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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3-11 来源: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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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法治思维根基。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业务法规纳入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20次,推动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1份政策性文件起草印发和5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1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8名。依托“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平台”组织全员培训,参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动态调整并公示45项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开展新能源、油气管道、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等检查20场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83个、企业备案358个,推送行政许可信息62条,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理氛围。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同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粮食流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专项工作,营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2次法治专题培训,带头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自觉思维习惯。二是严格决策依法行政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十五五”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涉企政策制定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查各类文件20件。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筑牢依法行政工作根基,带头学习贯彻《宁夏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精神,精准把握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的适用范围、执法依据、办理流程和权责边界,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单位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公正文明执法理念,着力提升发展改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虽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并完成20次集体学法,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导致部分干部学习积极性还不高,难以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学法积极性不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意识不强,法治思维还有待提升。三是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8名,但仅1名干部通过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队伍新鲜血液补充缓慢,现有执法人员中复合型人才短缺,面对新能源、油气管道等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存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检查精准度不高的问题。四是普法宣传仍以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置咨询台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短视频、线上答题等新媒体传播形式运用不足,宣传内容单一,缺乏结合实际案例的通俗解读,难以适应不同受众的认知习惯,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学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会议作用,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论述的学习。通过法治培训、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培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要求所有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司法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提交审议、印发实施。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及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本单位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宁夏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在单位权责范围内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查等业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助推本单位法治工作建设。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资源,建立“全平台+多形态”普法新媒体矩阵。每月发布12条普法短视频,内容涵盖典型案例解读、法律知识问答、执法流程科普等,采用动画、微短剧、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趣味性和传播力,引导大众积极主动学法、用法,共同参与法治工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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