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庄集乡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解决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新庄集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司法所所长、各办公室(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强化协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提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协调推进。
(二)锚定法治主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清单,牵头成立乡村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干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落实年度“述法”要求,并提交述法报告。全年组织开展乡党委书记专题讲法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次。
(三)深化法治学习,提升干部法治能力。一是推进集中学法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清单,作为核心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全年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通过干部例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余次。二是突出重点、学用结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与基层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全乡干部开展学习30余次,组织法律法规考试2次,引导干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三是聚焦执法能力提升,针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29名干部,围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内容开展学习12次,组织考试1次,助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效。
(四)深化普法宣传,厚植全民法治素养。构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格局,组建由乡村干部、法律顾问组成的“法治先锋队”,结合“八五普法”开展“法律八进”活动33场次,受众人数达5000余人次。创新“一月一主题”普法模式,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宣传,配备法治副校长16名,开展校园法治教育6次。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骨干力量56名,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显著提升。
(五)健全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 “塞上枫桥” 基层法治机制建设,设立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配备专职调解员10名。全年排查化解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48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规范信访工作流程,落实领导包案制,2025年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积极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及信访平台交办信访事项60余件,妥善处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事项27件,及时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的各类事项888件。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沟通协调能力待提升。一是部门联动缺乏常态化、制度化支撑,协同工作多以应急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提前统筹的意识和行动不足,“事前谋划、事中协同、事后复盘”的闭环工作模式不够畅通,整体工作衔接效率偏低;二是跨部门执法时存在职责边界模糊、协同配合不畅的问题,容易出现推诿扯皮或重复执法现象,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影响法治服务与管理的精准性、整体性推进。
(二)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能力待加强。一是学习体系不健全,未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培训多集中于证件申领、专项任务等节点,以短期突击为主,对乡镇执法高频适用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不系统;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缺乏培训后实操评估,部分人员法律知识转化应用能力不足,应对复杂执法场景、回应群众法律诉求时,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创新推进能力待强化。一是法治宣传仍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形式的针对性、吸引力不强,难以覆盖年轻群体、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二是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接地气、易接受的法治文化作品供给偏少,未能有效契合群众实际需求,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尚未从根本上转变,法治信仰培育成效需进一步强化。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协同效能,提升部门沟通协调水平。依托每月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联席会,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参会,同步开展法治相关工作对接与信息共享,重点互通特殊群体情况、执法关联需求及纠纷调解进展,避免重复安排工作,逐步打破信息壁垒,提升协作效率。
(二)强化学用结合,加强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质效。制定执法人员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表,明确学习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根据计划在干部例会中穿插学习乡镇常用适用法律法规;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使执法人员更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更规范开展执法工作。
(三)创新方式内容,强化普法宣传推进实效。在用好传统宣传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一方面,深耕线下实体阵地: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级议事会等现有场景,开展小范围、互动式普法宣讲,重点讲解群众关心的土地、邻里纠纷等法律常识;制作简易普法手册、折页,通过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上门发放或在村级服务点摆放。另一方面,激活线上数字阵地:在持续利用村级微信群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法治图文资料的同时,着力加强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的运用。探索与本地有影响力的“网红”、正能量网络大V合作,借助其人气以案说法、解读政策,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务实可行、形式鲜活、贴合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