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乡村振兴 > 市、县(区)政策
红寺堡区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01 来源:红寺堡区委农办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率。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政策,应整尽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自治区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集中统筹安排使用。在“应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打破原有专项资金界限、行业界限,把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2.规划引领,精准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精准落实到乡(镇)、村,将产业发展作为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3.分类推进,统筹兼顾。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任务和脱贫村、非贫困村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推动均衡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结合“四查四补”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水利、农业产业发展等水平,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脱贫人口经济收入,配齐社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指导部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及返还资金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补助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林业优势特色产业资金。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下达红寺堡区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11万元。

(三)资金规模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0211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共规划项目35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3个,投入资金7744.6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0个,投入资金2436.4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2个,投入资金30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一)产业发展任务

1、红寺堡区葡萄架杆增高改造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50万元。主要内容:5000亩酿酒葡萄在原高度达不到2.2米的葡萄架杆上增高,增高后地上部分达到2.2米以上,按照300/亩给予补助。(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

2、红寺堡镇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68万元。主要内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6800亩,每亩补助100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3、新庄集乡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48.80万元。主要内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4880亩,每亩补助100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4、太阳山镇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40万元。主要内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4000亩,每亩补助100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5、柳泉乡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32万元。主要内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3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柳泉乡)

6、大河乡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项目,资金规模52.80万元。主要内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5280亩,每亩补助100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大河乡)

7、柳泉乡中蜂养殖补助项目,资金规模20万元。主要内容:对新增养殖中蜂按照300/箱补贴,计划补贴500箱,并配套基础设施。(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红塔村、豹子滩村)

8、红寺堡镇玉池园区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45万元。主要内容:新建日光温室15座,通过新建日光温室,实现反季节销售,提升种植效益,增加群众收入(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玉池村)

9、红寺堡镇玉池园区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50万元。主要内容:对现有日光温室进行棚体改造,水电路配套等,通过维修改造日光温室,实现反季节销售,提升种植效益,增加群众收入。(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玉池村)

10、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川村肉牛飞地养殖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规模500万元。主要内容:建设肉牛养殖规模为5000头大型养殖场1处,配套圈舍、草料场、青贮池、人畜饮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以及饲草料粉碎转运器械等设施设备。(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弘德村)

11、红寺堡镇产业到户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170万元。主要内容:对红寺堡镇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脱贫人口,以户均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进行产业扶持。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

12、太阳山镇产业到户补助项目,资金规模450万元。主要内容:对太阳山镇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脱贫人口,以户均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进行产业扶持。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实施地点:太阳山镇)

13、柳泉乡产业到户补助项目,资金规模800万元。主要内容:对柳泉乡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脱贫人口,以户均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进行产业扶持。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柳泉乡)

14、大河乡产业到户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350万元。主要内容:对大河乡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脱贫人口,以户均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进行产业扶持。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实施地点:大河乡)

15、新庄集乡产业到户补助项目,资金规模1387万元。主要内容:对新庄集乡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脱贫人口,以户均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进行产业扶持。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16、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包装设计补贴项目,资金规模200万元。主要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及个体户印制有红寺堡区统一公用商标或红寺堡区标志的农特产品包装箱依据规格给予补助,每个补助最高不超过3元。完善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包装公用商标,形成统一公用商标。(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

171万吨黄花菜速冻鲜菜干菜加工及销售项目,资金规模350万元。主要内容:支持农业企业1万平方米的低温库建设(政府按照800/平方米给予补贴资金)、用于鲜菜收购、加工、包装等。(完成时限:2022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

18、红寺堡区弘德、南角湾等村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65万元。主要内容:维修改造康庄村南角湾522亩经果林灌溉需求及弘德、肖家窑蓄水池护栏维修。(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弘德、南角湾)

19、新庄集乡东川村高效节水田间系统管护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内容:对东川约2500亩高效节水农田田间灌溉管道及配套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东川村)


20、红寺堡镇上源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内容:打造上源村2000亩高效节水示范点,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实施节水灌溉智能化、水肥一体化项目。(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上源村)

21、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田间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120万元。主要内容:对周圈村、向阳村、柳泉村、红川村、沙草墩村、龙兴村约8000亩高效节水农田田间灌溉管道及配套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周圈村、向阳村、柳泉村、红川村、沙草墩村、龙兴村)

22、红寺堡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内容: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0万亩。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提高农户应对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民增收。(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23、红寺堡区2021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资金规模346万元。主要内容:组建红寺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药废弃物、统防统治、畜牧兽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保证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完成时限:2022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二)乡村建设行动任务

1、柳泉乡灌溉渠道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规模50万元。主要内容:对柳泉乡损毁灌溉渠系进行维修改造共27.2公里,其中黄羊滩村4公里,红塔村5公里,豹子滩3.8公里,甜水河6公里,水套6.9公里,永新村1.5公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实施地点:甜水河村、黄羊滩村、水套村、红塔村)

2、红寺堡镇弘德村大棚改造提升项目,资金规模200.10万元。主要内容:对弘德村两栋大棚提升改造(每栋大棚建筑面积为1104.9平方米,两栋总建筑面积为2209.8平方米),改造提升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善弘德村商贸市场服务功能,促进农户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镇弘德村)

3、红寺堡区吴家湾蓄水池建设项目,资金规模200万元。主要内容:建设9万方调蓄水池一座,通过新建蓄水池,保障周边村庄农田灌溉用水,增加群众收入。(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柳泉乡)

4、红寺堡区关口调蓄水池建设项目,资金规模200万元。主要内容:建设9.7万方蓄水池一座,配套减税供水泵站一座及管道6公里。(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

5、红寺堡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规模65万元。主要内容: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销商给予补贴(计划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0吨)。(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

6、潘河村田间排水沟道治理项目,资金规模11.30万元。主要内容:砌护沟道总长396米,翻建管道700米,翻建桥涵2座,维修桥涵1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潘河村农田灌溉需求,提高产出效益。(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水务局 实施地点:潘河村)

7、红寺堡镇中圈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规模500万元。主要内容:1、村庄特色巷道打造,设置村域特色文化小品,完善部分巷道路面工程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2、智慧数字化农村建设(村域范围内覆盖无线网络,安装数字乡村户联码门牌系统,特色民宿分类打造);3、村庄节点打造(1236移民文化节点打造,传统中药材发展历程展示,葡萄酒一二三产业融合品牌宣传点,航模文化罗山基地节点);4、建设特色产品电销中心。(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区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区镇中圈塘村)

8、红寺堡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000万元。主要内容:围绕环境美、村庄美、田园美、庭院美“四美”整治目标,结合“四化”“五改”工作重点,从环境整治、交通及基础建设、村容村貌、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田园建设、庭院建设8个方面28项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激励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实施地点:五乡镇)

9、新庄集乡白墩村特色产业加工项目,资金规模110万元。主要内容:新建黄花菜、苹果、八宝茶等加工包装线,配套建设烘干房等,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实施地点:新庄集乡白墩村)

10、红寺堡镇河水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内容:建设特色桃园分类区、亲子体验园和农业生态采摘园、特色果品展销中心等,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实施地点:红寺堡镇河水村)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类任务

1、红寺堡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规模10万元。主要内容:为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每户5000元标准,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完成时限:202210月 责任单位:残联 实施地点:五乡镇)

2、红寺堡区“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免费借用服务项目,资金规模20万元。主要内容: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开展辅助器具借用服务,全面保障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家庭辅助器具需求。(完成时限:202211月 责任单位:残联 实施地点:五乡镇)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一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总责,审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工作,编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乡村振兴局及发改局负责脱贫规划编制指导、汇总,项目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参与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四是财政局负责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和资金管理,配合实施单位参与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五是审计局要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六是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负责项目申报、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评。七是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脱贫规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审核,做好涉农项目公示、公告、宣传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是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对所有项目建档立卡,实行专人管理。二是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建立资金台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实施项目跟踪问效管理机制。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方法,重点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申报、立项、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行和完善专家评审制、公示公告制等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实现资金分配有理有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杜绝涉农资金无序、重复申报。四是实施项目纳入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为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涉农单位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带动效果明显,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做法;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五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宣传制度。相关涉农部门应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在区、乡、村三级通过各种方式分事前、事中、事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红寺堡区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