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4年以来,红寺堡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方法,严格审计执法,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同步谋划。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进行细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职责,把审计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治区责任制日常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全面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把依法治区、规范管理落实到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
(二)发挥审计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履行审计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发挥审计机关“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监督关口前移,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运营等重要方面靶向发力,着重加强对资金使用、工程管理、项目绩效的监督,着力揭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反应快速等优势。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审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改尽改,整改到位。同时将审计整改作为促进被审计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制度机制的重要抓手,区委督查室、政府监督室、强化与区纪委监委、巡察办、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立足“当下改、长久立”,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即知即改”“立审立改”,多方共同推动审计整改。三是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随意扩大延伸调查范围,不超越权限处罚,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考核监督。规范项目审理行为,坚持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法规审理,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三)加强信息公开,促进政务透明。一是将信息管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与审核,不断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并按要求将运行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及时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150条,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四)完善内部机制,规范审计执法。一是按照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坚持依法依纪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三项基本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决策事项,先由相关职能股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始终坚持“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纪实。二是从严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按照年初审计工作计划开展本年度审计,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执法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行审计组起草、股室复核、法规审理、局机关定案三级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审计政务信息公开。以审计通知书为依托,将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在审计通知书中公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前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公告公示,审计期间全程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拓宽了行政相对人意见反映和诉求的渠道,搭建了正常的沟通平台。
(五)强化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推进学法活动,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审计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引导审计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全方位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审计干部法治认识,把握法治之魂,构建“大监督”格局。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接,健全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规审核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切实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党组会学习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周例会学习27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议6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交流研讨7次。二是积极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审计法治宣传。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主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和深化审计干部法治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从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恪守法治精神,加强审计监督。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水平。结合审计职能,加强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三是组织民法典及宪法专题活动。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免疫系统”效能,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向干部职工重点介绍民法典出台背景、基本原则、重大意义以及民法典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红寺堡区青云湖参加了以“感悟宪法精神筑牢法治信仰”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切实加强全体审计干部对宪法的学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体审计干部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普法内容及方式较单一。二是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普法缺少专业的普法宣传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努力为红寺堡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二)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审计成效。一是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审计模式,做到查找问题有深度、审计定性有尺度、审计整改有力度、审计成果有高度,切实把“事实清、证据足、法规明、定性准”的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肃揭示和查处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认真分析,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加强审计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创新规范立业,不断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审计管理等改革创新,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把审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
2025年1月3日