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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8-0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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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红寺堡区纪委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的新庄集乡白墩村、向阳村部分村干部违规享受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切实构筑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3年红寺堡区在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根据勘定面积给新庄集乡白墩村下达6820亩草原承包面积,给新庄集乡向阳村下达1192亩草原承包面积,采取以户为主进行承包。白墩村、向阳村对下达的草原进行承包分配时,未按规定进行承包分配,经时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将部分草原承包分配给村两委班子成员。

1.白墩村党支部副书记魏海科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魏海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上缴区财政。

2.白墩村党支部委员张四喜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四喜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实际上缴8620元),上缴区财政。

3.白墩村村委会委员连慧英以丈夫肖俊彦名义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连慧英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上缴区财政。

4.向阳村原村委会主任武伟违规承包草原20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500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武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7500元,上缴区财政。

5.向阳村党支部委员马立川违规承包草原20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500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立川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7500元,上缴区财政。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及时跟进监管,把督查、审计、考核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党员干部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对工作中搞雁过拔毛式腐败,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从严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对不适合担任村干部的要坚决调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专项治理,把执纪监督监察往实里抓、向深处做,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红寺堡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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