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区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于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研讨4次,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创新实施“领学+研学+践学”模式,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累计组织党组会前学法22次、干部理论学习会前学法36次、法治专题学习12次,举办“林草法规实务”专题读书班1期,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坚决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林草法治建设普法清单》,将法治建设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年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主任协同抓”的责任闭环。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占比不低于15%,以刚性约束确保各项法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护林氛围。紧扣“八五”普法规划,构建“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的普法格局。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期等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宣传12次,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1.7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创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校园”活动7场,覆盖师生5000余人次,推送林草法治信息46次。同时,面向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培训5场次、7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管护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全社会依法保护林草资源的氛围日益浓厚。
(四)坚持依法履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对140宗林地草原审核审批、7个重点生态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合同审查、行政争议化解,提供法律意见41条,采纳率达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林草法规政策清理,修订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制度3项,从源头上筑牢法治防线。
(五)严格规范执法,维护林草资源安全。深化林草行政执法改革,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林草部门主导、公安执法配合、检察监督、群众参与”的协同执法体系,扎实开展“清风行动2025”“打击违法违规毁林毁草”等专项行动。全年完成自查林草地疑似违法图斑整改2092个,销号率100%;整改国家下发草地违法图斑问题43个,销号率100%;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2个违法占用草地问题整改。强化禁牧防火管控,下发督查通报10期、督办单16期,现场督办50余次,拆除野外羊圈80余处,制止违规野外用火28起,以严格执法守护了林草资源,筑牢安全底线。
(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优化林草地征占用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2项,将法定2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要件齐全的重点项目实现“当日办结”。全年依法依规完成140宗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手续,总面积10.65万余亩,核发林木采伐许可14件,有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监管,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98%以上。
(七)强化依法管护,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健全区、乡、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立林长191名,发布总林长令2条。搭建智慧林长管理平台,统筹931名林长、监管员及护林员开展巡林巡草20万余次,推动293.47万亩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实现常态化依法管护,长效化安全守护。依法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足额兑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3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5.045万元,惠及农户8957户,以法治方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林草生物安全依法防治,查获“三有”保护动物条纹正钳蝎1.3公斤,完成有害生物防治2.2万余亩。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完成多轮普查监测,实现产地检疫全覆盖,未发现疫情。规范种苗调运管理,全年查验区外调运种苗及木材制品603批次,从源头上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八)聚焦群众诉求,切实守护林草秩序。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风险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处置、限时办结。2025年,我局共接到中央巡视组信访件3件、属地信访件3件。对所有信访案件逐一核查、从严处置,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和时限要求高效办结6件信访事项,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件件回音,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林草相关领域秩序稳定与生态安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林草部门主要承担行业监管职责,缺乏直接行政处罚权,实际执法需依赖与综合执法局、乡镇政府的联合行动。目前,部门间职责边界、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流程尚不够顺畅,导致对偷牧等动态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不足,影响了执法震慑力。二是专业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轻业务骨干及一线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不足,队伍结构呈现“三少”特征,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监管需求,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案件办理的深度。三是普法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偏重于传统手段,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普法不够,导致部分边远地区群众对林草法规认知不清,法治意识淡薄,违规放牧、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行为仍有发生。四是图斑核查执法保障不足。上级下达的疑似违法图斑核查难度大、成本高,且常面临“无主”、当事人不配合等难题。同时,专项核查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了部分图斑的核查进度和整改销号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思想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创新学习形式,强化考核评价,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整体提升。二是着力健全法治工作机制。牵头协调建立权责清晰、响应迅速的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细化操作流程,破解执法脱节难题。内部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争取专项资金更新执法装备,探索第三方服务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图斑核查效率。三是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创新普法载体,打造“林草法治讲堂”线上平台,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精准滴灌”式普法。结合重要节点,策划主题鲜明、形式生动的集中宣传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产品,推动林草法规深入人心。四是深化法治实践融合互促。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全过程。在推进生态修复工程、规范林权流转、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等各项核心业务中,严格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手段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林草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扛牢法治建设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不断提升林草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为红寺堡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