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吴忠市及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以“依法管地、依规用权、普法惠民”为工作主线,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执法严明、服务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体系。现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
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年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开展法治讲座1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完成合同审查、决策论证12次,审核规范性文件18件,切实保障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制定《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制度体系,出台《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化与执法监管深度融合,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常抓不懈。通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4次、干部职工学习会议24次,开展交流研讨2次,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2次,举办“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2次。注重学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组织全体在编人员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实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17名,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案卷评查工作2次,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文书标准,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与实效性。制定《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细化责任清单,压实职责。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流程:事前针对土地、矿产等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普法;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事后联动总结经验。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8次,发放资料2000余份。通过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5篇,提升公众知晓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调查评议工作,主动汇报自然资源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矿产管理、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服务对象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服务保障和智库支撑作用,对涉及规划实施、耕地保护、矿权审批、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施策合理。2025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论证12次,审查各类政策性文件、协议等18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三是着力提升应诉复议工作水平,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案情通报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证据材料,全力支持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公正审理。全局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历史积案化解、源头治理和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推行首接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2025年以来,共接收涉及征地补偿、权属纠纷、违法举报等各类信访件30件,均已按期办结,办结率100%;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收并妥善处理群众咨询、求助、建议630余人次,办理过程和结果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与服务保障作用。2025年以来,高效完成项目规划技术审查,审定项目规划总平面图34幅,科学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6份,精准划定用地红线图28宗;完成15个单独选址项目及8个批次共18个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总面积约2500亩,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落地。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4份,高效完成规划核实项目9个,促进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二是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再造。2025年累计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8758件,按时办结率达100%。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等部分业务实现“小时办结”或“即时办结”。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网上预约、延时服务、证书邮寄等便民举措,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舒心满意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三、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仍存在三个方面不足: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全面、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二是机关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需提升。非法学背景比例高,学习认识有偏差,部分同志存在片面观念,未将法治意识作为政治责任,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理论联系实际不足。三是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凭经验办事、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不足问题研究不深;依法行政中存在不合规现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未充分转化为实际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构建分层分类学习清单。制定年度学法清单,针对领导班子、执法骨干等工作人员,分别设置必修课程,每半年开展1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每半年组织1次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开展研讨;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及专家进行1次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核心法律条文,提升干部职工对法律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
(二)强化法治意识内化与能力提升。一是开展法治能力专项培训。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每半年组织1次“依法履职能力提升班”,通过模拟执法、案例复盘等方式,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法治风险研判机制。每半年召开1次法治形势分析会,梳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形成风险防控清单,推动干部从“经验决策”向“依法决策”转变。
(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一是打造差异化普法品牌。针对企业、农户等不同群体,计划分别制作《企业用地合规指南》《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等宣传手册,利用短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开展“法治进基层”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送法下乡”“送法进企”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升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完善依法决策全流程管理。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审查意见反馈机制,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五)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一是严格执法检查程序。制定《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明确“双人双证”、检查记录、权利义务告知等具体要求,推行执法检查“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对检查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进行通报整改,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