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摸排管理及核查办理等工作,5月15日,红寺堡区红寺堡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摸排核查办理推进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宋喜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副组长、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扫黑办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吴忠市《关于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移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报了红寺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核查办理情况,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红寺堡镇、太阳山镇等部门汇报了线索摸排办理情况,包括十八大以来办理案件“回头看”线索摸排情况。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深挖根治”的阶段,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挖彻查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将线索排摸工作贯穿到专项斗争始终。
会议强调,要做好问题线索摸排核查办理工作。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公安分局要对十八大以来的九类案件进行“回头看”。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要对十八大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信访局要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从中摸排出有质量的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做好地域摸排、行业摸排、系统摸排等工作,不断地过筛子,摸清底数,从被动坐着“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着力解决好线索数量少、“含金量”低等问题。加强线索核查管理,扫黑办要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所有案件认真梳理归纳,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挂牌督办,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彻底达到要求。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按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五个清零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按照15项清零内容,在5月20日前全部清零。
会议要求,要严肃督导问责,对思想仍不重视、行动仍不积极、措施仍不深入的单位移交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进行严厉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