁殖和耐药性,能降低鼠类数量和密度,达到长久的灭鼠效果。
五、注意事项
1.防治作业期间以及药效期间(7-15天内)禁止闲杂人员、牲畜进入作业现场。
2.草原防治项目区有可能会出现死残动物,是不可食用的,严禁私自处理或食用此类死残动物。如果遇到该类情况请及时通过公安治安渠道和我局预留的联系渠道,及时告知我局,由我局派出专业人员处理。
3.针对城区内有大量的可食用林木产品如食用玫瑰、槐花、苦苦菜等,在施药期间食用可能造成毒害。因此,在防治作业期间以及药效期间(7-15天内)严禁采摘或食用。同时,在施药过程中会产生尘、雾等现象,药液会落至人体表面,请广大群众在防治作业期间关闭窗户,减少外出,确要外出的,做好避让,出门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
联系人:任建治 联系电话:0953-5085678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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