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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8-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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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切实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3年红寺堡区在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新庄集乡杨柳村、康庄村以村干部任职期间工作辛苦、工资收入低为由,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部分草原以村干部本人或近亲属名义承包并违规享受2011年至2016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红寺堡区纪委给予杨柳村马国珍、赵小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杰、张斌子、赵长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康庄村马桂峰、王自海、王自忠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纠正对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审核、实施、验收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重要问题要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各级党员干部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对村级干部出现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在从严查处及时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该调整岗位的及时调整、该免职的坚决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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