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寺堡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红寺堡区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2025年,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规国法,推动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对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学习计划,开展“典型案例大家谈”4次,动态查摆问题15条,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实效。三是紧抓“关键少数”。在四届区委第9次常委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在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筑牢防惩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四是发挥“头雁”作用。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红寺堡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牵头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分解表,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监管与法治保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对标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红寺堡区和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梳理9个方面17个问题制定27条整改措施并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执法检查靶向性。加大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制定印发《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及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全专业、全过程开展统计数据核查267家,依据新修改统计法,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从源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支持保障工作效能。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审查《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提出法律意见书,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三)扎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凝聚依法统计共识。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对新修改统计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推动统计法进党校,邀请吴忠市专业骨干在“年轻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化、精准化普法宣传,累计发放统计法宣传折页2000余册、宣传品2000余个(盒、条)。三是利用政府广场电子屏、融媒体平台等载体,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2025年国家“宪法宣传周”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等活动,展示依法统计成果,积极营造学法知法、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对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认识程度不够,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营管理、轻统计工作的现象,把统计工作简单化,对统计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导致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持证统计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不足,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受限。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红寺堡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奋力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纵深发展。
(二)深化教育引导,筑牢诚信统计思想根基。持续深化统计文化建设,丰富教育形式载体,扎实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引导统计工作者将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三)强化结果运用,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与长效机制。
(四)优化检查流程,构建普法执法融合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数量的10%,实现核查企业全覆盖。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执法检查对象提出的疑问等当场宣讲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突出统计执法现场普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