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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时间:2025-03-28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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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寺堡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行谋划、部署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坚持思想引领夯基石,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本级行政学院必修课,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4场次,其中邀请中央党校刘锐教授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1次,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强化。二是全盘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政府督查室、依法治区办等单位联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2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到位。三是系统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依托政治巡察对教育局等6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入选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目前已通过书面评审。

(二)坚持依法行政促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务实为民。一是依法行政机制建立健全。区人民政府连续3年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决策程序制定,完成率100%。常态化落实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49次,审查合同、文件等329,依法决策法律风险“防火墙”进一步筑牢。二是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常态长效。合法性审查水平持续提升,各单位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制定率、执行率100%,坚持“起草单位初审、法律顾问复审、司法局合法性终审”三级审核机制,全年审查各类文件52件,审查范围、程序及内容进一步规范。全面运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应用系统,依法报送备案红寺堡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涉企政策性文件32件,印发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证明事项127项,告知承诺制事项42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扎实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排查处置涉企执法问题线索8条,全力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全年13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办、简易办、即时办、承诺办。

(三)凝聚监督合力促提升,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一是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更健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作机制34个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立2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4名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区乡两级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持续健全,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司法厅肯定。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主体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执法权力边界清晰明确。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组织检察院、执法部门骨干及法律顾问27人,已办结食品药品、自然资源重点执法领域221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513条,各部门均整改结束三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再提升。聚焦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审判及复议人员同堂培训,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应诉案件旁听庭审等,全覆盖完成569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培训。严把执法队伍“入口关”,组织179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通过率90%以上,严格对302人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通过277人,因岗位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注销25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落到实处。

(四)聚焦行政争议促和谐,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建立行政诉讼被诉行政行为主管(原承办或牵头)部门负责制,压实行政行为单位职责,应诉主体责任感明显增强。2024年行政应诉案件32件,同比下降59.5%,败诉案件大幅减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率均为100%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当面申请、邮寄申请、系统申请等申请渠道,积极落实听取意见、听证制度,听取意见率100%,申请人权利得到保障。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结46件,结转5件。三是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召开府院专题会议2次,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争议多元化、多主体、多渠道解决,紧盯行政争议源头,加强合法性审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二、2024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强根基。坚持带头讲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45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农业农村局等6个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上专题述法,198名领导干部书面述法,述法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1次,“头雁”效应有效发挥。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抓统筹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4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11次,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研究部署相关工作59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聚焦重点任务促落实。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及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任务分工台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等,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时间节点,定期汇总通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24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短缺,前全区各单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仅有101人,除政法单位外,其他党政机关仅有22人,法治专业人才较少。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政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存在执法不合法、不合规问题。三是行政争议化解率不高,行政案件涉及面广、当事人诉求复杂,协调难度大,协调成功率较低。

四、2025年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精耕细作、精准施策,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红寺堡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督促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法治自信。二是全面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督察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积极运用督察成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弱补短。三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攻坚工程。深入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补短固优增效和行政争议化解行动,坚持示范引领,巩固提升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成果,力争第三批创建全国示范项目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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