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聚焦执法效能提升、安全隐患治理、服务民生三个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24件。其中,行政许可110件;行政处罚99件,行政强制15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深化“包容审慎”理念,认真落实“先送法、后帮扶、再执法”工作机制,通过上门普法、典型案例警示,确保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年内入企业普法40余家次,宣传教育300余人次。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落实预警防控机制,对经营违法行为实施柔性监管,通过说明教育、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行为,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中的检查比例和频次,落实扫码入企检查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避免了随意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全年实施行政检查75家次,较2024年同期下降25%。四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乱罚款、不作为等突出问题,采取自查自纠、线索核查等方式,开展查纠整改,着力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两个方面的问题。行动中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4场次、教育80余人次,查纠整改问题2个,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规范执法行为,践行执法为民。一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规范运用裁量权基准,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年度内实施行政处罚99起,无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基本信息和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对外公示行政执法决定155起,其中行政许可110起、行政处罚45起。三是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183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行政执法事项,增强执法服务意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科技赋能执法,优化监管效能。一是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年提高执法记录仪配置率,2026年底前实现一线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全部配置执法记录仪。及时更新全国执法信息系统执法人员数据,确保执法数据准确。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查找不足。二是升级智慧执法监管平台,整合动态监控、视频巡查等功能,实现对辖区3家客运企业、78辆班线客车及600辆货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全年累计发出超速、疲劳驾驶等预警信息100余次,预警处置率达100%,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也减少了对运输活动的干扰,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狠抓源头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标《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客运、危货、维修、驾培共24家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动态监控、车辆检测、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安全巡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实行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全年共排查隐患57起,治理57起(一般隐患48起,治理48起;重大隐患9起,治理9起)。二是紧扣10年以上老旧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专项整治、“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两路同治”超限超载百日专项整治、出租汽车领域非法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纠错、专项治理,切实做到精准纠错、精准整改,做到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全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项,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员,排查企业75家次、抽查车辆266辆,巡查线路800余公里,约谈企业负责人8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完成整改20起,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56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15起;召开超限超载治理联席会议1次,累计联合巡查货运源头企业17次,路面巡查33次;对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质量问题30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1家参建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整治农村地区领取邮件快件违规收费问题,排查2个乡镇22家末端网点。
(五)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在巡查、办案等过程中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在汽车客运站设立便民服务点、在春运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客运车辆保障调度,引导服务等运输服务活动,促使执法服务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利用企业安全例会,为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常态化与企业人员交流沟通,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参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内参加交通事故救援4次、暴雨应急处置1次。四是结合红寺堡辖区重大节假日群众出行特点,通过在汽车客运站设立“雷锋服务驿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设立值班服务岗等,为旅客和运输从业人员提供暖心服务,累计服务群众超过1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领域执法难度较大。如非法营运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治超工作面临“百吨王”等顽疾,需要持续创新执法手段,加强部门协同。
(二)安全隐患存在。虽然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但“两客一危”、出租、汽修等行业的安全风险仍然存在,需要持续加强对这些行业的执法检查。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个别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四)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深化非现场执法应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五)强化普法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同时,积极回应企业群众诉求,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的满意度。
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