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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 发布机构: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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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吴忠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我区拟表彰一批在双拥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经评审小组初审,现将以下4个相关单位和6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4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单位和个人不符合《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吴忠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评选要求的,可以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红寺堡区双拥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话:0953-5086968   

电子邮箱:hsbtyjr@126.com

通信地址: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楼1楼124办公室

附    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公示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公示名单


一、吴忠市红寺堡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先进集体(4个)

红寺堡区民政局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红寺堡区邮政分公司

志泉商贸有限公司

二、吴忠市红寺堡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先进个人(6名)

机关单位:

卢佳旭   东方社区书记

王园园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行业部门:

  红寺堡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耀俊   农行红寺堡支行行长

企业员工、社会个人:

王国权   柳泉乡供电所所长

吕吉德   鹏胜集团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